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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从法国成功“猎狐”

作者:邹伟、王茜 发布时间:2016-09-20 20:40:06 来源:新华社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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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前右)被押解至北京首都机场

  记者19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在法国警方积极协助和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大力配合下,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浙江省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从法国押解回国。这是中法引渡条约2015年生效后中法两国间首例成功引渡逃犯。

  据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2013年12月立案侦查,2009年2月至2012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00余万元人民币。2013年3月,陈某逃匿法国。2014年9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陈某批准逮捕;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经工作,2015年10月28日法国警方将陈某抓获。随后,我国依据中法引渡条约通过外交渠道向法国提出引渡请求。经审理,法国决定向我国引渡陈某。

  9月14日,法国警方在巴黎机场将陈某移交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9月15日12时许,陈某被押解至北京首都机场。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实现了追捕潜逃法国犯罪嫌疑人的重大突破,也是继意大利、西班牙等国之后,我国在欧洲国家成功引渡逃犯的又一经典案例,为推进在欧洲的追逃工作进一步积累了经验。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理念,与各国执法部门有效沟通,全力以赴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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