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历史回顾

75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七)

作者:《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编写小组 发布时间:2017-05-10 13:58:48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a4c91794d6e1fe6bde9f85ea7312ee48.jpg

【我国农村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的实现,标志着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了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革命转变。它进一步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加强了工农联盟,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

  高级社是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它比初级社更能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一九五六年,我国高级社的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一般比初级社高出百分之十到二十。

  一九五六年以前的三年中,我国共垦荒三千六百万亩,扩大土地灌溉面积五千六百万亩,而一九五六年一年就开荒二千九百多万亩,扩大土地灌溉面积一亿一千多万亩。这种情况说明,高级社同生产力的发展基本上是适应的。

  高级社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就不存在任何矛盾了。一九五八年,在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指引下,我国出现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大跃进。在大跃进,特别是农业生产大跃进的过程中,高级社在组织规模、经营范围和集体化程度等方面,同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矛盾就暴露了。

  表现在:高级社社小力薄,无力兴办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级社社小,积累的资金少,买不起大型机械化农具,即使买得起,由于土地少,也不能充分发挥农业机器的作用。因此,高级社这种集体所有制,必然要进一步向前发展。

  早在人民公社出现以前,广大贫农、下中农迫切要求改变农村“一穷二白”的面貌,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力,已经在突破高级社的组织形式方面,作过多种革命尝试:在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组织了突破社界的社会主义大协作,许多高级社组织成联社或者合并成大社,并且扩大了经营范围,开始发展小工业;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少地方还实行了乡政权同大社管理机构的合一。

  这种大社实际上已经是人民公社的雏型。毛主席热烈支持广大群众的革命积极性,总结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一九五八年八月,在视察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时,向全国人民发出了“人民公社好”的伟大号召;在视察山东农村时又指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

  紧接着,毛主席又主持了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毛主席的指示和党中央的决议广泛传达以后,广大群众和干部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在全国农村立即掀起了一个波澜壮阔的人民公社化高潮。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全国农村就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农村人民公社这一新的社会组织象初升的太阳一样,在亚洲东部的广阔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它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农和下中农建设社会主义的极大热情和积极性。

  农村人民公社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然是社会主义的互助、互利的集体经济组织,但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实现了政社合一,实现了工、农(包括林、牧、副、渔)、商、学、兵相结合,超出了高级社那样的单一经济组织的范围,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又是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

  农村人民公社进一步加强了党的一元化领导,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更好地保证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使农村集体经济沿着社会主义大道胜利前进。

  人民公社的特点正如毛主席所指出的是“一日大,二日公”。大,就是指人民公社的规模比高级社大。我国各地区情况不同,人民公社的规模因地而异。一九七三年,我国共有农村人民公社五万四千多个,每个公社平均有二千九百多户,整半劳动力五千三百多个。它的规模相当于原来高级社平均规模的十几倍。人民公社经营的项目也比高级社多,都是以农业为主,兼营工业和其他副业。

  公,就是指人民公社的公有化程度比高级社更高。我国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一般存在着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三级集体所有制,公社一级的集体所有制是比高级社公有化程度更高的一种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而且,由于实行政社合一,国家干部直接管理着公社企业;

  由于农村人民公社管理和使用的机电排灌站以及部分公路、桥梁、河道是由国家投资或由国家和人民公社共同投资兴建的,这就使公社一级的集体经济开始带有若干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成分。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现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扩大和提高,克服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局限性,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人民公社能在更大的范国内统一规划,按照自愿、互利和等价交换的原则,组织社会主义大协作,举办过去一个高级社所难以举办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人民公社之一。公社化以前,国家就在七里营地区修成了“小黄河”,即引黄灌区,但由于当时乡界、村界的限制,加上各高级社之间经济利益不同,排水系统不能统一规划、合理修建;已修渠道也深浅不一,弯弯曲曲,不能充分发挥效益,实际灌溉面积只有30%左右。

  公社成立后,统一规划,组成了七千人的水利大军,1958年苦干一冬,整修和新挖了大小排灌渠道八十多条,修筑了桥梁、节水闸等工程,共挖了一百一十多万土方,比1957年增加一倍。水浇地面积增加三倍。)

  人民公社地大,人多,资源丰富,可以更合理地使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实行农业、工业同时并举,促进农,林、收、副、渔全面发展,从而改变过去高级社由于社小力薄,多数社单纯经营农业的局面。

  (河北省遵化县建明人民公社成立以前,由于受着合作社规模太小的限制,集体经济不能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合理安排和发展生产。公社化以前,这里虽然也有一些榨油、制酒、木炭、砖瓦等手工业作坊,可是规模小,项目少;还有两个铁木生产合作社,也只能制造一些小农具和生活用具,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社员生活的需要。

  公社成立以后,在公社党委统一领导下,制订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了作物种植面积,合理安排了农、林、牧、果的生产。在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中,建立了农具制造、修配和粮食加工等小工厂,促进了农、副业生产的发展。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公社各级干部和广大社员进一步发扬“穷棒子精神”,上山采矿,开石、打柴,农副产品加工、果树林木也有很大发展,增加了集体收入,为农业机械化积累了资金。公社还自力更生地办起了拥有车工、硼砂、锻工、气焊、钳工、木工等车间的农机具修配站,并在八个大队建立了农具修配点。

  1972年全公社粮食亩产比1957年提高65%;七年来,植树造林五千五百亩,黄果树四万二千棵;大牲畜、养猪、渔业都有了根大发展。1972年副业总收入比1957年增长二点三倍,做到了“以副养机,以机促农”。)

  人民公社还有利于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使农村经济面貌逐渐改观。

  (上海市郊区在高级社时期,只有少量的拖拉机和排溉机械,机耕面积不到1%,机器排灌面积不到10%。人民公社化以后,农业机械化水平迅速提高:1973年拖拉机数量(标准台)比1957年增长七十点五倍。手扶拖拉机1973年比1962年增加五十六点二五倍,机耕面积占88.2%,排灌机械(马力)1973年比1957年增长十六点七倍,机电灌溉面积占97.8%。)

  我国农村人民公社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农业合作化的继续和发展,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这是完全符合客观规律的现象。它一出现,就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刘少奇、彭德怀一伙攻击人民公社“办早了,办糟了”,无非是为了反对农村继续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但是,合乎历史发展的东西就一定垮不了,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大道理。经过十几年的考验,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已经茁壮成长起来了。我国农业生产十多年来稳步上升,公社社员生活逐步改善。集体所有制经济空前巩固,公有化的程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也在逐渐提高。这一系列光辉的事实,彻底粉碎了xxx一伙的谬论和他们妄图在农村复辟资本主义的迷梦。


第二节 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巩固和发展

【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特点】

  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又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它在我国农业中还占有很大的比重。到一九七三年为止,在农业生产资料中,耕地、排灌机械的百分之九十左右,拖拉机、大牲畜的百分之八十左右是集体所有的。全国的粮食和各种经济作物,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集体经济生产的。在工业和商业中也有少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存在。

  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一样,根本不同于历史上任何类型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它们都根本否定了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建立在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经济和国营经济,都必须以满足国家和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为生产目的,都必须在党和国家的计划指导下经营。

  但是,就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来讲,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之间,又存在着重大的差别。

  上一章里说过,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是全体劳动人民的财产,由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和支配,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拨和安排。集体所有制的生产资料不是全国劳动者的公共财产,而是以一个一个的集体经济组织为范围,分别属于各个集体经济组织(各个农村人民公社、一个公社的各个生产大队、一个大队的各个生产队、各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劳动者共有。

  在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上是平等的。但是,各个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上却存在着差别,使得等量劳动获得不等量的收益。这种情况特别是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中反映较为明显。如:各个公社以及同一个公社的各个生产队,由于土地占有多少不同,土地肥沃程度和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投入等量劳动(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所获得的收入也就不同,因此形成了级差土地收入。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占有土地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离销售市场较近的公社、生产队所获得的收入就高,反之,就低。这说明了在各个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资产阶级法权还没有完全取消。这是集体所有制还存在旧社会传统和痕迹的一种表现。

  当然,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收入和劳动报酬上的差别,并不都是由级差土地收入造成的,而是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例如,领导班子是否健全,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调动了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是否贯彻执行了“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和“勤俭办社”的方针,等等,都有很大的关系。

  “事在人为”。土地的质量和数量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经过人的努力来使之变化的,大寨大队靠毛泽东思想挂帅,战天斗地,重新安排山河,由穷变富,最雄辩地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相等的条件下,生产资料质量的好坏和数量的多少,对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生产发展和社员收益的多少,就有着很大的影响了。

  正是从这里可以看出,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比较起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一种公有化程度较低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带有更多的旧社会的痕迹。集体所有制存在的这种旧社会的痕迹,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不可避免的。只要集体所有制还没有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它总是不同程度地客观地存在着的。

  但是,必须对它加以适当的限制,特别是对一些收入水平较低的后进生产队,公社、生产大队要给以必要的帮助和支援,使这些生产队同其他生产队一起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防止不同集体经济之间社员的收入水平过分悬殊。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着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差别,从根本上说,是由工业和农业、手工业中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同现代工业中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基本相适应,集体所有制同目前我国农业和手工业中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力基本相适应。

  虽然,集体所有制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在将来一定要转变为全民所有制,但是,如果忽视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条件,混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在条件尚不成熟的时候把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就会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从基本适合变为不适合,就会使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使生产受到破坏。

  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在生产和经营的各个方面,也同国营经济有着区别。集体经济主要在一个集体的范围内组织共同劳动。集体经济的劳动力,只归各个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安排,国家不能象调配国营企业的劳动力那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集体经济的劳动力。

  集体经济的收入除了以税收的形式上缴一部分给国家外,其余都归集体所有和支配,而不是象国营经济那样必须将全部纯收入上缴给国家,归全民所有,用来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

  集体所有制经济内部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劳动报酬标准,也不是象国营经济那样由国家统一规定,而是由各个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主义的原则,结合自己的具体条件来规定。

  在我国农村人民公社中,除了占统治地位的集体经济以外,还保留着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依附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农村集体经济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社员群众还要利用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来补充某些生活需要的情况下,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是必要的。

  这样做,可以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增加社会产品,改善社员生活,增加社员收入,也有利于活跃农村集市贸易。但是,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就其性质来说,毕竟是一种个体经济的残余。这种小私有制的残余也是产生资本主义的一种土壤。

  因此,既不能对现阶段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的性质及其存在的必要性不加分析,企图过早地取消它们;也不能抹煞它们同集体经济的矛盾,而放任自流,坐视资本主义自发势力泛滥、冲击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性同必要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一方面限制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的消极作用;另一方面要正确地发挥它们的补充作用。

  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上述差别,是社会主义社会农业和工业的差别、乡村和城市的差别、农民和工人的差别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农业部门中主要的经济形式,而全民所有制经济则是工业部门中主要的经济形式。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工业和农业这两个最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关系,就是工人和农民这两大劳动阶级的关系。

  集体所有制虽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低级形式,但既然它同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的农业部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无产阶级最广大的同盟军农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它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作用。

  集体所有制还是目前我国手工业中的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我国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一部分是个体手工业者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走上合作化道路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合作工厂;另一部分是城镇居民兴办的街道工业。

  手工业生产部分农业机械,作为大工业的补充,支援农业机械化。手工业配合大工业生产部分零配件,为发展社会主义工业起着助手的作用。手工业还为城乡人民生产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日用小商品,并担负着为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日用品修补业务。由手工业生产的手工艺品,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总之,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手工业生产商品性强。在旧社会,个体手工业者比农民同市场的联系更多。合作化以后,一部分手工业者,特别是小业主,他们的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也很浓厚、很强烈。“这些小业主用他们日常的、琐碎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腐化活动制造着为资产阶级所需要的,使资产阶级得以复辟的恶果。”

  无产阶级必须加强对他们的社会主义教育,同他们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作斗争。此外,在我国城镇和农村还有少量的个体手工业者。必须使他们在城镇街道组织和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统一安排下,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要积极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既有着重大的差别,更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巩固和发展国营经济,是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条件。没有在现代工业中占统治地位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就不能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当看农业和手工业仍然建立在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时候,国营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集体经济的发展。

  因此,对于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决不可以对立起来,而是必须在全民所有制经济的领导下,使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和两种社会主义经济相互支援,相互促进,オ能推动整个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密切城乡经济联系,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在斗争中巩固和发展】

  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既然有着上述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资产阶级和一切社会主义制度的敌人,总是千方百计地想动摇、瓦解和破坏集体所有制,而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则要求巩固集体所有制,发展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时期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环绕着集体所有制展开的。

  集体所有制是一种低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上,都带有较多的旧社会的痕迹。对集体所有制来说,公和私的矛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前矛盾,大集体和小集体的矛盾以及各个小集体之间的矛盾,都比全民所有制来得复杂。

  地主资产阶级及其在党内的代理人总是力图扩大集体所有制中的这种旧社会的痕迹,力图利用部分农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和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搞资本主义复辟活动,力图诱使干部脱离社会主义方向,利用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招牌,打着集体生产的旗号,来搞资本主义经营,把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蜕变为列宁指出过的那种“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

  这是农村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为着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必须同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习惯势力作斗争,正确处理国家和集体、大集体和小集体以及各个集体经济之间的关系。

  为着巩固集体所有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划清集体所有制同个体所有制的界限,是非常必要的。各个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和产品,是各个集体经济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公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对这些公有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必须具有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而不能化整为零归一个作业组或个人所有。

  集体经济的生产,必须遵照国家计划,由集体作统一的安排,并组织集体劳动来实现生产计划,由不能让各家各户或各个作业组各自为政,爱怎么干就怎么干。集体经济公有的产品和收入,只能按照社会主义原则由集体来进行统一分配,而不能由个人或作业组将所得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自行分配。总之,如果出现违背国家计划或集体利益的活动,就是破坏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背离社会主义道路。

  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当我国国民经济由于苏修叛徒集团的背信弃义和连续三年的严重自然灾害,遇到暂时困难的时候,xxx一伙跳了出来,同苏修叛徒集团里应外合,从右的方面来攻击农村人民公社,拼命鼓吹“三自一包(指扩大自留地、发展自由市场、多搞自负盈亏企业和包产到户)”、,大刮单干风,公然叫嚣:“不要怕资本主义泛滥”,“农业也要退够,包括包产到户,单干!”妄图从根本上破坏人民公社集体经济。

  xx同xxx紧密配合,也极力主张“包产到户”。在这个关键时刻,毛主席领导全党同刘少奇xxx、xx进行坚决的斗争,并在农村掀起了一个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打击了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教育了广大的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

  为着巩固集体所有制,还必须划清集体所有制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严格按照它们各自的特点来正确对待,不能象对国营经济那样统一调拨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产品和劳动力。否则就是侵犯了集体所有制,就会犯剥夺农民的错误,损害工农联盟。

  当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正在轰轰烈烈展开之际,xxx、xxx一伙曾刮起一股“共产”风。他们蓄意混淆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区别,否定商品生产,否定价值规律,无偿调用农村人民公社的劳动力和产品,妄图用这种办法来破坏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破坏工农联盟,瓦解无产阶级专政。

  一九五八年底毛主席亲自主持召开了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批判了xxx、xxx一伙形“左”实右的谬论,进一步阐明了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划清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保护和巩固了新生的农村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

  巩固集体所有制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使集体经济的领导权牢固地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贫下中农的手里。

  毛主席早在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时就教导说:“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必须建立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在领导机关中的优势,而以老下中农和新老两部分上中农作为辅助力量,才能按照党的政策实现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巩固合作社,发展生产,正确地完成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

  毛主席的这一指示,预见到在集体所有制建立以后农村中的阶级和阶级斗争仍将长期存在,预见到此后的阶级斗争将以争夺集体所有制经济的领导权为中心来展开。

  坚决贯彻毛主席的这一指示,使集体经济的领导权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贫下中农的手里,才能在农村中坚决贯彻马克恩主义的路线,巩固地团结中农,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办好集体经济,有效地镇压和改造一切敌对分子,从而使集体所有制得到巩固和进一步的发展。

  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权被阶级敌人所篡取,他们就会利用所窃取的权力,推行修正主义的路线和政策,使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蜕变为集体的资本主义经济。

  为着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还必须不断地批判孔孟之道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批判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不断地提高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由于千百年来私有制对农村的长期统治,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不可能随着生产关系的改变而自行消失。

  阶级敌人总是要利用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来腐蚀群众,达到复辟资本主义的目的。因此,必须用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武装干部和广大社员群众,必须“向农民群众不断地灌输社会主义思想,批评资本主义倾向”,批判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用社会主义思想去占领农村的一切阵地。

  “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解放以来,广大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觉悟不断提高,他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只有跟着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唯一的光明大道。

  但是,由于旧中国是一个小生产象汪洋大海一样的国家,所以,集体化以后,农村小生产的残余还存在,农民还在不同程度上保持着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特别是在那些富裕的和比较富裕的农民身上仍然有强烈的资本主义倾向。他们往往在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摇摆不定。

  正如列宁所深刻指出的:“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是需要经过几代的事情。”毛主席教导我们,如果“稍微放松了对于农民的政治工作,资本主义倾向就会泛滥起来”。

  这种思想战线上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集体所有制建立以后,必须经过许多的斗争,才能使自己巩固起来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为着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还必须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社、队工业,加速农业机械化的步伐,不断地发展农业生产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可以增强集体经济的力量,增加社员收入,使社员更加热爱集体经济,从而使集体所有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待续)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