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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亚彬:没有科学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没有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作者:黎亚彬 发布时间:2016-06-20 12:07:54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近来,中共中央特别强调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的确,没有马克思主义,就没有共产党。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也必然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流行讨论“共产党领导的合理合法性”问题。显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马克思主义上。如果马克思主义是合理正确的,那么共产党的领导也是合理正确的。可以说,如果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拥有了指导地位,那么共产党的领导就在意识形态领域获得了合理合法性。同样,如果马克思主义在经济基础上拥有了指导地位,那么共产党的领导就在经济基础上获得了合理合法性。

  但是,千万别忘记这样的一个道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是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意识形态上的,一是经济基础上的;一个是理论上的,一个是实践上的。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是否能站得住脚,在意识形态领域是否能拥有指导地位,最终还得看实践的检验,还得看马克思主义在经济基础上是否能站得住脚、是否可以占据指导地位。

  无视马克思主义在经济基础上的指导地位,而片面追求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显然是一种缘木求鱼,不可能成功的事情。所谓眼见为实,马克思主义到底好不好,从而共产党的领导有没有必要、能不能从人民群众哪里获得合理合法性,最终都是要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表现的。如果人民群众觉得马克思主义不好,或者不切实际,那么无论党中央如何宣传和教育,如何在意识形态上鼓动和宣传,都是没有多大作用和意义的。老百姓不是傻瓜,想要“愚民”者,最终都是会被历史所“愚弄”。没有实践上的证明,单纯依靠什么“群众思想教育”,一次、两次还可以,时间长了就不管用了。

  知道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思想意识的道理,就知道为什么现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会被边缘化了。现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边缘化已经成为一种客观事实。虽然中共中央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不断在各个场合,以各种方式强调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重要性,但迄今为止,这种强调与呼吁并没有什么影响和效果。除了那些专门搞宣传的工作人员,大多数人们仍然不拿它当作一回事。在中国现实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中,马克思主义根本就无足轻重。任何一个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各个经济、政策、司法、教育、行政机构,都不是依据马克思主义来制定自己的政策与计划的,也不会因为某个人懂得马克思主义理论而对其委以重任或刮目相看。中国各种经济政策的制定与研究机构、各大中专院校、民间智库等等都是以西方资本主义理论来进行各种研究、宣传与教育活动的。

  这种马克思主义边缘化现象,固然有一些主要领导对马克思主义的排斥因素,更主要的还是马克思主义本身在现实中似乎已经是“无用”或“无效”的东西。在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中,马克思主义是什么?就是“党的领导、计划经济、国有企业、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然而中国长达近70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却已经告诉人民群众,除了共产党的领导外,这一切都是错误的,要么是不现实的,要么是弊端重重的,甚至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与生活上的客观需要,更别说实现什么美好的共产主义理想了。理论和实践都可以证明,过去中国的那一切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做法统统是错误和行不通的。即便是辅以毛泽东设计发动的“文化大革命”,这种制度最终也只能以失败而告终。“改革开放”,在某种意义上讲,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没有科学合理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可以说,这是世界社会主义国家近百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所获得的最宝贵经验教训。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的最根本原因就是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的表现太糟糕了。现实中的那种代表马克思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制度不但无法实现任何形式的社会主义,在满足人民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上,甚至还远远不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为什么会如此?是马克思主义原本就错误的吗?显然不是。其实,凡是认真一点、事实求是一点的马克思主义者都会知道,现实中的那种“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制度”,“国有企业、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等,其实根本就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要求,根本就不是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那种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的社会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过,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而从没有被重视过、被深入挖掘过,没有被好好应用过。

  众所周之,马克思主义有两个最基本、最主要的理论贡献和基础前提,一是剩余价值论;二是唯物史观。所有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推论和结论都只有来源并符合这两大基础理论前提才是正确的,才是真正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范畴的。依据这两大基础理论,消灭资本主义雇佣生产方式,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分化,劳动者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所有人一律平等自由的社会,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和原理。而现实中的那种“党的领导、计划经济、国有企业、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虽然最初也是以此为目标的,但最终的表现和结果却都是严重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这些基本原则和要求的,既不科学也不正确,根本就不是正确合理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社会制度。

  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党的领导”,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产生于无产阶级、为无产阶级服务、向无产阶级负责的。而现实中的共产党的领导,在理论上可能是这样的,但在现实中显然已基本脱离了无产阶级本色。现实中的共产党,既不是由无产阶级产生和决定的,也不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更不会向无产阶级负责任。否则,资本主义的复辟就不应该在中国发生。

  与过去那错误的苏式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相反,马克思主义的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阶段,其实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和市场交换的基础上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指出:“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之间的分配,那么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交换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

  马克思的这段话明确告诉了我们: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是存在私有财产和市场交换的,只是其中没有了剥削和压迫现象而已。凡是懂得一点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都该知道,私有财产、市场交换与资本剥削和压迫完全是两回事。消灭私有财产、消灭市场交换或许可以消灭资本剥削和压迫,但消灭资本剥削和压迫却可以有另外的方式和制度。在存在一定私有财产和市场交换的前提下,也是可以消灭资本剥削和压迫的,否则马克思主义在其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就是不成立的。

  出现资本剥削现象的前提是社会上存在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一无所有的、不出卖自己劳动力就无法生存的劳动者。因此,只要社会主义国家让所有的劳动者在任何时刻都可以建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企业生产,那么私有财产就无法雇佣到劳动者,从而私有财产和市场交换就不会导致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生,这个社会也就真正消灭了资本剥削。显然,消灭资本剥削,实现社会主义,与是否存在私有财产和产品交换没有关系。马克思否定私有财产和产品交换,不是否定私有财产和产品交换本身,而只是否定其中蕴含的资本剥削关系。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属性”。

  因此,现实中的那种完全排斥私有财产和市场交换,“越公越好、越大越好、越免费越好”,本质上属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思想范畴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完全是错误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要求的。这种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制度,既没有消灭剥削,也没有让劳动者当家作主,完全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消灭剥削和压迫,让劳动者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的要求和原则。

  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社会所有制”,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和前提,由劳动者当家做主的,当然也是以私有财产和市场交换为基础的。只有按劳分配才能消灭剥削和压迫,才能让劳动者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才能实现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从而才能最终实现没有阶级分化的共产主义目标。按劳分配的前提和基础就是个人消费资料的私有财产。而存在私有财产,就存在产品交换。

  而现实中的“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则完全实现不了任何的按劳分配,劳动者不但没能当家作主,反而成了广大官僚们奴役的对象,成为新官僚阶级的新奴隶。这种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制度不但无法实现消灭阶级的共产主义目标和理想,甚至无法满足劳动者的生产与生活需要。在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下,一些劳动者是存在出卖自己劳动力,以实现自身更好生产与生活需要的。这种需要无疑就产生了私有制重生的需要。无法被消灭的私有财产与这样的劳动者一结合,就形成为资本雇佣关系,资本主义私有制得以重生。显然,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制度的这种弊端,就是修正主义的产生根源。在基本经济制度存在这种弊端的情况下,即便是毛泽东设计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也无法制止私有制的重生,无法阻止修正主义的产生,最终导致了这种以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苏式社会主义的彻底失败。

  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更是毫无关系,纯粹是空想社会主义们的臆想。只是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反对,认为其是在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阶段之后,有可能出现的一种社会状态而已。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当以毛泽东为首的国家领导人依靠错误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方式没能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之后,以为是人的思想和精神、灵魂问题在阻碍这种所谓共产主义的实现,所以设计发动了“斗私批修”、“灵魂深处的革命”的“文革”运动。而在“文革”运动失败之后,以邓小平为首的国家领导人也没有正确面对问题,却又探讨新的发展道路,搞“摸石头过河”,结果几乎导致社会主义的彻底失败。

  显然,至始至终,中国人民都没有看到、体验到真正科学正确,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的社会主义经济到底是什么。在此情况之下,马克思主义又怎么能引起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坚决拥护,可以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指导地位呢?如果马克思主义不能走出错误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制度的迷途,又怎么能走出被边缘化的命运呢?

  真理是存在,也是唯一的。如果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那么必然存在一种唯一正确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体现和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价值。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必然是以科学的社会主义经济为最终体现和实践代表的。

  依据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论和唯物史观的两大基础理论,我们可以知道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关键:建立一种“没有雇佣关系,没有阶级分化,劳动者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所有人一律平等自由的社会制度”。与此同时,人们公认存在两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是由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和管理企业生产的制度;集体所有制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和管理企业生产的制度。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要求,抛弃过去那种“越大越公越好”、“杜绝私有财产和产品交换”、“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的错误思想和思路,我们就会知道:“由企业的劳动者共同占有和管理企业生产的制度”,即真正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市场经济,才是唯一科学合理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企业制度。

  这种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方式,不但可以克服“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种种弊端,也可以真实、有效地实现马克思主义消灭剥削和压迫,实现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让劳动者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的社会主义基本要求。它不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要求,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者不是虚拟的共同体,而是具有实际自然人地位和意义的企业劳动者。企业劳动者也是理性经济人,依靠集体所有制企业方式,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在没有剥削和压迫的条件下更好的生产与生活。

  显然,在这种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制度下,劳动者不但拥有工资收入,也享有企业利润分成,拥有相应经营管理权。因此,如果有可能,劳动者将更愿意在这种可以拥有更大收益和权力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生产和生活。而向劳动者提供这种可能正是无产阶级专政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唯一目的和意义所在。基于中国国有资产的庞大,无产阶级的人民政府以信誉贷款的方式为劳动者提供这种服务完全是现实可行的,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的。由此,集体所有制企业就可以真正科学、有效地替代私有企业,有效避免资本雇佣行为,杜绝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产生。由此,社会主义就可以战胜资本主义,获得在经济基础上的绝对主导地位。以此生产方式为经济基础,才能逐步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目标和理想。显然,这种企业所有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有的集体所有制生产方式,才是唯一科学、合理、正确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凭借人类半个多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找到这种科学正确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并非难事。问题的关键只是在于那些既得利益者,那些掌权的官僚们的极力阻挠。这些既得利益者们,利用手中掌握的国家特权和话语权,以高超的手段和技巧控制着中国的意识形态发展,打压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力量,误导和操控着中国左翼群众社会主义运动的前途和方向。他们明知过去那种“党的领导、计划经济、国有企业、按需分配和共产主义”是行不通和错误的,却仍然利用手中的话语权和各种资源、力量,牢牢地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捆绑到这些错误的做法之上,严酷压制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现在,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以马克思主义为“灵魂”的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国正面临着即将死亡的危机。“亡党亡国”的“颜色革命”的爆发只待一些风吹草动的“引火索”而已。一有机会,亿万被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挤入了社会最底层的穷苦老百姓,势必会走上街头,以火山喷发一样的气势,来发泄内心深处的种种不满。 

  现在,整个的中国正日益迫切地呼唤着真正科学、有效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到来。只有真正科学、有效的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唯一地克服目前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困境,才能唯一地解决老百姓的生产与生活问题,才能唯一地克服共产党的领导危机,才能唯一地缓和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唯一地实现让中华民族崛起的中国梦!

      201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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