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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犹太人:到得了远方,回不去故乡

作者:云也退 发布时间:2019-07-02 14:41:34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字体:   |    |  

  离开古巴的时候,她只有5岁,跟着全家,先到了以色列,几个月后又到了纽约,在皇后区的一所小学上一年级。迁徙是不得已的选择:1959年1月,卡斯特罗在古巴建立了西半球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她的父母都是犹太人,和许多古巴犹太同胞一样,加入了离开的大军。然而记忆并不是那么甘心消失的,在纽约,每个暑假,她都随父母到迈阿密海滩去看爷爷奶奶,而那里的热带风光也让她梦回故乡——古巴的哈瓦那。

  《到得了远方,回不去故乡》是一部有关乡愁的回忆录。露丝·贝哈,本职是密歇根大学的人类学家,专长是“研究乡恋”,工作方式是“到异国他乡旅行”。为了重温自己5岁之前的记忆,她足足准备了将近30年。1991年“冷战”落幕后,她第一时间返回了古巴,后来又频频回去。不过,《到》的重点不在于通过描绘地方风物来“寻根”,也不在于分析政治问题,而在于写那些对她来说十分重要的人。

  “我独自来到哈瓦那,寻找那些留在岛上的犹太人。”这句平平常常的叙述,却需要很多文字来解释。新政府提倡无神论,对私人财产实施国有化,宗教学校纷纷关闭,促使犹太居民大量迁居国外,那些留下来的人,又是如何想的?是想走而走不了,还是能够接受新的意识形态,心甘情愿地留下来?

  在书中,作者写了一位名叫琼斯·乐维的“留守”犹太人。一开始,他属于前者,对政权“不抱任何幻想”,想移民而未成。到了80年代中后期,社会氛围开始宽松,岛上犹太人与外界有了联系,犹太教堂也在哈瓦那重建了起来,乐维便放弃了移民的想法。

  乐维有两个女儿,次女丹爱达1989年生——露丝见到4岁的丹爱达时,觉得如遇当年的自己。丹爱达跟父亲学希伯来语,在犹太教堂感受共同体的存在,同时也感受着来自加勒比海的热带海风的抚慰。

  然而,犹太人终究都要听到来自耶路撒冷的召唤的。2007年,丹爱达跟着父亲移居以色列,就此也拥有了“移民”这一身份,成为乡恋病的重度患者。这对父女在以色列这陌生的“祖国”奋力打拼,忍受着平凡的工作,以及婚恋挫败等琐碎的烦心事。乐维的电脑里存满了古巴的音乐和风景照片。丹爱达的愿望是攒足了钱,把母亲也从哈瓦那接来。

  书中有一段十分耐人寻味的文字。丹爱达离开古巴后,露丝带着学生去哈瓦那时,去看丹爱达的旧居,就像1993年去看自己的旧居一样。她告诉学生,有一个女孩曾住在这里,现在她离开了,“就像我小时候离开古巴一样”。

  但18岁时离开,与5岁时离开毕竟不同了。不难体会丹爱达身上的矛盾。久居一地,再不喜欢也会产生某种感情。人们很难真正把一段记忆从自己的生命里抹去,因为不能抹去自己留在某处的激情与期待,何况它们常常代表一段货真价实的青春。

  背负如山倒,放下如抽丝。

  丹爱达后来又去过西班牙,最后追随着自己的真爱来到多米尼加——又回到加勒比海地区了。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循环。她看到别人上传的有哈瓦那风景的视频时,总是会流泪,可又坚定地告诉露丝,她永不回去。

  这本书里写到的人还很多,一个不太内行的读者恐怕单是辨别清楚作者的家人,谁是父亲一方的,谁又是母亲一方的,就得花很大工夫。因为犹太人本就以家族关系盘根错节著称,且犹太人对于家族史、对于记忆,又都有着深耕的热情。他们相信,一个人是不可能撇下记忆走进未来的。这种记忆,除了私人记忆之外,还有集体的文化记忆——来自最古老的圣经和其他经典,以及其中所记载的虚实难辨的历史。

  不论是身在古巴还是美国,露丝幼年时的移民、成年后的旅行,种种滋味难辨的时刻,从一个宏观的角度来看,都可以说是犹太人“大流散”的历史延续至今的一部分。因为她也是希伯来圣经里所说的公元70年之后被彻底逐出家园的犹太人祖先的后代,只要她没能回到祖先的故土,她就是一个无家的犹太人……

  如此,我们便能领会到,为什么在这本书中,露丝在写到第一次接吻,写到学英语、生孩子等等私人事件时,笔触都那么沉重,就好像要将文字刻进石头那样。我们也更能明白这本书的英文原名《Traveling Heavy》有着怎样一言难尽的意味。

  露丝说,她相信叙事的力量:故事一旦写下来,它就一直在那里。而她所讲的故事,也符合已故以色列大作家阿摩司·奥兹心目中故事的标准:它们是用赤诚的情感写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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