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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宪法”是鞍钢人的传家宝

作者:党史网 发布时间:2017-03-22 22:07:31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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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溪春来:中国首创《鞍钢宪法》,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主席对我国的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了科学的总结,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鞍钢宪法”中的“两参一改三结合”被日本企业引进。

  正文:

        今天是3月22号。1960年的今天,毛泽东称赞了鞍山钢铁公司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上的探索,并把他们的经验称为“鞍钢宪法”。

  新中国成立后,在工业生产的组织管理上,基本上是模仿苏联的办法。这个做法对快速恢复生产,医治战争创伤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也有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方面。

  从五十年代后半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工业化道路。鞍山钢铁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工业企业,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中走在了前面,形成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独特模式。“两参”就是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群众参加企业管理;“一改”就是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是指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

  中共鞍山市委经过调查研究,向中央报送了关于鞍山钢铁公司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中的情况。3月22号这一天,毛泽东代表中央写了一大段批语,将这份报告批转全国。

  毛泽东在批语里说,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毛泽尔指出,鞍钢过去也迷信苏联的权威,但是现在他们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

  用“宪法”这样一个词来形容鞍山钢铁公司创造的这套企业管理办法,表现了毛泽东对它的高度欣赏和充分肯定,也表达了毛泽东对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实际的工业管理方式的迫切心情。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鞍钢宪法”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业企业的指导方针。

  半个多世纪以来,“鞍钢宪法”伴随着鞍钢人走过了艰苦卓绝的成长道路。无论是以老英雄孟泰为代表的鞍钢人,用双手在一片废墟上创造了鞍钢重新开工的奇迹;还是“九五”以来,鞍钢人走出一条老企业技术改造的新路,使鞍钢旧貌换新颜;一直到今天,鞍钢人以钢铁般的意志打响扭亏增效攻坚战,取得了减亏108亿元的阶段性重大成果,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鞍钢宪法”是激励鞍钢人勇往直前的精神财富,是鞍钢人克难制胜的传家宝。

  如今,“鞍钢宪法”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中蕴含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和“两革一化”的内容,都是具有现代意识的管理理念,尤其是其中所体现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基本精神,更是国有企业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鞍钢人始终以弘扬“鞍钢宪法”精神为己任。

  (来源:《红旗飘飘――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今天》,有修改)​​​​党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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