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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众坚决声援魏明仁诸台胞护国统一爱国行动的声明!

作者:陈钰堆 发布时间:2017-09-16 15:41:48 来源:陈钰堆独创 字体:   |    |  

  今年元旦以来,台湾南投县民众魏明仁已多次带领几百位台湾爱国同胞在彰化二水乡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国共产党党旗的升旗仪式!他们英勇的爱国行动实质是在以行动履行大陆中央政府第十届全国人大于2005年3月14日所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鉴于台湾蔡英文执掌当局至今不承认台湾、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根本原则,已严重违反《反分裂国家法》规定,为此维护和实现两岸国家统一大业是台湾同胞和大陆民众共同的神圣职责!魏明仁为代表的台湾爱国同胞的爱国义举已赢得大陆民众的高度赞扬与敬佩!上海多数民众坚决支持魏明仁所带领的爱国台胞维护国家统一的爱国行动!近悉台独急先锋的台湾“自由时报”竟以大标题登出“真正颠覆国家政权的人在彰化”来比拟已被内地法院判决的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这是明目张胆违反中央政府所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嚣张行径,也是妄图为迫害魏明仁等爱国台胞制造舆论宣传。

  为此上海部分左翼民众和全国各地联署签名民众作为发起人向全国民众征集签名,共同向台湾蔡英文执掌当局发出紧急声明:决不允许台湾任何违反大陆中央政府所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台独机构或台独份子采用任何手段迫害维护国家统一的魏明仁等爱国台胞。否则,大陆民众将遵照《反分裂国家法》规定予以严厉谴责,并强烈要求中央政府依据《反分裂国家法》规定采取一切手段予以严惩!

  上海及全国各地声援魏明仁等台胞爱国义举的民众签名:

  1)上海:陈钰堆、翁立国、高建新、周依康、孔维怡、吴青青、刘德保、蒋 励、王建军、陈鹏飞、瞿 俊、肖景祥、葛德席、贡国和、韩关顺、陆立丰、俞仁良、陈梦慈、万 骏、乔宇东、高震海、卢允荣、高慧迪、周嘉宁、周慧迪、张保荣、夏敏明、刘松生、张秀才、鲁亚明、杨国珍、陈勤珍、忻鸣刚、鲁石光

  2)北京:李昌平、高洪明、李 颖、 李旭之、孙 滢、李象斌、萨协卓、李琦、孙为民

  3)重庆:瞿明、王平安

  4)郑州:宋 英、俞启龙 5)山西:吴建奎、王庆明、王步春、武大疆

  6)天津:张宗萍 张 华

  7)青岛:郭 平 崔绍军

  8)湖北:董志清、游新惠

  9)深圳:杨 丽 10)湖南:雷飞峰、邹松平、黄 英、梁宏、戴志云、曹博(律师)

  11)河南:陈永胜

  12)河北:张志军、赵 剑、南 华

  13)内蒙古:门长青 14)江苏:马涵堃、林协宝、李 焰、王立清、周海江、顾荣业、樊斌

  15)浙江:李红线

  16)山东:李东宏(律师)

  17)四川:余国成 18)江西:黄 山

  19)云南:段绍华

  20)克钦邦、麦扎央

  21)加拿大华侨:巨永平

  附件:

  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故有领土,台湾海峡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生存发展必不可失的要地,台湾的命运必需由13亿中国人民说了算!台湾当局说搞台独是为了尊重台湾人的意愿,这纯属站不住脚的汉奸言论 !早在中国三国时代(公元230年)吴国孙权就派一万多名官兵去台湾(当时称台湾为夷洲)开发管理,到明末郑成功才从福建闽南的南安、泉州招募两万多名士兵赶走侵占台湾38年的荷兰侵略者,开始大量闽南人移居台湾各地进行开发(是到明朝万历年间夷洲才改称为台湾)。

  就是到了清朝康熙皇帝也懂得重用闽南人施琅大将军率领的福建水师去说服郑成功子孙官兵归顺朝廷。所以福建闽南人是开发建设台湾和为中华民族保卫台湾领土主权的民族英雄群体,值得中华民族世代铭记!我国台湾有史以来先后遭受过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日本、美国侵略。侵占年限最长者就是荷兰38年和日本50年(1895—1945)。1945年8月15日日本遵照中、美、英、苏签署的《菠茨坦公告》规定于1945年10月25日由中国政府(国民党政府)在台北市举行台湾省日军受降仪式,随后台湾行政长官郑重宣告“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所属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置于中国主权之下!”。

  鉴于台湾当局允许主张台独为党纲的民进党的成立与发展,既严重违反台湾当局所秉持的《中华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更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反分裂国家法》!为此,为了保卫世界人民反法西斯胜利成果和维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利益,强烈建议中央政府必须果断采取下列有利于统一台湾的应对措施:

  (一)宣布凡是主张台独的台湾任何政党都是违反《反分裂国家法》的非法组织,必须予以取缔和制裁!

  (二)参照1949年宣布内战战犯的方式,列出并宣布顽固坚持台独者均为汉奸卖国贼,在电视台、报纸多次公布宣传、并予以通缉与制裁。

  (三)严禁台湾出版宣传台独、去中国化的教科书,违者的相关企业与人均予以制裁;

  (四)台湾同胞在台湾的任何爱国行动均受中央政府予以特别保护;严禁台湾当局任何迫害;

  (五)由中央政府宣布和统一管辖台湾海峡航空识别区;

  (六)全国紧急统筹一切必要措施,随时准备武力统一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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