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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维权 被判两年

作者:张庆龄 发布时间:2016-06-24 08:29:37 来源:大道网  论坛 字体:   |    |  

 

 

 

 

 

 

  据is前进语音频道消息,山东莱州民警贺冠山自2007年以来因自己的编制和单位的腐败问题,不断地赴有关部门上访维权,日前,贺冠山被莱州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1991年,在部队服役八年并在部队光荣入党的贺冠山带着满满一大袋的功勋章和荣誉证书,转业至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工作;同年,贺冠山参加了由上级公安机关安排的岗前培训班,培训合格后由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颁发了合格证书,并于 1993年参加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的招录人民警察考试。贺冠山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而成为一名在编在职公安干警,由公安机关配发了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和相应的警号(3743264)、警帽,并在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由莱州市公安局发放公安民警工作证件。1997年贺冠山又参加了国家公务员第一批过渡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然而在2007的某一天,贺冠山等七名同志突然成了没有编制的“工勤人员”,被排挤出了公务员的行列。 事实上2006年由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签订的《公务员法》明确指出,过渡为公务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履行国家公职2、享有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发放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都是属于过渡公务员序列。而贺冠山不仅是在2006年1月1日颁布《公务员法》前进入公安机关的,且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无论是于情于理还是于法,都是可以直接过渡为人民警察身份的。面对这样一个结果,在部队和公安战线工作了20多年的贺冠山走上了维权道路,除了反映自身编制问题外,他还揭露单位内部的种种黑幕。在合理合法维权的历程中,贺冠山遭受了来自莱州市公安局部分领导的一系列打击报复:监视居住、强制送精神病医院、甚至是殴打;

  2010年12月21日 上午11时许,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民警贺冠山在北京清河公交车392站去会朋友下车后,遭三名身着便衣不明身份暴徒殴打、堵嘴、捆绑后塞到车里。贺冠山在大街上奋起反抗,引起众多北京市民驻足围观。三名暴徒声称是人民警察,直指贺冠山是网上“通缉逃犯”。在贺冠山大力呼救下,部分正义的北京市民上前强烈要求三名暴徒出示证件,并把车团团围住,阻止把贺冠山带走。北京警方110警车赶到后,将三名凶犯和贺冠山一起带到西三旗派出所。傍晚18点许,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驻京办民警王勇、包海荣赶到西三旗派出所将贺冠山带出,又交由身份不明的四名年轻人用专车将其押送回莱州。次日凌晨2点30分,不明身份的人将贺冠山从车内拖出后扔在山东省莱州市街头,开车逃离莱州。

  2011年12月3日,因为呼吁群众纪念毛主席,深夜贺冠山家被莱州警察包围。后警方要求夜里把贺冠山带走,家人反对极力保护贺冠山,后第二天贺冠山及家属被带到公安局。下午家属被释放,而贺冠山被扣留至当地一家宾馆失去人身自由数天。

  2014年3月份,网上出现反映莱州公安局局长郭善海奢侈腐败的网贴(可能举报人害怕打击报复所以依贺冠山之名举报,其实与贺冠山无关),2014年9月,贺冠山家再被停电停网;

  2015年4月3日,贺冠山爱人聂延丽去省委巡视组反映情况,回家后却再遭报复;2015年4月5日星期六上午,莱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苏长江带领多名人员到贺冠山处闹事,强摘贺冠山家的电表、顶住贺冠山家的门后通过小窗口往贺冠山家中喷射催泪瓦斯;次日上午,苏长江又带领30多人带着警械、辣椒水等来到贺冠山家,闯入门后殴打贺冠山及其家属,将贺冠山按在地上,然后押走,并把家中电脑、充电宝电池、3块手机、MP3、水果刀、斧头、小锄、煤气罐,反映问题的材料全部拿走。如今,贺冠山却被以所谓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贺冠山在维权时一直强调拥护中国共产党,合理合法进行维权工作。他曾满怀深情地说:“我是一名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们的党是好的,莱州市市委市政府包括莱州市公安局广大党员干部绝大多数也是好的,迫害我的只是公安局部分领导。我在入党那一天就把生命交给了党,进行维权工作和揭露单位内部的种种黑幕都是为党和国家变得更好,决不做敌对势力反对党和政府的工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拥护党和政府的好党员,却被莱州市法院判刑了。据悉,贺冠山及其家属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让我们拭目以待继续关注贺冠山情况的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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