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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发明“钓鱼”酷刑,必须严惩不贷

作者:郭喜林 发布时间:2020-11-30 10:24:16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他们将肉挂在鱼钩上,通过鱼线让受害人吞进胃里,然后反复拉扯,让受害人饱受折磨,称之为‘钓鱼’”。干出这种残忍行为的,是四川雅安的董忆黑恶组织。自2008年以来,该团伙在当地犯下累累罪行,除“钓鱼”外,他们还常常以持枪、活埋、电击、威胁吃屎尿等方式威胁受害人,并通过开设赌场等方式非法获利数亿元。在为其充当“保护伞”的人中,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赫然在列(光明网2020年11月29日)。

  这个黑社会组织竟然敢在酒店茶楼开设赌场非法渔利2500余万元,并通过暴力、威胁、软暴力和抢劫等非法手段非法获利数亿元。警察到境外实施抓捕时,竟遭到冲锋枪包围。面对这个罪大恶极的黑社会犯罪团伙,公安、检察和人民法院应当通力合作,并依法对以董忆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实施严惩,绝不能让任何犯罪成员逍遥法外,必须将其一网打尽,为民除害。

  正是由于拥有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赫然的权力保护伞,以董忆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才能拥有滋生的土壤和生存环境,并失去人性,无恶不作,罪恶累累。尤其是对雅安市公安机关社会公信力的破坏是巨大的,尤其是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危害与破坏,影响十分恶劣,社会各界民愤极大,必须将其绳之以法,绝不心慈手软。而且,必须用党纪国法彻底查清董忆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究竟有多少大大小小的权力保护伞,并将其严惩不贷。

  可以说,凡事有黑社会犯罪团伙的地方,政法机关内部必然会有权力保护伞。而且,在全国各地有着极其相同的违法犯罪模式。这说明,权力保护伞不仅是祸国殃民的毒瘤和国妖,而且是党和人民共同的敌人。对于我们共同的敌人,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的怜悯之心,我们不能做当代版农妇和蛇的故事的继承者;对于我们共同的敌人,我们必须同仇敌忾,不共戴天,一刀两断,绝不与其同流合污。

  凡是发生过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充当过权力保护伞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竖起一块“耻辱碑”,并详细记载为违法犯罪者充当权力保护伞的人是哪些领导干部,大家应当怎样遵纪守法,并时刻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只有形成良好的警示教育氛围,才能真正让更多执法者从中受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并在思想深处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党纪国法权威,并坚决与权力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对于黑社会组织的犯罪团伙成员,必须将其一网打尽,不管付出多大代价,都不能让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即便是逃到国外,也必须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工作配合,将违法犯罪者捉拿归案,逃往国外绝不是法外之地。只有持之以恒地依法在国内外实施追赃追逃,才能让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成员和其他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者不敢心存侥幸,并在法律权威震慑之下,积极主动投案自首。只有这样,才能让违法犯罪者清楚地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心存侥幸,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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