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时事评析 > 舆论热点

专家建议取消探亲假 网友:都没听说过

作者: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9-10-20 15:31:16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52cc367aae069a1d0d2e37b280285583.jpg

        “探望配偶一年给假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20天……” 

       近日,“专家建议,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探亲假制度已没有普遍存在必要,亟须改造”的消息引发热议。

        网友:别说有没休过,这个假就压根儿没听说过。

        另:

        胸无成竹算了吧 :  六七十年代人们都探亲假 ,工资照发,路费本单位报销,夫妻分居的、父母在外地的都有探亲假,现在也有探亲假,有的人可能还不知道吧?

        来,看看: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规定探亲假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对于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期,我国《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有具体规定。 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它是职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