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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巡视整改通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到位

作者:中共教育部党组 发布时间:2016-05-03 08:15:18 来源:中共教育部党组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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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27日发布消息,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教育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并通报了巡视整改情况。

 

  巡视组指出教育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不到位的情况。教育部进行了相应整改,包括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德育、严格教材审核把关、扎实推进高校政治思想教育理论课建设、推进教育资源公平合理配置、坚决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和提升高校教学管理水平等六个方面

 

  通报原文如下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教育部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教育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巡视组尊崇党章、依规依纪对教育部党组进行巡视、反馈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全面、严格地对照中央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地进行整改,对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教育部党组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同志担任组长,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同志、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王立英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杜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巡视反馈会议一结束,袁贵仁同志接着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和集中整改工作。迅速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中央第八巡视组《关于对教育部党组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办提出的整改要求,要求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和部属有关高等学校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对教育部党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建立清单台账。逐一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把握政治巡视的基本要求,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问题、选人用人和“四风”问题、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和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等,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7个大类、39项、161条,确保中央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逐一明确每项整改的主责部领导、主责单位、任务清单、完成时间,形成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可检查、可评估。将3月31日之前的两个月确定为集中整改期,抓住上下已形成共识、短时间内有条件解决的问题,雷厉风行、只争朝夕,快速解决到位;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直面问题、限期办结;对短期内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也要制定计划争取早日解决。经认真研究、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将集中整改期内要完成的任务确定为128条,占总任务的80%。

 

  (三)严格实行责任制。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贯穿到底、要求到位。袁贵仁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责。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司局和直属单位内部实行责任到处、责任到人,人人承担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机关总动员、全参与。同时,考虑到某些整改任务需要多个司局、单位的配合与联动,安排8个主要司局作为牵头单位,分别负责某类问题整改的协调联络,各司局既要种好各自的“自留地”,还要管好牵头的“责任田”,形成合力。

 

  (四)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整改。部党组坚持把抓好整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所有工作都围绕整改来部署、来展开。两个月来,共召开9次党组会,每次党组会的第一个议题都是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和下一周整改工作安排,其他议题也主要是研究整改清单上确定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事项。两个月来,还召开2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9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5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线索。每位党组成员均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相关司局、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周例会制度,每周汇总研究整改总体进展,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对清单台账实时滚动更新,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对个别进展缓慢的进行催办、督促,要求集中力量,全力冲刺,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按时完成。

 

  (五)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部党组本着对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问题不解决不松手;结合实际,对症下药,在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创新突破,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推进问题得到解决。治标的同时努力治本,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把不断积累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夯实和巩固好整改成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认识,以思想自觉促进行动自觉,全面构建从“不敢”到“不能”“不想”的良好生态。

 

  两个月来,全机关和有关单位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3月31日,共计完成整改任务130条,占全部整改任务的81%,集中整改期内128条任务如期完成率为100%。全部整改任务中还没有完成的31条,属于中长期任务,目前,也提出了整改举措和整改思路,正在按照计划积极推进:已经形成方案的有22条,已完成摸底统计和正在征求意见的有9条。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增强党组成员管党治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思想理论武装。印发《教育部直属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组织编写《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教育论述学习读本》。完善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印发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教育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系统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会同中组部制定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促进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高校党委书记、直属机关党组织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党政同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位。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均制定了本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党建工作落细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2016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1月,举办为期3天的全体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举办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开始举办“两项党内法规”集中轮训,分4期全员轮训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第一期班已于3月23日开班,部领导到会开班动员并作报告。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已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并制订实施细则和目录清单。起草完成高校校院两级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意见。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印发《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利用年度考核结果反馈,开展针对性谈话。制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文件。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注重抓早抓小。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函询回复材料签字背书和审查机制,核查函询回复的真实性,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核实函询回复情况,经核实后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严肃从重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加大违纪问题处置情况公开和案例剖析,推动源头防治和综合改革。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针对巡视反馈的权力寻租突出问题,在已有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基础上,再次查找风险点,完善防控举措,落实防控责任。

 

  3.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召开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部分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人专题座谈会,对高校党的领导管理体制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定期向党组述责述廉制度。提高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水平。计划于5月会同中组部开展高校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6月开展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落实好高校纪委监督责任,要求直属高校纪委书记每年向驻部纪检组报告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逐步推进直属高校在二级单位设立纪委,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结合直属高校实际,研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在部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制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等相关文件,同时配套起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等相关文件,对民办高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民办学校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5.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把政治巡视要求落到实处。突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紧扣“六项纪律”,注重从业务工作中发现政治问题,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巡视力度和频次,对部分已巡视过的单位开展巡视回访检查,体现巡视监督的韧性和严肃性。

  (二)关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督促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启动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全面总结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典型经验,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与央视联合启动2016年《开学第一课》筹划工作,将爱党、爱国作为主要内容。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制定相关文件。

 

  2.严格教材审核把关。研究制定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加强教材编写、审查等各环节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品德、语文、历史教材试教试用工作。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选用和管理等相关文件起草的调研工作。

 

  3.扎实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就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全面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培养和凝聚马克思主义人才,启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重点支持和培养计划》。启动实施2016年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进一步推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

 

  4.推进教育资源公平合理配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招生计划管理,进一步突出公平导向、提高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完善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投资安排建议参考模型,并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公开。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倾斜,使教育发展成果更加惠及全民。研究起草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5.坚决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印发《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督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组织编写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南,推动高校改进科研评价工作。

 

  6.提升高校教学管理水平。全面整改高校“重科研轻教学问题”,启动实施部属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制定高校深化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召开教育部直属高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和部属高校教学改革专项工作会议、全国地方高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建立课堂教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修订教学工作规程和课堂教学管理细则。研究制定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严格教学工作量考核。

  (三)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

  1.加大干部工作统筹力度。强化顶层设计,对统筹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驻外教育处组4支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制度性考虑。制订2016年度干部调整配备方案,研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文件。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制订部机关干部交流调整方案。制定相关文件,在直属事业单位、直属高校实行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度。

  3.对巡视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严肃整改。督促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目前正与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进行沟通协调,开展直属单位和直属高校机构设置、岗位配备情况调研统计工作。对巡视发现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整改。制订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制、检查重点和工作程序,结合教育部巡视开展专项检查。

 

  4.严格选人用人的程序、标准和条件。出台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会同中组部研究制订相关文件,对高校领导人员的选拔、任职条件、资格和程序等作出规范。

  (四)关于“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和服务基层机制。部党组成员确定年度35个重点调研课题,机关各司局确定了273个重点调研课题。每位部党组成员定点联系2至4个省份,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春季开学专项检查,部党组带队,分赴广东、浙江等16个省份进行督导检查。核查2015年基层来文办复情况,特别是对地方和学校报请审批、备案等请示性文件进行逐项核查,进一步强化基层来文办复的台账管理和督促办理机制。

 

  2.严格规范公款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对专项移交件中涉及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快查快办、严查深究。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直属高校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款出国等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开展回头检查。制定教育部直属单位和高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进一步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相关文件,从新建、维修、使用、管理,特别是加强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五)关于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坚决贯彻依法行政要求,依法确定管理权限,依照法律程序行使权力。全面梳理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权力事项,形成教育部权责清单和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快分析和论证,取消或下放没有法律依据的权力事项。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精简规范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行业评审、评比、评估、竞赛事项,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教育评审评估评比专家(评委)管理办法。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1.在高校设置方面。制定高校设置审批机制和方式调整的实施方案,提出在《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本科学校设置审批权限内,本科学校设置审批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两级实施,省级人民政府初审,教育部核准。制定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期间高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提出高校分类体系和分类发展、评价的政策措施,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完善高校设置工作制度、标准和规划。启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制定高校分类设置标准,促进高校分类办学,避免趋同,防止同质化。研究制定明确高评委职责和组建机制办法,完善高评委专家廉洁自律的纪律和规矩。

 

  2.在高校自主招生方面。出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严肃招生纪律,重申自主招生“11个不得”工作禁令。加强考评人员管理,严格高校领导干部、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严禁高校组织或参与自主招生考前辅导、应试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自主招生信息十公开,完善教育部、省级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四级公示制度。要求试点高校以问题为导向修订自主招生简章,对90所试点高校简章逐一审核反馈。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预设限制条件,杜绝超规模录取。开展抽查监督,在报名、考核、录取等工作阶段,对部分试点高校进行督查。加强社会监督,完善自主招生信访举报机制,畅通网站、信函等多种信访举报渠道。对自主招生中出现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力寻租和失职渎职行为,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规范内地民族班招生工作,将内地班高中毕业生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整体纳入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工作体系。

 

  3.在MBA教育方面。要求培养单位对本校MBA教育进行彻底的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高校党委对直接责任人和应负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有关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针对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部分院校办学定位不准、办学思想不够端正、办学行为有失规范等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和评估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培养院校,将依法撤销该专业学位授予权。

 

  4.在工程建设方面。开展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高校基建管理人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逐校开展项目审批、报建、变更、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基建财务、工程概算、基建审计、竣工决算、固定资产交付等基建管理规范情况的实地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5.在科研管理方面。要求各直属高校对经费、项目等科研资源分配及奖励遴选推荐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宣传引导机制。会同财政部制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开支范围、预算、决算管理、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高校社科项目管理平台,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把政治关、质量关。

  (六)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信访问题的办理。

  截至3月10日,教育部共接收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共6215件信(电),除128件无法联系或联系不上信访人外,已全部办结。制定教育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对复查(复核)流程、受理期限以及部门协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专门函请国家信访局提出意见,使信访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下一步,教育部党组将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组、中央巡视办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具体线索,加快进度,查清查实,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移交的线索得到处置、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严格兑现自身各项承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管党治党成果。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精读熟读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确保党的集中统一。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使党始终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教材编审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思政课的主渠道作用,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课程。

 

  3.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督促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教育批评、组织监督、纪律检查和立案审查。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发挥巡视利剑震慑作用,尽快实现对直属高校、直属单位的巡视全覆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加大对隐身变异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深挖细查,使其无处藏身。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和高校领导任期制,加大干部交流制度,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抓紧解决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5.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清理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权力事项,依法划定行为边界。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能多部门联合的就不要一个个重复检查。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考试招生、科研项目、政府采购、教材出版、学校基建、校办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治理和监管,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092315/3315;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电子邮箱:12391@moe.edu.cn。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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