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三大复兴 > 东方文化复兴

孙新刚:毛泽东治疆思想浅论

作者:孙新刚 发布时间:2017-11-03 08:22:51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6807f5c8d25910c973509c3411239263.jpg

  作者: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毛泽东治党、治国、治军的丰富思想宝库中,其中一个重要部分是他关于新疆问题的论述。他在研究解决新疆民族、政权、经济、社会改革、稳定等问题时,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制定了一系列解决新疆问题的方针政策,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治疆思想。认真研究和深入贯彻毛泽东治疆思想,对新形势下做好新疆工作、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谱写中国梦的新疆篇章,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拟从毛泽东治疆思想形成并不断成熟完善的过程,在民主革命时期特别是抗战时期指导建立新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解放战争时期,促成新疆和平解放;在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各族人民政治上一律平等,推进新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等方面,进行初步分析,以期探索和研究毛泽东治疆思想对当前做好新疆工作的指导意义。

一、毛泽东治疆思想的形成过程

  在不同革命历史时期,毛泽东针对新疆问题的解决有很多重要的论述和指示,散见于他的讲话、谈话、报告、文稿、电文、书信、批示中,内容十分丰富,包含了他对新疆革命、政权、民族、经济、社会改革、稳定、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等论述,形成了毛泽东的治疆思想。毛泽东在解决民族问题基础上的治疆理论认识,经历了萌芽、形成、成熟完善三个发展时期。

  (一)治疆思想萌芽期(1920年到1934年)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与之接壤的中国新疆战略地位逐渐凸显。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毛泽东也关注新疆,并提出解决新疆问题的主张。1920年12月1日,他在致蔡和森的信中提出:“帮助蒙古、新疆、西藏、青海自治自决,都是很要紧的。”(《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12月版,第3页。)这是毛泽东关注新疆的最早记录,表明他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来思考新疆问题。1929年1月,朱德、毛泽东联名签署发布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强调“统一中华,举国称庆,满蒙回藏,章程自定”。(《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53页。)这是毛泽东对少数民族自治政策的简明概括和通俗表述。1934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毛泽东指出,国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历来都受着中国封建皇帝与封建军阀的剥削和统治。”(《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210页。)并提到新疆少数民族内部的统治阶级直接投降于帝国主义,造成殖民化和对劳动民众更加残酷的掠夺。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受到苏联解决民族问题模式的影响,主张用民族自决或联邦制来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这是毛泽东治疆思想的萌芽期。

  (二)治疆思想形成期(1935年到1949年)

  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确定了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方针。1936年5月,毛泽东签署《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指出日本帝国主义“现在更向着绥远、宁夏、甘肃、新疆前进,破坏你们的根本,灭亡你们种族的大祸,已经临头。……当此紧急存亡的关头,望即奋起!”(《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366页。)他号召新疆各族人民要有民族忧患意识,奋起反抗日本的侵略。1937年7月,全国抗战开始。为打通与苏联的国际交通线,毛泽东更加重视新疆的战略地位,与新疆地方当局建立了统一战线。1938年底,毛泽东、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着重研究西北五省的民族问题。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强调,对少数民族要平等对待、加强联合,而联合的政治基础是一致对外,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在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他对国内各少数民族的前途作了全面论述,并指出:“要求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064页。)通过有各少数民族参加的全民的抗日战争,毛泽东加强了对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研究,逐渐转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思路。1949年9月,毛泽东和党中央制定了和平解放新疆的方针,促成国民党新疆军政当局宣布和平起义,随后新疆和平解放。这一时期,毛泽东首先从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需要出发,提出了要发挥新疆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特作用,联合抗日的思想和以建立“统一联合的三民主义的新共和国”来统摄、引领、团结新疆各民族的思想;从和平解放、建设新新疆的需要出发,提出了对新疆各少数民族要平等对待、加强联合的思想和以民族区域自治的方式解决新疆民族问题等一系列重要思想。这些思想涵盖军事、政治、经济、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宗教信仰等方面,标志着毛泽东治疆思想的基本形成。

  (三)治疆思想成熟完善期(新中国成立到1976年)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的治疆思想更趋于成熟,在新的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如要搞好与新疆少数民族团结的思想;以国家来构建与少数民族“共同的政治基础”的思想;在新疆建立民族自治区的思想;培养和造就大批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军队屯垦戍边的思想等,指导新疆建立了人民政权,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实现新疆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初步繁荣发展,为新疆发展和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使新疆进入历史新纪元。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后,毛泽东将新疆问题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局结合起来思考,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战略眼光的方针政策,诸如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的思想;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的思想;少数民族地区经济重要的思想;“慎重稳进”的社会主义改造思想;新疆经济工作第一位的思想;新疆要对周边形成发展优势的思想;维护新疆发展稳定的思想等,使毛泽东治疆思想更加完善。指导新疆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建立起新型民族关系,政权、经济、社会改革、稳定等问题得到很好解决。这是毛泽东治疆思想的成熟完善期。

二、毛泽东治疆思想的历史贡献

  毛泽东从1920年开始关注新疆以来,通过对治疆思想的成功实践,开辟了一条新疆稳定和发展的正确道路,为新疆实现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作出了重大贡献。概括起来,毛泽东治疆思想的历史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促成我党与新疆地方当局建立抗日统一战线

  新疆地处祖国的西北边陲,是中国通往苏联和中亚地区的重要陆路出口。为了解决革命根据地的战略依托问题,1934年中共中央就确定打通国际路线的方针。为此,1935年6月16日,毛泽东等致电红四方面军领导人,指出:“今后我一、四两方面军总的方针应是占领川陕甘三省,建立三省苏维埃政权,并于适当时期以一部组织远征军占领新疆。”(《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58页。)随着日军从东北逐渐向内地推进,新疆作为抗日后方的作用更加凸显。毛泽东认识到,为了团结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一致抗日,必须尽快与新疆地方当局建立统一战线。1935年11月28日,毛泽东与朱德联名发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抗日救国宣言》,宣言指出:“不论任何政治派别,任何武装队伍,任何社会团体,任何个人类别,只要他们愿意抗日反蒋者,我们不但愿意同他们订立抗日反蒋的作战协定,而且愿意更进一步地同他们组织抗日联军与国防政府。”(《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491页。)盛世才给予了积极回应,他于1936年7月发表通电,支持“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在国内一些重大问题上也与我党有着相近的看法。党中央和毛泽东还通过苏联向盛世才施加影响。西路军在甘肃陷入困境后,经苏联推动,盛世才作出了欢迎西路军余部入疆的决定。这为我党与新疆地方当局建立抗日统一战线提供了条件。1937年4月,毛泽东和党中央派在苏联工作的陈云回国,并由他担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这标志着我党与盛世才统一战线的建立。毛泽东指示到新疆工作的同志:“用谨慎、周密和谦逊的态度去观察问题,去处理工作,去待人接物,特别在统一战线工作中须严格采这样的态度。”(《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28页。)与新疆地方当局的统一战线建立后,经与盛世才商谈,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建立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应盛世才请求,党中央和毛泽东决定,从延安派100多名干部到新疆工作。与新疆地方当局统一战线的建立,对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各族爱国民主人士及群众进行抗日斗争,保持一条和苏联之间物资和人员往来的通道,接待过往新疆的我党干部和国际友人,筹集援助八路军抗日物资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实现新疆和平解放

  对解放新疆的方式,毛泽东从一开始就提出要以政治解决为主、军事解决为辅。他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提出解决国民党军队有三种方式,指出北平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增加了,要求各野战军领导同志都应注意和学会这样一种斗争方式。毛泽东在部署向新疆进军时,也在为和平解放新疆进行多方努力,请曾任新疆省主席的张治中对国民党新疆军政当局作耐心劝导工作。1949年9月10日,毛泽东在致彭德怀电中指出:“陶峙岳、赵锡光等已准备与我们和平解决,新疆主席包尔汉已派人至伊犁附近接洽和平谈判,我们已令邓力群率电台日内进驻迪化,故新疆已不是战争问题,而是和平解决的问题”。(《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6页。)针对帝国主义阴谋利用新疆复杂尖锐的民族矛盾妄图制造分裂事端的动向,毛泽东提出了解决新疆问题的基本方针:“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是我党和维吾尔族的紧密合作,在此基础上迫使国民党就范(国民党军队及党政大概有七八万人,号称十万人),并使张治中、陶峙岳、刘孟纯等为我们服务,使新疆能够和平地少破坏地接收过来,并有秩序地改编国民党军队。”(《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10页。)在我党和平政策的感召下,1949年9月25、26日,国民党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和新疆省主席包尔汉分别通电起义,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9月28日,毛泽东亲自起草了对陶峙岳、包尔汉起义通电的复电,他指出:“我们认为你们的立场是正确的。……此种态度符合全国人民的愿望,我们极为欣慰,希望你们团结军政人员,维持民族团结和地方秩序,并和现正准备出关的人民解放军合作,废除旧制度,实行新制度,为建立新新疆而奋斗。”(《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12页。)毛泽东在电文中指明了解放后新疆的任务。1949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成立,随后建立了新疆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新疆的和平解放是毛泽东以北平方式解决新疆这样一个少数民族地区解放问题的光辉实践,对减少战争破坏、稳定人心、团结民众,赢得新疆各界群众的拥护具有重要意义,是新疆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标志着中华民族大团结和祖国统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辟了新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的新时代。

  (三)提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宗教信仰自由的方针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民族团结关系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毛泽东认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63页。)他提出,搞好民族团结,首要的是坚持民族平等。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会见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时指出:“中国人并非只指汉族,居住在我国版图内的所有民族都是中国人。我们提倡民族互相团结、互相友爱、互相合作,共同建国。”(《毛泽东传(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911~912页。)其次,他强调军民要团结、要互相学习。毛泽东说:“现在人民解放军入疆,维吾尔族及各族人民表示热烈欢迎。人民解放军只有和维吾尔族(以及其他各族)建立兄弟般的关系,才有可能建设人民民主的新疆。”(《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21、22页。)他要求新疆的“汉族干部要学习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要注意搞好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要教育汉族干部和人民,严格遵守党的民族政策。要相信各民族干部和人民的绝大多数,不管是哪一个民族,只要是劳动人民就应该相信和团结。”(《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228页。)再次,他要求慎重处理宗教问题。他认为,信仰问题既是认识问题也是群众问题,不能使用强制手段。毛泽东强调:“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39页。)毛泽东关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方针,是毛泽东民族理论的基石,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开展新疆工作的基本前提和保证,是实现新疆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解决新疆民族问题的一贯政策。它对于新疆各族人民彼此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早在建党前夕,毛泽东就提出了实行新疆民族“自治”的主张。1947年10月,他亲自起草并签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宣布: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同年,全国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经过各方面代表的充分讨论,正式确立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会议通过的具有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13页。)1952年8月8日,毛泽东签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针对新疆的实际,毛泽东、党中央指示:新疆有13个民族,其中又以维吾尔族为主,因此,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过程中或以后,维吾尔族必须主动照顾其他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时,不仅要照顾各民族目前的聚居情况,而且必须照顾将来的发展条件,以利于各民族在经济上、文化上的发展。必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关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步骤应由“自下而上”改为“由小而大”更为明确。9月10日,新疆省第一届第二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决议。会议正式宣布成立新疆省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1954年底,新疆先后建立起5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和43个民族乡。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至此,新疆各族人民实现了长期以来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的愿望。毛泽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实践,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是我们党运用马列主义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创举。

  (五)进行社会改革

  和平解放时的新疆,是一个商业凋敝,百废待兴,问题成堆的烂摊子。毛泽东强调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要从实际出发。一是要慎重。他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50页。)二是不能把内地实行的政策原封不动地搬到新疆。他在与王震谈话中指出,新疆的社会改革必须照顾到民族特点,联系民族问题来考虑,还应充分估计到新疆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和群众的觉悟程度。在由他修改审定的《中共中央关于新疆人民民主同盟和新疆减租土改问题的指示》中进一步强调:“在新疆进行社会改革必须采取稳重和谨慎的步骤。在今年除在极少数地区进行试验性的减租外,一般不要进行减租,但应积极准备在明年秋后能进行减租或部分地区的减租。准备工作除进行一般的减租宣传外,最重要的就是大量训练各民族的干部……”(《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58页。)这表现了毛泽东处理新疆社会改革问题的实事求是精神、谨慎态度以及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按照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指示,采取保护畜牧业,保留宗教土地,保护各族各界上层人士、民主人士的政策,顺利完成了土地改革。此后,按照“慎重稳进”的方针,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牧区实行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的“三不两利”政策,对牧主采用和平赎买方式,对个体牧民则通过互助组、合作社的方式,到1959年完成了对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的完成,与全国同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新疆的发展进步和民生建设奠定了根本的制度保障。标志着新疆各民族已经飞跃到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这是毛泽东创造性地解决新疆民族问题的一次光辉实践,是毛泽东治疆思想的新创造。  (六)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d2241309a07a626bfbbb63fa606ad114.jpg

  毛泽东关于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集中见于“伊塔事件”后。1962年4月,新疆伊犁州直属县市及塔城地区在国际敌对势力挑拨下发生了部分边民外逃的“伊塔事件”,党中央及时采取措施,平息了事态,恢复了伊塔边境地区和全新疆的社会稳定。1963年9月27、28日,毛泽东专门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讨论新疆出现的问题,就防范国际敌对势力渗透、保持新疆的稳定多次发表讲话。他这方面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新疆地区要经常注意了解边境情况,加强边境地区反颠覆斗争。二是强调发展经济,增强与周边地区的比较优势。他召集周恩来、朱德和新疆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王恩茂谈话说:“新疆要做好经济工作。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我们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仅要比国民党统治时期好,而且要比现在的苏联好。……要减轻人民的负担,改善人民的生活。对新疆各族人民的物资供应,如布、茶、糖以及其他日用品,要比其他地区充分一点。”(《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228页。)三是强调优化内部政治环境。他要求要坚持“政治挂帅,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汉族干部要学习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 要注意搞好民族关系, 增强民族团结。要教育汉族干部和人民,严格遵守党的民族政策。要相信各民族干部和人民的绝大多数,不管是哪一个民族,只要是劳动人民就应该相信和团结。要很好安置进到新疆的汉族劳动人民。要解决好在新疆的汉族劳动人民同少数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228页。)这是他冷静分析当时国际国内的复杂局面和严峻挑战,站在维护国家统一、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作出的科学结论。

三、毛泽东治疆思想的启示

  (一)必须始终把新疆的长治久安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

  在毛泽东的治疆思想中,关于保持新疆稳定的思想占有重要位置。他从解放前帝国主义列强为了侵略分裂中国,竭力挑拨新疆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纠纷中,早就看到新疆问题的复杂性和维护新疆稳定的艰巨性、重要性。因此,1954年10月,毛泽东和党中央决定驻疆人民解放军10.5万官兵集体就地转业,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执行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是维护新疆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伊塔事件”发生后,毛泽东又明确指示,要密切关注国际动向,做好反颠覆的斗争。今天重温毛泽东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论述,倍感当年毛泽东的高瞻远瞩和深谋远虑。苏东剧变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等幌子,加紧插手策划和支持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和“世维会”等境外“东突”分裂势力的活动。在新疆,境内外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鼓吹和宣扬极端宗教意识和民族分裂主义思想,歪曲、篡改、编造新疆历史,恶毒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经济政策,攻击现实社会,大肆煽动“反汉排汉”,挑起民族仇恨,鼓吹“新疆独立”,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事实充分证明,做好新疆的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工作任重道远。因此,应当始终不渝地坚持毛泽东的“维稳”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把保持新疆的稳定放在“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战略全局高度去认识,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发展进步的基本前提,深入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积极探索新疆稳定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新途径,坚决打击“三股势力”,铲除其滋生的土壤,确保新疆长治久安。

  (二)必须高度重视发展新疆少数民族经济和改善民生

  毛泽东一贯从政治高度关注新疆的发展和民生问题。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他强调指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143页。)并对比指出“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143页。)毛泽东还从整个国家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新疆的经济发展问题。他认为,新疆面积有160多万平方公里,有丰富资源和大量矿藏,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影响非常重要,抓好新疆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从新中国成立起,党和国家就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帮助新疆。在国家财力紧张的1950年到1978年,国家对新疆的财政补贴就达59.9亿元。毛泽东关于发展经济的治疆思想,是解决新疆一切问题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制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组织中央各部门、有关省市开展援疆,对贫困地区实施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都是对毛泽东发展新疆经济和加强新疆民生建设思想的坚持和发展。特别是近三年多来,自治区党委以实现跨越发展为战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到2015年全疆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为目标,加快经济发展,实施安居工程,发展双语教育,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但是,新疆经济发展水平与全国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南疆三地州2012年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28%。今后,应进一步坚持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不动摇,把改善民生、人民福祉作为治疆的根本,让新疆各族同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不断增强作为中华儿女和新疆人的自豪感。

  (三)必须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

  新疆自1949年和平解放以来,走的是一条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进步、人民幸福安康的发展之路。毛泽东是这条道路的主要创立者。对于在实现各民族大团结的道路上可能出现的矛盾,他早有预见,新中国成立前夕,他就指出:“民族间出现某些摩擦或纠纷,甚至是矛盾或冲突是难免的。但是今天比较容易解决。目前主要的是防止和反对大汉族主义,同时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这两者是妨碍和破坏民族团结、共同发展的祸根子。”(《毛泽东传(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911~912页。)几十年来,我们长期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地区在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各方面实行优惠。我们不断加大对民族分裂势力的打击力度,加强党对新疆的领导力量。在经历乌鲁木齐“7.5”事件后民族之间的感情弥合面临挑战和近年来不断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的严峻现实,再一次证明,毛泽东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两个反对”的思想是十分正确的。它告诉我们,在新疆巩固和谐的民族关系,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持久地进行“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四个认同”(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教育,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社会,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必须坚持“两个反对”一起抓,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当前,应着力抓好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重拳打击民族分裂势力,不断巩固民族团结的成果。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新疆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干部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他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的积极性。

  (四)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各民族干部队伍

  毛泽东认为,让少数民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关键在于培养造就出大批少数民族的干部。1949年11月,他指出:“此外,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地方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或干部训练学校。请你们注意这一点,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新疆工作文献选编》(1949~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第27页。)1950年6、7月间,毛泽东在北京约见包尔汉等就指出,新疆最重要的是大量培养各民族的干部,在三年内要培养出一万名左右既懂得政策又能联系群众的忠实于人民利益的民族干部。新疆和平解放后,赛福鼎?艾则孜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毛泽东亲自批准,并安排他参加新疆分局的领导工作。毛泽东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和实践,为新疆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挑拨、煽动,面对恐怖主义威胁和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加之新疆一些地方执政基础薄弱,更加需要建设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队伍。在新疆鄯善县“6.26”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根据中央部署,自治区党委安排,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发声亮剑,做群众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他们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具有影响力的作用,取得良好成效。今后应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培养的渠道,在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础上,充分相信、坚定依靠、同等使用各族干部。为解决基层干部来源不足的问题,加大力度推进在疆服役的退役士兵中招收公务员的工作,以更加优惠政策吸纳大学毕业生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坚持把政治坚强放在第一位,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培养、考察、选拔干部,对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敢于站出来、能够豁出去的有功人员,实行火线入党、火线奖励、火线提拔。通过一系列措施,培养大批政治坚定、业务能力强、懂双语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