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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哲:中国工人阶级社会地位演变实录(十八)

作者:魏公哲 发布时间:2017-09-15 08:35:2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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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两极分化与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贫困

  近20余年来,我国工人阶级的物质生活水平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对之不宜估价过高,而应实事求是地看到,由于失去了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联系,当代中国有相当部分工人群众处于相对贫困、乃至绝对贫困状况,其现实生存处境实在令人堪忧。比之于私营企业主、个体经营者和为他们服务的知识分子上层,我国工人阶级生活的改善非常有限,处于相对贫困状况。20余年来,我国私营企业能够迅猛发展起来,外商投资者愿意来华经商办企业,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这从又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工人阶级的相对贫困状况。更值得注意的是,工人阶级中还有一部分处于绝对贫困状态,连最低生活水平都难以维持。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只有最低工资收入或最低工资线以下的收入;一是虽然收入高过最低工资线,但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突遇重大灾害,基本生活就难以维持下去,陷入绝对贫困的窘境。绝对贫困的职工究竟有多少?这似可从一个数字作出推算: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2053万人,还有数目难以统计的漏保者不在其中,故而处于最低生活水平线以下的人当远远不止这2053万。他们维持一日三餐都很困难,更难以养老抚幼、子女上学、看病买药、住房消费等等负担。在他们那里,就已不止一次地发生过“卖血”之事,甚至自杀身亡的惨剧也并不鲜见。

  工人阶级的贫困化,不仅是其自身社会地位演变的反映,而且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些年来我国社会的变化,故而值得关注。

  第一节贫富两级分化: 工人群众贫困的社会背景

  按照国际贫困线标准来看,我国这些年来贫困人口过多,比例过大。而从我们关注的工人阶级状况角度看,造成贫困人口过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长期以来工人工资太低。2002年,工资占增加值和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为50.9%。(参阅《谁来纠正贫富悬殊的天平》,见2006年8月27日《中国青年报》。)另一方面,据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大陆150万个家庭占有70%的全国财富,而在发达国家,一般情况下是5%的家庭占有50%至60%的财富;中国已经成为财富最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报告显示,在中国大陆,共有管理资产额超过百万美元的家庭25万户,列全球第六位;富有家庭的管理资产额2005年比2004年增长18%,0.4%(约150万)的家庭占有了70%的财富。“中国90%的富豪是经营企业挣钱,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几个大城市”。(据2006年10月18日《中国青年报》相关报道)这表明我国目前贫富差距已十分明显。2005年底,人类发展报告显示我国基尼系数已经显著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可达到0.45了。至于2006年的情况,则如在中国社会科学院2006年12月下旬举行的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暨《社会蓝皮书》发布会上,《社会蓝皮书》的主编、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李培林表示,中国收入最高的20%人口与最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差距约18倍,且差距仍在向纵深发展。李培林说,在整体居民的生活改善当中,现在和改革开放初期不太一样,在多数人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的时候,有一部分群众的生活水平没有变化,还有百分之十几的居民认为生活水平是下降的。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目前的发展和改革,它的普惠性要小得多了。差距在拉开,有一部分困难群体的生活在下降。

  实现公平正义是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又存在呈日益加大之势的贫富两极分化的严重问题,这显然与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相违背,必须引起高度关注。那么,在当今中国是哪些人构成了贫者呢?“低收入者主要包括城市下岗职工、退休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大部分农民及其家庭,是人口最多、钱袋最瘪、竞争能力最弱而又最不应忽视的群体,如果加上勉强摆脱衣食困扰的更低收入者,这个群体更庞大。”(雯子:《让低收入者有能力消费》,载2004年8月23日《人民日报》。)其实,这里没有提到的全国在职的工人阶级群众,月工资平均到不了1000元,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就算夫妇俩都工作,供应一个三、四之家的生计,还要解决老人的瞻养、子女上学、购房、看病等诸多问题,同样紧吧吧的。这样加起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中的绝大部分都成为了当今中国社会生活中的贫者。具体说来主要有下列七种人构成了当今社会生活中的贫困阶层:

  (1)长期失业者。一般每月发50----100元生活补贴,许多地区不发失业费;

  (2)下岗失业人员。一般每人每月发80----320元生活费,不少城市未按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有的以“自谋职业”为名将其推向社会。

  (3)其他靠社会救济者。因有病及残疾不能工作的人、无亲友抚养或赡养的人,一般按每人每月60----230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至于农村“五保户”原则集体保证供应,“大包干”后,开始由每户轮流供应,现在不少地区、尤其是那些贫困村,已无人顾及而任其“自生自灭”了。

  (4)自然环境恶劣、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在一些最贫困农村地区人均年收入不足100元。

  (5)早年退休人员。不少退休人员每年只有3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自然很艰辛。

  (6)停产半停产国有企业的职工。黑龙江森林工人每人每月补助15元,其他靠自己在土里刨食吃。

  (7)多子女家庭和重灾重病户家庭等。据民政部统计,2003年上半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增到2182.7万人,1---6月累计支出“低保”资全71.04亿元,每人每月平均补助金额,最高的北京市231元、最低的河北省仅35元,全国平均每人每月55元、每人每天1.77元。

  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以工人和农民及其亲属为主的贫困人口的数量很大,大量的工人和农民生活十分窘迫。”“对工人、农民来说,他们关心的是付出的劳动没有得到公正的回报。”(肖云祥:《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公正社会》,见2004年8月1日《中国青年报》。)

  发展到2006年,我国城市贫困问题并没有因经济持续增长而有所减轻,相反表现出明显地加重,这使城市贫困群体呈发展趋势。“专家们注意到,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的城市贫困群体,主要是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的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人员,而新出现的城市贫困难体中,大部分人有工作能力并且愿意工作,但没有工作机会。”“在专家的眼中,这样一个庞大群体可能来自:国有企业改革和调整导致失业的群体;资源枯竭型城市里大量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城市居民;退休较早、仅依赖退休金生活的老人;流入城市、成为城市新贫困阶层的大量农村人口。同时,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医疗保障等制度上的缺位与失效,也在随时随地制造和产生着新的城市贫困。”(《城市贫困群体呈发展趋势》,见2006年2月9日《中国青年报》。)

  与工、农劳动群众普遍贫困相对照的,则是在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暴富阶层。据美林集团统计,2003年中国内地有百万美元以上富翁23.6万个,比上年的21万个增长12%,拥有总财富9690亿美元(合80204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中国2003年GDP117390.2亿元的68.3%;每户平均财富410.6万美元,合3398.5万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全国人均GDP9101元的3934.2倍。到2005年,中国内地拥有百万美元的富豪已达32万个,比上年增长6.8%。这些富豪们是如何发家的?2005年8月18日《中国青年报》刋载的洪巧俊《还有多少可以一夜暴富》,该文先引述别人的文章道:“相当部分中国富豪并不是通过勤劳致富或者资本经营而成为富豪,他们大多通过‘发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并且用低廉的价格购买国有资产,从而在一夜之间获得巨额利益。”接着举了一些事例后说:“富豪们极富戏剧的暴富经历,也使我们社会中的一些弊端暴露无遗。追溯原因,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其个人主观因素的考量上,更应该注意制度层面的思考。”谭雄伟在2006年2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发表题为《高素质的新富豪是“呼吁”不来的》一文说:我们的改革就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政府掌握着绝大部分的资源,资源主要由政府来配置,可是我们又缺心可靠的权力制约机制。既然政府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同时又让政府直接代替市场进行资源配置,这就等于把老百姓的资源都交给不会被问责的当权者去支配,这当然就给了当权者以权力寻租的机会。这意味着,谁能够与权力挂上钩,谁能够与政府或政府中的某些关键人物建立“关系”,谁就能发财,权力关系决定着谁能够成为富豪。这种权力格局逼着每个想发财的人只能走官商勾结之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上流行的一句话:“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典型地说明了某些人发发家致富的背景。某些善于钻营的“胆大”者利用时代提供的“机遇”,拉扰关系、依托权力迅速发财。这也造成了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当某些人不光彩地一夜暴富的同时,他们也会利用极力与金钱将其他人挤出发财的“快车道”。

  此外,富豪们又主要是通过剥削广大工人劳动者发起家来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郭门有关人士曾详细揭露了部分企业克扣工人最低工资的多种违法手段:(一)将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收入列入最低工资,这是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普遍。如某服装厂职工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大约1000元,看上去企业支付的工资超过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690元,但实际上该企业加班现象严重,在1000元工资里面加班费大约要有500元左右,因此工人的实际工资只有约500元,低于上海市69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某电子厂规定职工工资是690元/月,这似乎正符合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但其中包括饭贴30元、车贴50元,而根据有关规定,饭贴和车贴都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二)试用期人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某金属制品公司规定所有新进人员工资一律按600元/月支付,经过一段时间不等的“试用期”并经单位考核为熟练工后,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底薪。(三)计件定额过高导致职工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某制衣厂实行计件工资制,所规定的计件定额奇高,根据规定的计件定额标准,职工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所得的月工资仅为420元。(四)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的出力动者,企业预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某销售公司对部分职工采取的是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工资支付方式,公司规定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后计发工资,平时则每月预支500元给职工作生活费。(周凯:《谁动了我的最低工资》,2006年9月2日《中国青年报》。)在盘剥工人以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方面,资本家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呵!

  2006年8月21日《中国改革报》发表该报记者云富采写的报道,现摘录于下:

  前不久频发的矿难不仅使煤矿安全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把“煤老板”这一特殊群体推到了前台。近日,记者奔赴云南省宣威、富源等地,走近这些“煤老板”,了解他们的黑白人生——

  走近“煤老板” 一万三:唱歌喝茶吃顿饭

  一壶茶380元、一顿午餐4500元,唱几首歌花了9000元……亲眼目睹了宣威市文兴乡某煤矿的王老板一天的生活,记者真正领略到“挥金如土”的气势。

  7月14日上午9时,记者在宣威市龙堡大衔上一茶室里见到了王老板,他的价值65万元的丰田路霸越野车就停在茶室门口。他十多熟练地向服务员说,来一壶380元的龙井。他说本想破例请记者到其家里去坐,但在茶室里显得有气氛,同时还让人觉得有品位。前年底,他在该市文兴乡从别人手里花750万元买下了两口井,过上了煤老板的生活。

  基本是幕后管埋

 “我的煤矿设计年产3万吨煤,矿上有工人200余人。”据王老板介绍,纶并没有直接参与煤矿管理,一般都是在幕后进行管理。矿上设有矿长一人。选矿长时要非常小心,必须是自己比较贴心的人,而且还要精通煤矿生产程序及管理办法,因此开的薪酬也就比较高。矿长以下又按生产、后勤、安全、运输等设了几个副矿长。王老板说,在正常开采的情况下,他一般要一两个星期才会到矿山上一次,或者到发工资的时间才送钱上矿上,平常很少上山。遇到煤矿有事,他就通过手机与矿长等联系。

  招待是笔大花费

  10时30分,矿长来电话说有需要招待的朋友要在这两天到矿上,要王老板先“打点”一下。挂断电话后,王老板立即翻开电话簿,在电话里约定相关人员在宣威一著名酒店吃饭。11时30分,他先到酒店订好包房,坐在那里等着客人到来。席间9人喝了5瓶五粮液,结账时,记者看了一下账单,这顿饭花了4500元钱。他说,接待这些人一顿吃掉几千块钱不算什么,有一次他请某个单位的朋友吃饭,然后又到昆明去娱乐,一次就花了7万多元。有时一个月要接待十几起,这是很大的一笔花费。

  晚上,王老板专门邀请记者等朋友一起,赶到曲靖一豪华KTV包房唱歌。为了避免别人打扰,王老板花9000元包下了其中一层。

  “小王,叫几个漂亮的小姐过来陪我们唱歌。”王老板刚到包房里坐定,立即招呼一个妈咪过来。随后妈咪叫了十余位年轻漂亮的女孩进来。这些女孩显然都认识王老板,齐声叫着“王总好”和王老板打招呼。

  “有的人很势利,如果你的行头太差,就会对你挑鼻子竖眼睛。”王老板说,他买了一套12万元的西服、14000元的皮鞋、7万多元的一块劳力士金表,把自己武装一新。

  记者在富源、宣威一星期的采访中,共了解了9位煤老板。这些人多数出手阔绰,能把钱认真当回事的没有几个。煤老板们大部分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化最高的就是高中毕业,个别甚至连小学都还没有毕业。

  宝马车撑门面

 “没有哪个煤老板是一蹴而就的,我说的是实话。”7月18日,富源县富村镇的煤矿老板刘某说。

  刘老板今年41岁,脸膛黝黑,个子粗矮,身体壮实,讲话嗓门特别大,一身名贵的西服穿在身上显得有几分滑稽。他经营的煤矿在富源算一个小型的煤矿,年产量两万吨左右;他的“坐骑”,是价值超过百万元的宝马越野车。他的发达轨迹,是当前富源县众多煤老板发达路的一个影子。

  2003年5月,刘老板带着表哥和小舅子,在请人勘察了村旁一座小山里有煤后,申办了相关证件,借来7万块钱,开始打矿井。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只在要封顶的时候请人帮忙,平时都是三人用竹篓一点一点把泥土背出来。就这样,花了三个多月,出了第一口井,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后,当年12月开始正式生产,列某也正式当起老板,开始过起煤老板的生活。他没有雇人来当矿长,而是让表哥当了矿长,此外,矿里主要职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都由亲戚担任,他认为这样做很放心。

  一年几百万的收入,这是几年前刘老板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有了钱,刘老板花钱开始大手大脚。他说:“有钱后,我把儿子从富源一中转学到昆明最好的私立学校上学,每年好几万的学费。”今年年初,他花一百多万元买了一辆宝马越野车,把开了一年多的普拉多给了表哥。

  “煤老板”张狂的奢靡生活是建筑在一次又一次煤矿事故殉难者累累白骨基础上的!这种完全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才有的野蛮场景,居然出现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究竟说明什么问题?

  权贵与资本相结合,在当今中国推演了一场以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闹剧,而在这场闹剧中培育出了多少“煤老扳”式的富豪,更使亿万劳动者陷入贫困化境地。这不真实地表明这种“改革”实际已蜕变为改向------使中国社会发展方向偏离出社会主义轨道了吗?“主流学者”、“精英人物”无视这种事实,不准许人们反思、批评其推展的“改革”,动辄即给反思、批评者扣上“极左”、“保守”、“僵化”、“仇富”等帽子。在他们看来,中国的贫困人口还不够多、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基尼系数不科学”、“超过0.4也不必担必”。他们一方面在鼓噪当前中国的关键是要“制造中产阶级”、“培育高素质的有产者”,另方面又在宣扬“低保制度养懒汉”之说,还将他们的那一整套思想主张标榜为“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我们真不知这些大人先 生们还要把中国导引到什么路途上去?真不知他们还想怎样祸害中国普通百姓!

  第二节陷入贫困境地的劳模们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不同时期涌现出来的千千万万先进模范人物,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建立了卓越功勋。他们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创造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一代又一代先进模范人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动精神,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谱写了如歌如泣的动人赞歌,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顽强拚搏、自强不息的崇高品格,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风貌。广大先进模式人物不愧为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然而,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卓越功勋的劳模们,其现实生存状况又如何呢?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2002年统计,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共表彰21579人(22297人次),其中职工劳模19144人。在职工劳模中,撤销称号的有130人,已故4063人,尚未查实的有877人,查实健在的有14074人。各省(区、市)共表彰劳模257998人,目前查实健在的有181737人;国务院各部(委)评出的劳模约5万余人。健在的职工全国劳模中,30岁以下的占0.7%,31岁至50岁的占24.8%,51岁至60岁的占20.3%,60岁以上的占54.2%。在职劳模占43.3%,离退休劳模占55.5%。随着经济发展和各项政策的落实,劳模的生活水平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劳模生活比较困难。据全总有关部门2002年所做的调查,在职全国劳模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860人,占6.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的有640人,占4.5%。还有少数劳模因本人或家属患病、子女上学费用高、家庭赡养人口多等原因生活窘迫。问卷调查表明,有15.3%的劳模对目前的收入和生活状况不满意,有12.5%的劳模认为生活水平比上一年下降。从各省(区、市)总工会的调查看,省(部)级劳模的收入总体上少于全国劳模,生活困难的程度也大于全国劳模。劳模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主要有:

  1、收入偏低。2001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5.8元,而全国劳模月工资收入低于900元的有3747人,占29.7%。问卷调查显示,有20.3%的劳模认为收入低是致困的主要原因。在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60名全国劳模中,退休的占71.1%,五六十年代的老劳模占78.8%。据甘肃省总工会调查,全省有62%的省(部)级劳模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其中月收入200元至300元的占48%,200元以下的占14%。由于收入低,有的劳模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持。问卷调查还显示,在全国劳模中,有529人被拖欠工资或退休金,占4.2%;其中,拖欠一年以上的有167人,占被拖欠人数的31.6%。有2151人没有按有关规定增加退休金,占17.1%;有1436名劳模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占11.4%;有839人提前退休,占6.7%;有147人下岗失业后生活无着,占1.2%。

  2、医疗费用负担重。据问卷调查,在全国劳模中,有4608人患慢性病,占36.5%;510人患重病,占4.0%;386人因公(工)伤残,占3.1%;340人患各类职业病,占2.7%。有的行业如采掘业,劳模患职业病和因公伤残的高达19.3%。多病的身体需要劳模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而省的企业又不能按时报销医疗费。问卷调查还表明,有5291人的医药费不能报销或只能报销一部分,占42.0%。其中,拖欠一年以上的有1466人,占27.7%,拖欠金额达578.27万元,人均近4000元。据辽宁省总工会调查,该省省以上劳模被拖欠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的有313人,其中被拖欠万元以上的有86人。问卷调查还显示,有2440名劳模所在单位没有为其交纳医疗保险金,占19.3%。甘肃、青海等省一些没有参加医改的企业,实行每人每月10至20元的医疗费用包干,有的只有3元,还不够一次挂号的费用。各地医疗制度改革后,普遍提高了自付部分的比例,这对收入低的劳模影响较大,如北京市规定,医药费在1500元以内部分完全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元以上部分报销60%。许多劳模患有慢性病或老年病,有的劳模因贫病交加而债台高筑。曾受到毛主席接见的1959年全国劳模高雅仙,年轻时为支援“三线”建设到四川工作,退休后孤身一人回到故乡杭州养老,因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她每月需支付上千元的药费,而本人月退休金只有534元,高额的医疗费支出使她不得不放弃医治。

  3、家庭负担重。一些劳模因家庭赡养人口多、家属患病或下岗、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据对2002年全国总工会和民政部开展“爱心献劳模”活动救助的1000名生活困难劳模的情况分析,其中配偶下岗或无收入的占27.8%,子女下岗或待业的占15.3%,家属患病的占21.3%,子女上学负担重的占16.3%。特别是一些低收入的老劳模,这微薄的退休金很难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四川省退休的全国劳模牟彪,家中5口人,人均收入仅142元。虽然他已75岁高龄,但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外出打工。

  4、住房比较困难。房改前,有些劳模主动把分房机会让给别人,也有的因所在单位效益不好住房没有改善。房改后,由于实行住房商品化,不少劳模买不起住房。问卷调查表明,目前还有4252名全国劳模的家庭人均住房低于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水平,其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有1012人,占8.0%。在一些地处边远的军工和“三线”企业,有的劳模至今仍往在五、六十年代建的十分简陋的土坯房或简易房中。

  那么,这几年劳模的状况是否得到有限改善了呢?一份关于河南省老一代劳模生存状况的资料颇可从一侧面反映出一些情况,故特节录于下:

  2005年2月,河南省慈善总会举办的“关爱困难劳模阳光活动”实施第三次行动,将筹集的10多万元,在春节前夕分别发放给16名家庭贫困的劳模。这次行动使一个曾经备受社会敬仰、如今却普遍陷入困境的群体凸现在公众面前,而受到诸多传媒的关注。在新时期,劳模的时代品牌价值如何在经济社会中得到彰显,使他们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河南省慈善总会会长赵雨从河南省总工会了解到,该省目前有国家级劳动模范630人,省级劳动模范近万人。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劳模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特别是有的劳模下岗或退休后,逐渐丧失了再就业机会和劳动能力,生活更为困难。譬如,1998年5月,一个普通的自行车修理摊子摆到了安阳市红旗渠广场附近。这个摊子的主人是安阳市第三自行车厂的下岗工人申书章。与其他摊主不同的是,申书章是1995年的全国劳动模范;当年“五.一”,他参加了以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98年5月,他所在企业效益滑坡,申书章和上千名工人一起下岗失业了。下岗后,申书章立即遇到了一个现实问题:全家共有4口人在自行车厂工作,都下岗了;自己年龄大了,已无再就业的可能。不仅他本人,而且全家生活立马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他只好作出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上街头摆摊修理自行车以维持自己及家庭基本生计的决定。

  全国劳动模范不得不靠修理自行车来挣钱糊口的举动,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反响。大家所关心的问题是:在新形势下,劳模的各种待遇如何落实?养老金谁来支付?对于像申师傅这样多年来为企业和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全国劳动模范,无论其所在企业效益如何不好,难道就真的无能为力,而只能迫使其自谋生路吗?党、政府以及全社会就不应该关注他们的命运吗?

  在河南,像申书章师傅这样陷入生活困境的劳模又岂止一、二个?赵云雨了解到原在内黄县一家国企工作的呼六德,是位省级劳动模范。现在,他和老伴儿全部收入就是仅有的每月700元的低保金。而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勤苦劳作,呼师傅落下了一身病,为治病,他欠下了6万多元的债务。不仅仅是呼六德师傅,老一代劳模原本工资就不高,长期工作劳累又使他们中的很多人患有多种疾病,为了看病而不得不债台高筑,这导致他们的生活困苦不堪。赵云雨说:“如果不亲眼所见,真想不到劳模们的生活有这么苦!”

  郑州市总工会生产部部长马杰说,现在国家对老一代劳模的现状很关心,对生活困难的劳模资助力度也很大。但“有一个现实问题是,由于老一代劳模在岗时的工资不高,退休后的待遇也随之很低,在现在的生活水平条件下,显得有些不足。”

  以上所述,编摘自2005年2月27日《郑州晚报》的一篇报道。凭实说来,河南省总工会、郑州市总工会以及河南省慈善总会确实是想方设法资助陷入困境的劳动模范的。但仅仅依靠他们逢年过节杯水车薪式的微薄资助,或者听凭着像申书章师傅那样以自己仅存的体力和技术去苦谋生路,能够使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劳模、尤其是老一代劳模们摆脱生存困境吗?2005年9月4日的《工人日报》有篇报道:

  关注:劳模黄淑文索赔获法律支持

  本报讯(记者郭强通讯员谢平)日前,黑龙江省鹤岗市的省级退休劳模黄淑文打赢了她的荣誉津贴官司。黄淑文将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得到劳动模范退休荣誉津贴80元,并得到补发的荣誉津贴6000余元。据黑龙江省总工会劳模协会介绍,这是该省审结的首例此类案件。

  本案的原告为鹤岗市宴宾饮食服务公司,被告为退休女职工黄淑文。黄淑文1960年被授予黑龙江省财贸系统先进生产者称号。2004年初,黄在鹤岗市总工会调查填报劳动模范电子档案时,得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己退休后应享受退休单位每月80元的劳模荣誉津贴,于是找原告宴宾饮食服务公司索要。这家公司以改制时已与她解除劳动关系为由不支付。2004年初,黄淑文申请劳动仲裁,经鹤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宴宾饮食服务公司自1998年11月至2004年4月每月给付黄淑文省级劳动模范退休津贴80元,66个月共5280元,并在此后,每月支付黄淑文80元。宴宾公司不服,一纸诉状将黄淑文告上法庭。

  宴宾公司认为,现在的公司是从黄淑文退休前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现已是私有。改制时黄淑文已退休,原国有公司已与黄淑文解除了劳动关系,且黄淑文的劳模身份未在省人事厅登记备案,故公司不承认黄淑文是省劳模,不予支付其荣誉津贴。

  黄淑文称自己虽在改制前退休,但企业改制时按当时鹤岗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自己仍属改制后的企业退休职工,并出具了相关证据。至于自己是否是省劳模,有黑龙江省总工会编著的一本历届省劳模名单为证。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黄淑文是否与原告解除了劳动关系、被告黄淑文是否是省劳模。

  经一审法院认定,宴宾饮食服务公司主张与被告黄淑文已解除劳动关系,因无有效证据证实,故不予支持。黄淑文的劳动模范未在省人事厅登记备案,法庭认为造成此事的责任在宴宾公司,由于宴宾公司没有及时履行相关手续致使黄淑文的荣誉缺乏备案,黄淑文没有过错。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颁发的第19号令第16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省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劳动模范离退休荣誉津贴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支付,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工农区法院判决:原告宴宾饮食服务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被告黄淑文劳动模范退休荣誉津贴5600元(自1998年11月至2004年8月止);并自2004年9月起每月支付被告黄淑文劳动模范退休荣誉津贴80元。

  一审判决后,原告宴宾公司不服,上诉至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6月27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最终维持了原判。

  北京市朝阳区共有451位劳动模范,其中有63人因收入低、长期疾病等原因生活在贫困之中。以下是2005年7月北京青年报记者对困难劳模的采访录:1960年北京市劳动模范马庆香是北京3501厂的退休工人,如今住在朝阳区水碓子附近一幢破旧的老楼里。马老住的房子是单位分的一套两居室,并不宽敞的客厅中搭了一张床,卧室的几面墙是斜的,房屋内的空间更显得狭小。马老有4个孩子,其中3个孩子都在3501厂工作,家里的生活条件都不太好。马老和儿子一家三口一起生活,大女儿离婚后,带着孩子回到家里,由于卧室只有两间,只能在客厅搭住了6个人。马老的小女儿告诉记者,今年2月,只有1000多元退休金的马老突发心脏病,装了心脏起搏器,自费花了2万多元。谈话间,马老突然眼圈一红,急忙起身走出房间。1985年全国劳模高家成,原酒仙楼粮管所党委书记,在1983年至1985年连被评为北京市劳模,1985年被评为全国劳模。上世纪90年代,高老的独生子患白血病去世后,高老一直和老伴相依为命,1995年8月24日,老伴又突发脑溢血,老伴每月不能报销的医药费有1000多元,为了照顾瘫痪的老伴,他请了位保姆。而老两口每月的退休费加在一起也就2000多元,支付了医药费和保姆的劳务费后所剩无几。1959年北京市劳模韩秀珍,原通州区商业幼儿园保育员,现在每月退休金518元,外加80元劳模补贴。韩秀珍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尿酸等多种疾病,每个月的药费都要超过1000元。但她没有任何医保,所有医疗费都要自己负担。老伴一个月有1200元,但身体也不好。她说,自己根本不敢住院,有一次哮喘转肺炎,医生说再不住院的话就有危险,要求她必须住院。但为了省钱,她楞是在社区卫生站打了4个星期的点滴,扛了过来。1960年全国劳模袁瑞云,原河北省大产公社双柏村幼儿园园长,现在每月三百来块钱退休工资,和女儿、儿子及他们的家人挤在一套不足100平方米的房子里。2002年老人的老伴去世,随后女婿突发脑溢血也撒手人寰。老人又患上了高血压、心脏病,每个月需要六七百元的检查费和药费。大笔的检查费不能报销,实行医保后,医药费满500元才能报销60元,老人的生活变得很拮据。于是老人和女儿、孙女挤在客厅的一张床上,儿子和媳妇住里屋,腾出两间小屋子出租,每月收取八九百元的租金帖补自己的药费。

  为什么劳模会陷入贫困境地?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年来私有化的“改革”使工人阶级失去了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内在联系,由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者和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主人演变而为了受剥削、受压迫的雇佣劳动者。

  2005年4月30日,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的劳模精神。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劳模精神,是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重要精神动力。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高尚精神,给他们以应有的光荣和地位,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尊重荣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使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精神,首先应该在全社会真正形成起尊重、关心和热爱劳动模范的良好社会风气,各级政府在工作岗位、生活待遇、养老医疗保险等各方面给予劳模以必要关照。而要从根本上使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伟大劳模从贫困境地解脱出来,则必须重回科学社会主义发展正道,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使以劳模为杰出代表的工人阶级真正成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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