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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哲:中国工人阶级社会地位演变实录(十二)

作者:魏公哲 发布时间:2017-09-12 08:46:3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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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笫三节打工的活儿好干吗?

 

  入城求职务工农民,承负着政策上的歧视待遇和城里人世俗性的歧视眼光,总算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工作。但这活儿实在不易干啊!农民工苦,农民工累,农民工难,这似乎是农民进城务工那一天开始就遭遇到并难以摆脱的命运。

  打工不易 回家也难 ——上海站候车室访民工新华社记者 冯亦珍

  今天(2002年2月1日)是元宵节,节后春运到达的旅客居多。候车室内,旅客不多,没有了节前的拥挤、嘈杂。记者看到有一些带着铺盖、大包小包的旅客,正在候车,他们的去向却是南昌、成都、河南等民工输出地。

  一对中年旅客走进3号候车室,他们东张西望,在找候车的地方。记者就与他们聊了起来。他们来自江西,准备乘1527次车回南昌。他们是23日来到上海的。在上海打工3天,就准备回家了。“为什么刚来又回家了?”问起缘由,他们欲言又止,在一旁的女旅客,似乎更谨慎,不时地示意她丈夫少说话。经记者不停地发问,他终于说了几句。他们是在去年经老乡介绍,来上海一家百货店打工的,是私营企业。去年,夫妇俩的工资每月总共1000元,男工600元、女工400元。但是,今年过完年来上海,老板要签合同,工资又降了,每月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是800元。工资很低,但工作时间却很长。从早干到晚,没有上下班时间,有事就要干,不管白天、夜里。夫妻两个没有文化,没有技术,只能干力气活。男的主要做进货、装卸工作,只要有电话来,就要起来干,工作很重、很苦,工资却很低。男旅客说:“吃的苦没法说。我们还有老乡在那里干,怕牵连他。”“那么,在上海干了几天,给了多少工资,回家的车钱够不够?”“哪能有什么工资!干几天,一分钱没有,干几个月也没有工资,只有干完一年才有工资。这次回去的车费也是向老乡借的。”“回去干什么呢?”“种地啊!”“有多少地?”“每人一亩地。我们是种粮食的,收入很低,1年全家收入就是2000多元。小孩子1个13岁,1个15岁,学费也付不起。下次准备到北京去打工,听说,北京的工资可能要比上海高一些。”

  在3号候车室,另一批在等候成都车的民工旅客,也带着行李,准备返乡。他们一行有4人。虽然才来了几天,现在又要回去,他们表示在上海找工作不容易。“那么,来回路费数百元,也没有赚回来,怎么向家人交代呢?”他们一脸无奈,低下头去,不再吭声。

  记者环顾上海站二楼的候车室,虽然旅客不多,但在去往江西、成都、河南、江苏的方向,正在候车的旅客几乎都能看到民工模样的旅客。一问,大都是新出来的民工,因没有技术、没有文化,在上海打工难,所带的钱花完后,无奈就只能回家去。

  打工的路并不平坦。记者在与民工旅客交谈时,他们流露出茫然的情绪。“今后的路怎么走呢?”记者问。他们表示,还是想办法往外走,再试试吧。

  (  新华社上海2月26日电,载2002年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建筑业农民工状况扫描本报记者 马国英

  赵师傅30出头,安徽人。在工地上看到他时,他正专心致志地做着钢筋活。我问他该称他是工人还是农民,他说:在工地上我就是工人,回了老家我就是农民。“赵师傅的这句话是对建筑待业农民工身份的形象描述。

  建筑业“门槛”相对较低,目前还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的劳动力。建筑业农民工在农村与土地之间艰苦流转,在市场经济潮流中寻找自己的安身落脚之处,创造着非凡的价值。有经济学家说:“这是农民自己培养自己。”

  建筑待业农民工约2700万,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跟着工头在工地间流动

  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3800万人,其中农民工约2700万人。建筑业劳动层中农民工的主要来源是:乡镇劳务企业职工。劳务企业经过工商登记,向国家交纳税费,管理相对比较正规。劳务企业的农民工是人员相对固定的专业施工人员,他们在建筑待业农民工中约占4%—5%。成建制农民工。这是建筑行业中人数最多的部分,由各地的“工头”组织,成建制地输出劳务,一般按工期临时组织,人员流动性大。成建制农民工因为靠“工头”管理而不属于企业,故存在的问题较多。散工。个人或少数人直接到工地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或“工头”出卖劳务,人数较少,存在的问题也较多。

  农民工内部人员不断分流,技术骨干不断增加,相对稳定,纯体力工人流动性大,问题不少

  农民工在整体上看虽然是一支队伍,但其内部人员之间已有很大区别。一部分人已成为企业离不开的生产骨干,当了劳模、班长、项目副经理;在吊车、钢筋、电焊、脚手架等工种中,农民工已是生产的主要力量。这部分农民工相对稳定。一部分承担纯体力劳动的农民工流动性很大。有的干上一年半载或几个月就回到农村,或跳到其它队伍去干,赶上麦收或秋收,一部分还要回家收获。建筑业的季节性较强,特别在北方地区,到了冬季不能施工,大批农民工就要脱离企业。由于建筑施工工地不可能很集中,一支队伍往往人分散到几个不同的工地,难以集中管理和开展活动,一些涉及农民工的问题也不易处理。

  工资被拖欠,劳动权益遭侵害,农民工需要社会的关爱和制度的保障

  当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群体性事件增多问题十分突出。全国建设系统工会的典型调查显示,有的省市约有55%的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据建设部统计,截至到去年(2002年)底,全国拖欠工程款约5000亿元,主要是业主拖欠,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地政府拖欠,另外是开发商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根据北京市的调查,全市70万农村进京施工队伍,被拖欠劳务费总额30亿元,人均被拖欠4000多元。

  典型调查的数据表明,在劳务承包企业中,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足5%,只有30%的劳务承包企业在城市建设部门的干涉下为部分民工交纳了“意外工伤保险”。一些工地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缺乏,农民工自我防护能力弱。有的企业违反规定私招滥雇,农民工缺乏安全生产培训就直接进入施工现场,加之长年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等,致使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每年建筑业发生的伤亡事故中,农民工的伤亡率相当高,隐瞒不报,草率处理等问题屡有发生。

  建筑业农民工一般都吃住在工地上,工作生活条件较差。许多施工现场工棚简陋,卫生环境较差。一部分农民工缺乏娱乐活动,孳生了赌博、斗殴、看黄色录像等违法问题。从农民到农民工的转变,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转变观念,培训技能,普法教育,还要有组织为他们说话

  全国海员建设工会由原中国海员工会和全国建设建材工会组建成立,是建设系统和交通系统全国性的产业工会。该工会副主席李全良认为,建筑行业历史地承担着把部分农民转化为工人的任务,需要帮助农民工培养现代工人的观念、意识。

  李全良建议,农民工劳务输出地和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文化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一些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对国家的政策法律知之甚少,这对他们维护自身权益很不利。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技术,只能从事简单的一线体力劳动,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在与工头发生劳动纠纷时怕失去工作只好妥协退让。要在农民工队伍中组建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这样,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工资被拖欠、克扣,就可以由工会组织出面维护他们的权益,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民工队伍的稳定。

  (载2003年1月16日《人民日报》)

  一女子在熊岳镇服装厂打工经历无故被除名 汗水白白流黑龙江省 刘景荣

  我是黑龙江省拜泉县一名女青年,去年(2002年)10月16日只身在辽宁营口市熊岳镇正大服装厂打工。进厂后就听说(这里)使人为难的规矩很多:厂内非常简陋的宿舍(无床上用品)是要收费的,超过半个月要交一个月的费,无论有什么原因也不许辞职,如果非走不可,工资就扣下不给,行李用品等锁进库房;工厂不需要你了,让你走时也是有名堂地把你除名,工资扣下不给;工作量大,工时长,(干)通宵的工作日多;当你被训斥、被羞辱时,不许为自己辩理;当负责人让你做本不该自己做而且做不来的事时,你说个不字就犯了天条。

  进厂第3天,我就决定辞职,结果没被获准,行李也被厂里扣下。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继续上班,干了34天半,工作时间459小时,平均每个工作日都干13小时以上,而且没有休息日。如果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就等于上了57天半的班。

  11月26日上午,我正在干活。车间内的高音喇叭响了,讲了一些事情后,突然宣布将我除名,“立即执行,马上离厂!”我在两个负责人的“押解”下,当着众人面被强行推出厂门。我不服,问一个姓梅的负责人我有什么错?姓梅的说:“你赶上厂内‘严打’了,就把你除了名。”也没说出我有什么错。我又向他索要工资,梅回答说:“除名的人不给工资。”我说,你们这不是压迫人吗?梅硬邦邦地说:“这样处理的人多了,你爱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

  我辛辛苦苦干了那么长时间,应该是1000多元钱的工资,就这样被非法剥夺了。

  (同上)

  我的打工乡亲北京朝阳区 单良

  去年(2002年)11月底的一天早上,一位拐弯抹角的亲戚到机关找我。来人是小青年(实际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穿件廉价西服,在彻骨寒风中不停地跺脚。他说,七八两个月他在东直门附近一个工地干活,干活管饭最后算工钱。9月初,因工地劳动保护差,一快水泥板从空中掉下来砸伤他的脚。在医院治疗近一个月他勉强能走路后,工头给400元钱让他回老家养伤。他伤愈来就算账,工头说扣除平时饭钱、住院治疗费和已给的400元钱,他两个月的工钱还不够。小青年害怕,让我出面帮他与工头理论。我和他一起到了工地,工头不在。我与小青年约定,他在工地等,工头一回,立即通知我去。接着几天没消息。大约10天后,小青年从老家给我来电话说,工头看有人帮忙,向他服了软,请他吃顿饭并给他200元钱,他就回家了。

  我的老家在苏北农村。这几年,北京建筑业使用大量外地农民工,我的一些乡亲也在其中。2000年下半年,有了批共7位在京打工的小老乡来找我借路费回家。他们的共同遭遇是:来京前,招工者允诺,在北京建筑工地做小工,工钱每日20元;平时工地只管饭,最后结账。数月里,他们干最苦最累的活,吃的只能果腹,但工程竣工后,工头说句“赔了”或“未赚钱”,他们便一分钱也拿不着。这些人和我都没来往,可看着找上门的他们那疲惫的身躯、破烂的衣裳,听着熟悉的乡音和凄苦的诉说,我只能解囊相助。

  我经常想,北京人生活条件的改善,离不开外地民工的汗水。在此我呼吁,大家在享受外地农民工劳动成果的同时,也应关心一下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上)

  打工妹的心头之患本报记者 方兴亚

  在北京做保洁工作的山东农村女孩刘云,在家人的陪同下,(2004年)3月8日将一个表示感谢的锦旗交到了北京打工妹之家负责人郭慧玲女士手中,感谢她们一年来在帮助自己艰苦维权过程中的支持和帮助。就在几天前,此前一直拒绝担任的雇主公司在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与她达成了调解协议,支付了因工伤而赔付的补偿金3.65万元。

  去年的一天,刘云在做保洁工作时,因意外从五层楼摔到了地上,但是她供职的家政服务公司以她没有系安全带为因,拒绝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刘云没有放弃,积极开展了维权活动。在打工妹之家和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细红的帮助下,她部分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法学会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关怀说,在北京300万的流动人口中,有超过250万的打工者,其中超过三分之一是女性,而这群打工女工多数从事服务行业的工作,例如家政服务员、餐馆服务员、美容美发店的小工和做小买卖,其中大部分为非正规就业,不受劳动法保护,即使受劳动法或其他法律保护,当其权益受损时,也常因法律意识不足或是缺乏社会支持系统,而致使其无法有力地拿起法律武器以保护自己。

  在今年的妇女节这一天,打工妹之家课题组公布的一份问卷调查的结果证实了关怀会长的判断。这份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有37%的被访进京务工女工自认倒楣、放弃维权,只有21%的被访女工明确表示会到有关部门投诉。

  课题组此次调查的对象是在京务工的100多名进城务工,主要了解她们的基本权益状况,包括劳动权益和公民权益,内容包括一名打工女工从找工作开始、到找到工作、到离职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权益问题,诸如求职的途径、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女性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得到相关保护、拖欠克扣工人工资、超时劳动、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上社保、加班有没有加班费、工作环境是否有安全保障等等。被访女工的职业主要有家政工、餐厅服务员、护工、理发小工、电梯工等等。此次调查有效问卷共98份,本文涉及的各项调查数据来源于对这98份有效问卷的统计分析。

  打工妹之家是一个为打工女工服务的公益性组织。该组织的负责人郭慧玲介绍,当打工妹到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时,行政部门往往要求出具就业证或劳动合同,否则即不予受理,有的或不支持诉讼请求,或是告之不属其受理范围,以种种理由推诿。根据她们这次调查的结果,即使采取了维权行动,真正维权成功的比例只有14.3%。

  7%的被访女工没有签订用工协议

  在被访女工中,有60%的人是通过朋友和老乡的介绍找到工作的,70%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30%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受访者当中,有28%签订的是单位事先拟订好的格式合同,即被访者没有商谈和讨论的余地。即使是签订了经已拟订好条款的合同,其中42%的人手中并不掌握这份合同。

  在被问及没签合同的理由时,有21%的人说是由于单位的原因,24%的人说是没有要求。

  周细红律师分析这组数据说,从调查结果来看,没签订合同的打女工的比例太高了。这意味着如果这部分女工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她们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因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维权取证就很困难,对当事人极其不利。56%的被访女工上岗前没有接受培训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8%的人在找工作时遭遇过黑职介,17%的人上岗前被要求交押金,56%的人上岗前没有经过培训,44%的受访者只接受一天到一周不等时间的培训;7%的人试用期超过6个月,15%的人在试用期待遇很低或没有工资。

  郭慧玲介绍,根据她们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被访女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因为遭遇黑职介,交了一百甚至数百元钱而却迟迟得不到工作岗位的情况相当普遍。因为上岗前后要交押金,因为试用期过长而且没有工资或工资过低等等,耗尽从家里带来的钱,甚至落到吃住无着落的境地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17%的被访女工没有休假日

  从休息休假的情况来看,调查结果显示,17%的人没有休假日(大多是家政工和保洁员),只有21%的人每周可以休息一天,33%的人休息时间不一定(大多数是餐厅服务员和销售员),6%的人每月仅可以休息一天,16%的人每月休息两天;72%的人有超时劳动现象;25.5%的人加班没有加班费。

  郭慧玲说,这组数据表明,只有五分之一的人休息休假可依据《劳动法》得到保护,其中五分之四的受访者不但无法获得法定的休假日,甚至超时劳动且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也是十分严重的。

  从社会保障和工作环境安全保障方面来看,只有50%的人用人单位为其上了社会保险,6%的人工作环境没有安全保障,10%的人受了工伤没人管。

  郭慧玲说,虽然劳动行政部门不断在加大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方面监察力度,但大多数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经济负担还是没给职工上保险。她说,事实上,用工单位不给职工上社会保险或工作环境不安全,对用工单位也是不利的,因一旦职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等事件,用工单位也会因为须承担职工工伤索赔责任而增加企业成本。

  四分之一的被访女工遭遇不合理收费

  当被问到“来北京打工都办理了哪些证件”时,71%的女工回答办了暂住证,办就业证的占26%,办理健康证的占53%,办理婚育证的占27.6%,在租住的社区须办理出入证的占10%,没有办任何证件的人占7%。在办理这些证件时,花费了5元的仅占15%,花费6—50元的占4%,花费50—99元的占9%,花费100—199元的占13%,花费200—299元的占12%,花费300—399元的占5%。还有8%的办理各种证明的花费在500元以上。

  郭慧玲说,从办理这些证件的收费情况上看,很多是不合理的。因为早在2001年,国家有关部门就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有关证件除了工本费5元以外均不准再收取任何费用,即使加上办理健康证须体检所收费用也不应高于120元以上。因此调查中花费高于200元以上的人都可以认为遭遇到乱收费的侵害,而统计下来,比例高达25%。

  当问到“生活上还有哪些不合理的待遇”时,有的被访女工提到,在租屋生活时,水、电、卫生费以及房租等生活费用太高,且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收费标准不同;还有人提到,她们的孩子上学的赞助费过高,需要办理出入证,不能办理公交月票等等。

  郭慧玲说,这反映北京仍存在歧视外来务工人员的现象。她说,这其实不利于北京市的城市化建设,以及中央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

  (载2004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

  一位民工从施工架摔下受重伤,他为之“效劳”的建筑公司拒不承认其“因公负伤”,将其医疗费转嫁到“包工头”身上,而“包工头”则打算“均摊给其所带的30余个打工者——

  济南:一位民工的“工伤”之痛本报记者 何勇

  (2004年)4月5日中午11时。54岁的王亨旺躺在山东武警总医院的特护病床上。他处于半昏迷状态,花白的短发下,依稀可见开颅手术留下的伤口,额头上还有伤痕。重伤未愈,加上须发皆白,王亨旺看上去老态龙钟。

  记者探望时,昏睡的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回家,工地上待遇太差……”

  护士长郑惠芬介绍,王亨旺是重度脑外伤导致脑颅出血,属于重伤,虽经全力抢救,保住了性命,但现在仍然大小便失禁,肯定会有后遗症。王亨旺是湖北蕲春县人。今年春节之后,他来到济南,通过老乡介绍,在“包工头”陈爱杨的施工队里干活。陈爱杨在南通六建公司承建的济南“世纪财富中心”五区B座施工。

  3月25日上午,王亨旺出事了!他在施工时,从3米高的施工架上摔到了水泥地上,当时就不省人事。

  医疗费:建筑公司向“包工头”转嫁,“包工头”准备让工人们均摊

  经紧急抢救,王亨旺的命是保住了,但医疗费谁出?算不算“工伤”?躺在病床上的王亨旺可能不知道,南通六建公司和“包工头”陈爱杨以及工友们正在暗中较劲。由于实力对比悬殊,争论在“温和”的外表下进行。

  王亨旺住院后,南通六建济南项目部先后暂付了2.76万元医疗费用。医生介绍,王亨旺至少还有半个月才能出院,医疗费至少还需2万元。

  在治疗王亨旺的同时,南通六建济南项目部要求陈爱杨承担这2.76万元的全部费用。陈爱杨不愿就范,项目部以“停发工人的生活费”、甚至“停滞不给陈爱杨的工”相威胁。4月4日,陈爱杨不得不出具了一张“借支2.76万元,用于医治王亨旺工伤事故费用”的借条。

  “这笔钱本来应该由南通六建来出,现在转嫁到我头上。如果实在没办法,我只有让手下30多个工人均摊了,那样他们就惨了。”陈爱杨无奈地说,“如果和公司硬顶的话,他们会停我的工,那样我和我手下的工人损失就大了。”建筑公司:“包工头”要为自己带出来的人负责,公司没有责任

  4  月5日下午,为了解更多的真实情况,在征得与王亨旺一起施工的民工们同意后,记者以王亨旺家属的身份来到“世纪财富中心”施工工地。

  对王亨旺负伤的责任问题,南通六建济南项目部一位张姓副经理说:“这是陈爱杨带出来的人,我们合同里说好了,他当然要负责,公司有什么责任?”

  事实上,此前记者早已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作为分包者,只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故意装作不懂,继续问:“那究竟该谁出医疗费?”

  “你是来救人的,还是来要钱的?”这位经理语气强硬,谈话不欢而散。

  记者在南通六建济南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看到,工人在几十米的高空施工,生命系于腰间的一根安全带,没有安全网与竹笆等防护设施。而记者随机问了七八个民工,都说除了带队的“包工头”口头上说过,公司没有对他们进行安全常识教育,而他们有一些是刚放下锄头的农民,没有经过培训就直接爬上了几十米高的施工架。项目部安全员:“他违章操作,不小心摔了下来,公司没有责任”

  对于王亨旺的伤,工友们都认为这是“工伤”。“明摆着的嘛,是在屋内施工架上干活时掉下的,又不是和别人打架打的!”工友们在工棚内议论。

  对于有无可能申请“工伤”,项目部包姓安全员说:“是他自己违章操作,从架子上摔了下来,算什么‘工伤’?公司没有责任。”

  即使是“违章操作”,难道就不算“工伤”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就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认定办法》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新办法,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共有10种类型”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其中第一条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济南劳动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亨旺虽然没有直接和南通六建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事实上的工作关系,如果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的话,极有可能被认定是“工伤”。

  医疗费用到底应该谁出

  这笔医疗费用,还有将来可能产生的费用,到底应该谁出?4月6日,记者走访了济南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才允许其开工。如果入了保险,就应该保险公司负责有关费用。南通六建项目部是否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就此问题,记者来到项目部所在地济南高新区安全生产的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当记者抵达时,提前得到消息的项目部经理汪志强早已赶来。这个站的冯站长向记者出具了南通六建承建的“世纪财富中心五区B座建筑工程保险已办”的证明。

  “你们公司这个问题,应该保险公司来报,你们要留好发票。出了问题,不要逃避责任,要及时上报给主管部门。”冯站长对汪经理说。

  “让我交3万多元保险费,我就交了,不知道可以为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汪经理说。

  看起来,王亨旺的医疗费似乎有了出处,但僵持了多日的争议真得就这样轻易解决了吗?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链接]“霸王合同”竟将拖欠民工工资作为条款

  在采访中,南通六建公司济南项目部一再强调“违章操作,公司没责任”。

  记者看到了项目部和“包工头”带领的各个班组签订的“协议书”。上面有这么一条:“若因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即‘包工头’)承担。”原来,这么一条明显违反《建筑法》总承包方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原则的“条款”,便是他们有恃无恐的依据。

  在南通六建公司济南项目部分包工程的“包工头”们,都把这个“协议书”称作“霸王合同”。在这份10大项近30小项的“协议书”里,作为乙方的“某某施工组”,除了干活和被罚款,基本上没有什么权利。在全部条款里,看不到一点对民工权益的维护。

  更荒唐的是,这份“协议书”竟然把拖欠民工工资明目张胆地列为条款之一,其中规定:出勤至少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每天得到10元生活费(其中包括只能在工地食堂使用的200元饭票);8月底,再付给每个人5元一天的所谓“子女入学费”;工程完工后,再支付50%给乙方;其余年终进行结算。

  (载2004年4月7日《人民日报》)

  玩具血汗工厂调查李 强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玩具生产国,现在各类玩具生产和出口企业6500多家,约有1300万从业人员。2004年中国既具出口总额达150.9亿美元。广东省是我国最重要的玩具生产及出口基地,现有玩具企业4500多家。美国、欧洲和日本是中国玩具出口的主要市场,占总额的90%,其中对美出口占出口总量的60%以上。美国市场上出售的玩具有80%以上都印着“Made in China”的标记。

  玩具是怎样制造的?

  我们在2005年1月至4月对广东省东莞市的11家玩具制造工厂进行了随机调查,在8月又进行了一次跟踪调查。这些工厂包括:东莞凯龙玩具厂、捷领玩具厂、雅田玩具制造厂、东旭玩具厂、溢胜玩具厂、国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威旺塑胶玩具厂、龙华玩具厂、顺连玩具厂、龙昌玩具厂、领先玩具厂。这些工厂大多是港资企业,其客户主要为美国的大型玩具经销商和零售商,如沃尔玛(wal-mart)、孩子宝(Hasbro)、美泰(Mattei),以及快餐连锁店麦当劳、肯德基等。在这两次调查中,我们访谈了近200名工人,广泛搜集了工人的工资单、工卡记录等等,以这11家工厂为窗口管窥广东省玩县制造业的一般劳动条件。

  根据我们的调查,除了一家工厂在生产淡季基本遵守中国劳动法外,其他的10家工厂都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例如在工作时间要求上中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由于生产需要可以加班,但是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劳动法还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要有1天的休息时间。尽管有法可依,在被调查的11家工厂中,只有一家在生产淡季时基本上遵守了劳动法在工作时间方面的规定,其余工厂的工人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都超过11个小时,其中7家工厂的工人甚至每天工作要14.5个小时。另外,超过半数以上工厂的工人每周工作7天,其余工厂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或者每月休息两天。这样,很多工人每周要工作80至90个小时,遇到生产旺季或者工厂赶货的时候,时间会更长。

  在工资方面,大多数玩具工厂实行计时计件工资,也就是工厂规定一定的生产量,工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计件数。通过计时计件工资,实际上很大程度让工人被迫在超劳动强度下工作。东莞的最低工资为574元,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折算为每小时3.43元。另外,劳动法第44条规定,正常工作日加班时,加班工资应不低于正常工资的1.5倍,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正常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不低于3倍。然而,被调查的10家工厂的工资低于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以凯龙玩具厂为例,该厂每小时的工资标准为1.9元,只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3.43元的53%。另外,该厂没有“加班”这个概念:星期六和星期天的工作时间也按正常时间计算而没有额外的加班费。按照这个标准,该厂的工人每周工作7天,一共80.5个小时(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12个小时,星期天8个半小时),只能拿到152.95元,一个月为611.8元。但是如果凯龙玩具厂依据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的话,工人每周的工资应为380.73元,每月至少1500多元。

  按照计时计件工资计算,工人拿不到合理的加班工资,凯龙工厂的工人只拿到了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实际应得工资的40%,他们每个星期都少拿227.78元。如果他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这个数字会更高。

  中国工人劳动力之低廉通过此例可见一斑。

  谁在残酷地剥削劳动?

  除了强迫工人超时工作以及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淮的工资以外,被调查的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还包括:绝大多数工厂没有给工人买医疗、工伤及养老保险,很多情况下,只有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要来检查的时候,工厂才会给少数工人买保险,而且要工人负担大部分甚至所有的费用;除了经常要周末加班外,工人很少能享受带薪的法定节假日,甚至平时请假都不容易,至于婚丧假、产假更是想都不敢想;很多工厂对工人进行罚款、非法搜身,有的主管经常辱骂甚至殴打工人;大多数工厂只招收18-30岁的工人,有的工厂雇佣16岁以下的童工;很多工厂要求工人不管在不在工厂食堂吃饭都要缴级伙食费;工人的住宿条件恶劣,十几甚至二十几个工人住在拥挤的宿舍里,每层楼上通常只有一个卫生间供上百人共用;有的工厂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不允许工人随意出入工厂;工厂通常会扣压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经常借口不批准工人辞工的申请不归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调查所发现的以上情况不只是玩具工业独有的,也不只是东莞独有的,而是珠三角甚至整个东部沿海地区出口型加工制造业劳动条件的缩影。很多国际学者将这种工作条件与19世纪的血汗工厂相提并论。

  调查中发现,造成以上状况的原因,不仅仅是制造商缺乏人道主义和利欲熏心。

  全球化经济体系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逐步形成并完善的分层承包体系,在这个金字塔的最顶端是零售商(如沃尔玛等大型连锁商店),往下分别为制造商(即为零售商提供货源的制造企业,很多为知名的品牌公司)和承包商(或称供应商,即生产产品的工厂),生产线上的工人则处在这个体系的最底部。这样,沃尔玛、美泰(美国著名玩具制造公司,其产品供应给沃尔玛等公司)、孩子宝等品牌公司、东莞凯龙玩具厂等玩具制造厂等就构成了这个体系中最典型的一个例子。由于激烈的竞争和为了满足消费者对物美价廉产品的要求,零售商总是尽力压低其采购产品的价格;制造商、龙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则纷纷将劳动密集型加工业从本土转移到亚洲、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以追求廉价劳动力,同时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并追求尽可能大的利润,他们往往不直接在当地设厂,而是把订单通过中间公司将生产承包给当地的工厂。承包工厂则不得不接受制造商给出的低价,很多时候为了接到订单,他们甚至主动把价格压得更低。由于制造商对原料和产品的质量都有很严格的要求,工人的工资变成了成本中惟一具有弹性的因素,处在最底部的工人不得不来承受这个代价。

  当全球包括中国的消费者在享受沃尔玛价格愈来愈低廉的产品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工人也在遭受愈来愈残酷的剥削。

  跨国公司热衷于这个体系,除了可以降低他们的投资风险之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可以借此对工厂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不承担道德及法律上的责任。因为公司不是工人的直接雇主,他们完全可以以此为借口将工人的恶劣工作条件推到承包商身上。

  很多公司将订单分散到几十家或者上百家制造工厂,以保证在每家工厂的订单总量只占该厂的一部分,一般而言一家品牌公司在某一制造厂的订单不超过制造工厂所有订单的20%。这样,如果工人进行法律诉讼或者人权、劳工组织对工厂的情况提出批评的时候,跨国公司就可以把责任推到其他在该厂有订单的公司身上;当来自外界的压力过大时,他们就借口这家工厂不遵守劳动法规以及他们公司的生产准则,干脆撤走订单,终止与这家工厂的合作,以显示他们维护工人权益的立场。事实上,他们真正的目的仅仅是不对工厂的劳动条件承担任何责任。除极少数公司真正有心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外,大部分跨国公司仅仅采取应付和拖延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这些超级大公司难道真的没有钱来稍傲提高工人的工资、改善工作条件吗?根据美泰公司的年度报告,2004年美泰的净销售额为51亿美元,但由于广告和促销的费用占了其中的12.6%,即6.426亿美元。也就是说,美泰宁愿花中国工人工资的12倍来做广告,也没有将订货的价格谢微提高,使生产厂商能够交付给工人一个生活工资。直到目前美泰的政策也仅仅是要求供货商支付制造工厂工人的最低工资,而这个最低工资也往往得不到执行。

  缺乏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也是造成中国工厂工人工资低、劳动条件恶劣的另外一个原因。

  在发展经济为主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纷纷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很多地方的政府唯恐维护工人的权益会把外资吓跑,因此对工厂侵犯工人权益的行为曾经采取默许的态度。经济的发展就这样建立在付牺牲劳工权益的基础上。

  在沿海地区就业的工人大部分是来自中西部的农民工,他们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只能在不需要特别培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业工厂里做工。虽然工作环境恶劣,没有社会保障,但每月几百钱的收入仍然比他们务农所得要高。他们到城市打工的主要目的是赚钱维持生计,为此不得不接受低廉工资。

  如何遏制血汗工厂?

  以上是造成中国当今劳工现状的几个主要因素,这些原因交织在一起使得工人维权的道路变得更艰难。这种状况如何得到改善?

  首先,政府应该对维护工人的权益有正确的认识。作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同样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他们的合法权利理应受到保护。同时,即使是从经济的角度来讲,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也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毕竟,农民工不只是产品的生产者,他们同时也是消费者。提高他们的工资就意味着增强他们的购买力,从而相应地拉动内需。国内市场的开发不能仅仅依靠精英阶层的高级消费,绝大多数普通民众还是局限在日常的生活消费内。然而,农民工微薄的工资根本不足以维持一个家庭在东部沿海城市正常的生活需求,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仅有不到7%的农民工是以家庭的形式在外打工的,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是只身在外打工,将省吃俭用存下的钱寄回农村的家,而不是在城市里消费。

  工会在工人维权的过程中也可以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基层工会组织应当推进和落实工会民主选举的程序,逐步取得工人的信任,并且由通过选举产生的工会代表工人的利益与工厂和公司进行谈判交涉,落实《工会法》中工会代表的权益。这样,很多劳资之间的矛盾就可以通过这种内部机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使中国劳动法所规定的权益得到落实,减少造成群体性事件的诱因,促成劳资和谐谈判机制良性发展。

  目前中国民间还在发展中的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也有利于解决劳资矛盾、改善劳工现状。作为政府职能的补充和延伸,非政府民间组织可以参与对工人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以提高工人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认识。另外,非政府组织还可以对工厂的劳动条件进行中立的监督,并敦促厂方、甚至是跨国公司,遵守中国劳动法规,尊重工人的权益。

  第三,我国政府还需扩大和国际非政府劳工组织合作,利用在西方已经成熟的消费者运动和反血汗工厂运动的资源,促进跨国公司改善中国劳工条件。诚然,西方国家有个别贸易保护主义者试图利用中国血汗工厂来反对从中国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但是更多的热心人士却从进和改善世界劳工权益的角度出发。一些国家的非营利机构,并没有和中国劳工有任何利益上的冲突,完全出于一种“天下人管天下事,大路不平我来铲”的动机,以其微薄之力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工人争取他们的基本权益。例如以批评沃尔玛和迪斯尼而在大名鼎鼎的“姜国全国劳动委员会”,最近在美国代表六个国家的工人起诉沃尔玛的国际权利基金会。

  (2005年10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上录种种报道,从不同角度具体而又生动地反映出进城务工农民的打工生活状况及其种种遭遇。他们不仅从事着繁重、苦累的生产劳动,随时面临着工伤和职业病等等威胁,而且有的还遭受着非人的虐待。请看下列报道:

  东莞一民工不明不白被毒死在当地一些企业,中毒职工被赶出工厂的惨剧并不鲜见

  《新华每日电讯》6月28日刊登记者专稿,报道了一起年仅17岁少年因打工时被安排接触危险化学品中毒死亡的惨剧。

  2004年11月,17岁的来时祥来到东莞樟木头镇三胜电机厂,老板让他先干清洗绣螺丝的活儿。“试用”一段时间后再说。开始工作后,来时祥就觉得洗螺丝的药水“气味很难闻”,但毕竟找份工作不易,为了捱过试用期,来时祥还是坚持了下来。没想到,上班20多天后,他就开始头痛,嘴唇肿胀、开裂、流血,全身皮肤发紫并脱落。最后,来时祥终于晕倒在车间。第二天,闻讯赶来的老板不仅不把来时祥送往医院,反而以他“有病不能上班”为由,强行将其赶走。临走时老板给了200元,后来发现,这两张百元钞票中有一张是假钞。

  这家工厂用来洗绣螺丝的“药水”三氯乙烯是一种危险化学品。来时祥离开工厂回到湖北老家后,病情迅速恶化,家属先后将其送往县、市、省三家医院治疗,均被诊断为化学中毒引起药性肝坏死。今年2月2日凌晨,年仅17岁的来时祥离开了人世。其间,来时祥的家属多次前往三胜电机厂交涉,老板先是称死者“自己有病”,不承认是中毒;后来干脆避而不见,否认死者在其工厂工作过。而因为来时祥的家属无法提供来时祥与三胜电机厂劳资关系的“书面证明”,相关职能部门也表示爱莫能助。

  据了解,三氯乙烯是一种有毒有害化学品,但其毒性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有不同的表现:有的人对三氯乙烯“过敏”,只要一接触到三氯乙烯就会急性中毒;也有人天生“抗敏”,接触三氯乙烯后短期内不会有症状。一位长期在卫生部门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三胜电机厂“试用”来时祥的用意很明显:看来时祥的身体是属于“过敏”还是“抗敏”,如果是前者,立即轮换;如果是后者,则予以留用。这一惨案中,来时祥不幸地被当成了“生化试验”中的“小白鼠”,成为一个“试错”的牺牲品。

  记者采访发现,在珠江三角洲一些企业,类似来时祥这种中毒职工被赶出工厂的惨剧并不鲜见。 106

  (2005年7月4日《报刊文摘》)

  湄潭78名返乡农民工遭遇矽肺病之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部分患者已得到赔偿

  本报讯(记者赵福中) “我快不行了!”这是记者9月30日在贵州省湄潭县西河乡西河村黄金洞组采访时,矽肺病晚期患者张彪说的第一句话。这位36岁的农村汉子面色苍白,身体消瘦,在床上痛苦地呻吟着。这个县赴福建打工的农民工中,有78人患上了一种叫矽肺病的职业病。如今他们中已有16人先后死亡,20多人生命垂危。

  据村民介绍,从1991年6月至2002年12月,贵州省湄潭、风冈、务川、道真、正安等县共有200多名农民工先后到福建东湖的石英厂务工,其中湄潭县西河乡就有140多人。这些农民工返乡一段时间后,相继出现了胸闷、咳嗽、呼吸困难、全身无力等症状。

  2003年4月,贵州省卫生厅、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派出专家组对湄浑县西河乡89名农民工进行检查,发现46人患矽肺病,其中三期矽肺病患者7人,二期矽肺病患者21人,一期矽肺病患者18人。自2000年6月以来,西河乡已有16名患矽肺病的农民工死亡。目前还有20多名矽肺病患者生命垂危。

  发现病情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方面积极组织患病民工住院治疗,另一方面与福建厂方联系,与事发厂家协商解决。在各方努力下,福建东湖的石英厂于2003年12月按照一期患者2万元、二期患者4万元、三期患者(含已死亡者家属)6万元的标准对西河乡矽肺病患者进行了赔偿。

  但是,矽肺病患者的痛苦并没有结束。“我们的病没办法彻底治好,花光了赔偿金还是拖着半死的身体。”三期矽肺病患者张彪说,自2001年以来,他已经住院动了7次手术,花了近10万元,负债4万多元。

  “当年我们一起到福建打工的共有7人,现在除了我之外全患矽肺病死了。这几年,我和老婆光治病就花了近5万元,打工挣的钱都花光了,还欠了近2万元。”被确诊为二期矽肺病患者的农民工张维金夫妇,夫妻双双丧失了劳动能力,长年卧床不起。张维金的弟弟张维电已于2000年因矽肺病死亡,而弟媳也患有二期矽肺病。

  处境更为艰难的是那些没能得到赔偿的矽肺病患者。西河乡河沟坝村的李世伦1997年到福建这家石英厂打工,2001年返乡后不久就卧床不起,2004年4月,经贵州省职业病防治院确诊,他忠上了二期矽肺病。“我得了这病后,老婆离家出走了,儿子初中还没毕业就到外面打工挣钱,家里4亩农田没人耕种……”

  记者采访得知,2003年4月贵州省有关部门对该乡职业病普查后,西河乡先后又了像李世伦这样的矽肺病患者32人,而他们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

  (2005年10月8日《工人日报》)

  2004年1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向全国法学研究会年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指出:“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劳动立法的相对滞后和实施不力,政府劳动、行政管理的不到位,劳动监督一定程度的缺失,还有社会道德、文明程度层面等原因,致使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对广大农民工施行了不公正、不公平、不道德的双重劳动标准。”该报告显示,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当前约有1.2亿农民进城务工。“相对于城市职工而言,农民工,就业权利不平等,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在生产劳动中,明显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在被辞退、解雇或返乡后,不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生活无保障并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可以说对农民工实施了事实上的双重劳动标准。”报告说,“双重劳动标准”对农民工来讲,最直接的就是劳动权益被严重侵犯,具体体现在6个方面:1、就业权利不平等、就业无保障。农民工进城打工,首先遭遇的就是就业歧视。由于户口、身份的限定,他们只能进入城市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即收入低、工作环境差、待遇低、福利缺失的劳动力市场,从事的多是“脏、险、苦、累、差、重”的工作,许多人面临随时被解雇的命运。2、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据统计,除少数省份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到40%以外,全国其他大部分地区是百分之二十几到百分之几。3、工资报酬权受到严重侵犯。农民工报酬被随意拖欠,恶意拖欠及克扣工资的现象相当普遍。4、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问题严重。对农民工不按国家标准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致使农民工成为我国工伤的高风险人群。2004年1—4月,全国煤矿发生伤亡事故1093起,死亡1589人,死伤的主要是农民工;全国建筑行业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86起,死亡605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受伤害的90%是农民工。5、社会保险基本缺失。目前多数城市没有将农民工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没有强制的规定和相应的政策,对待农民工参保的问题上明显执行“双重标准”。据四川省总工会调查,未参加任何保险的农民工在80%以上。6、超时劳动的现象普遍存在且十分重。据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对浙江、江苏、河北等3省纺织产业的调查,农民工日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2小时,个别家庭式企业甚至长达16小时。农民工月工作时间为306小时,比有关规定超出139小时,加班时间是最高时限36小时的3.86倍。这种违反法律规定标准的加班对农民工造成身体和精神的极大伤害,甚至造成“过劳死”。报告中还提到,陕西省对农民工的调查,“你最苦恼的问题是什么”,7项选择中“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居首位。该报告尖锐地指出:“现行农民工制度是农村把青壮年劳动力输送到城市,而城市却将劳动后伤残病弱者退到农村,把扶育子女、赡养老人等社会负担都抛给农村。这是一种城乡不等价、不合理的交换形式,是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剥夺!”

  农民工的劳动生产状况以及其中蕴含着的许多问题,已愈益引起广泛关注。如关于职业病对农民工的危害,2005年5月26日《人民日报》有篇专门访谈性报道:

  我国职业病危害及防治的总体情况怎样?该如何构建长效机制?

  记者就此专访中国疾病预防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勇让农民工有尊严地工作本报记者 白剑峰

  旧的未去,新的又来

  传统职业病危害尚未消除,新的职业病危害又不断产生;现有职业卫生服务基本没有覆盖农民工

  记者:各地发生的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国职业病危害的总体形势如何判断?是趋于好转还是恶化?

  李涛:我国职业病危害已呈上升趋势,这是与经济快速发展密切相关而不容回避的事实。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检查

  率较低,致使许多潜在的职业病人未被发现。另外,职业病报告漏报率较高,区县以下企业基本是监测“盲区”。专家估计实际发病要比报告例数多10倍。尘肺病的实际发病数可能不少于100万例。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类115种。目前,传统职业病危害尚未消除,新的职业病危害又不断产生。职业病防治能力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一些地方急性职业性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甚至酿成群死群伤的事故;以尘肺病为代表的慢性职业病呈聚集性发病的特点,导致一些地方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动者因病返贫、致贫。

  记者:具体到农民工,可不可以说他们尚未被纳入全社会的关注视野呢?

  李涛:是的,这是一个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职业卫生服务覆盖70%---90%的劳动力人群,而我国的覆盖面约为20%,可概括为东部沿海地区较好、中部地区较差、西部地区很差;大城市较好、小城市较差、农村没有;大企业较好、小企业较差、个体企业基本没有;正式职工较好、合同工较差、流动的农民工基本没有。

  这是事关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据国际劳工组织报告,全球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4%。可以说,加强职业病防治不单单是为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健康及权益,同时也是立足于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

  一些地方政府控制职业病措施不力,以牺牲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

  记者:客观地说,我国已采取了不少措施,比如,建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等等,但执行情况到底如何?

  李涛:据专家估计,用人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大约只有10%。有的地方竞相降低招商引资门槛,使一些未经职业卫生审查的建设项目违法立项建设。譬如,在中西部地区,一些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材料比比皆是。一些企业只顾自身利益,随意取消和削减配套防护设施预算,留下职业病危害隐患。尽管法律对违反规定的企业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但违法成本还是远远低于守法成本。

  记者:有人认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含量低,工艺落后,职业病危害无法避免。在这种论调支持下,一些地方及企业将危险及有害作业等职业危害由境外向境内转移,特别是向乡镇企业转移,造成严重的职业病危害。

  李涛:我国的职业病危害主要集中在科技水平较低的传统产业,但这并不意味着职业病危害无法避免。对于很多小企业,采用一些新材料,推广一点适宜技术,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防护用品就可以大大减少职业病危害,并不需要增加多少成本。时下,我国正在制定适合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控制策略和技术指南。

  记者:按法律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事实上,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很低,这造成很多劳动者患上职业病后无法获得保险赔偿。这一难题如何破解?

  李涛:根据《职业病防止法》,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我国于2004年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目的是保障因工伤造成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准备建立职业病防止示范企业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我建议对那些严重不履行保护劳动者法律义务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予以曝光。从长远看,我国应实行工伤保险差别浮动费率,促使用人单位主动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转变工伤赔付机制,变单纯理赔为预防、控制双向机制;同时建立职业病防治基金。

  长效机制符合国情

  应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促进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有尊严”地工作

  记者: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出,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我们应如何推进这一目标?

  李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主要思想是每个劳动者都应当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其关键在于解决投入机制和责任分担机制。毫无疑问,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但政府不应超脱局外,应积极探索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提出符合国情的可行措施。

  记者:国际劳工组织提出为劳动者提供“有尊严”的工作。如何理解其具体内酒?

  李涛:“尊严”是职业卫生的一个很高境界,不仅要保护健康,还要促进健康;不仅要求生理上的健康,更要求精神、心理方面的健康和人格保证。职业卫生的目标就是促进和保持劳动者在身体上、精神上及社会活动中的高度愉悦;预防由于工作条件和有害因素对健康的损害;让劳动者在其生理、心理和精神上能够适应工作环境。

  记者:“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国对职业病防治有哪些具体措施?

  李涛: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职业病问题可能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职业病的预防、管理和治疗,立法规定了职业病的名称和范围,并使职业病成为工伤保险的组成部分。1957年,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改进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的防止,卫生部即曾颁布《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以后有关部门又对之作了补充修订,以法规形式明确规定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这对维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如今“经济快速发展”了,却不仅普遍存在着职业病严重危害农民工的情形,不仅这种情形正呈“上升趋势”,不仅有些黑心厂主一经发现职工患有职业病即将之踢出厂门,而且“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职业病问题”还将“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为什么会这样呢?根本说来,是由全局性地“以牺牲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这样一种非人道的、反社会主义的庸俗发展观所致。在这种发展观视域内,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有尊严’的工作”哪有一席之地?而从这一侧面又正折射出中国工人阶级社会地位演变的实况。

  农民工无疑是当今中国产业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今天,他们却完全处于原始的、自为的,任人宰割而既不自觉其权利、更不自觉其阶级使命的状态下。这就使中外资本家可以随心所欲地残酷盘剥他们,欺压他们。这实在是一大悲剧!众所周知,在中国,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武装夺取政权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曾培育锻炼起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工人阶级队伍。这是世界无产阶级阵营中的一支先进部队,她曾经所向披靡,使外国资本帝国主义和本国的封建主义、官僚买办资本主义闻风丧胆。而如今中国成为了“世界工厂”,中外资本家大获其利,产业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工却处于悲惨境地。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历史性的大倒退?其间的教训还不值得我们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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