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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哲:中国工人阶级社会地位演变实录(十)

作者:魏公哲 发布时间:2017-09-07 08:46:31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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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城里的生活还好吗?

  2002年12月23日的《中国青年报》同时登了两篇报道,均能反映农民工生存状况之一斑:

  民工何时不再受歧视

  公厕门口一个写有“严禁民工上厕所,违者罚款50元”的标语,让在京打工的民工有一种受歧视的感觉。这是近日北京媒体报道的消息。据说,这个标语是两年前刷上去的。北京某村为了禁止民工如厕,还派人守在公厕门口,只要看到民工就不让进。

  消息一出,民工被歧视的话题再一次引发人们争论的热潮。

  的确,民工属弱势群体,他们缺少话语权,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却为城市、为社会的发展做着自己的贡献。可生活在城市中、自觉比别人高一等的城里人,却连人最起码的排泄的权利都不给,实在有点过分。

  事实上,人们对民工、对弱势群体的歧视还远远不止这些。

  不久前,青岛的陈先生就给《半岛都市报》提议,说:“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伙伴城市,青岛的市民素质步步提高,而在青岛打工的民工却素质低,不讲卫生,衣服上沾满油污,引起市民的厌恶,双方的隔阂越来越深。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在公交车上隔出小块区域专门供民工使用,这样可以减少市民对民工的厌恶感,消除双方的隔阂和矛盾。”

  而在乌鲁木齐,36岁的民工李腊英,却为一次不经意的横穿马路而失去了生命。据报道,2002年3月30日中午13时许,乌鲁木齐市43路公交车行驰在新疆华工技校附近,突然一个妇女横穿马路,司机赶忙一脚急刹车,来不及反应的10多名乘客在巨大惯性作用下全部摔倒,其中一名提着蛋糕的女乘客一屁股坐在了蛋糕上。气愤之极的女乘客指责呆立在马路上的李腊英。司机认为蛋糕应让李腊英赔。女乘客转而向李腊英提出赔偿要求。争执无果的情况下,李腊英被乘客硬拉上了车。安排在车中部靠窗的一个位置。为防止她跑,女乘客坐在了她旁边。李腊英一上车,一直嚷着此事与自己无关,自己没有钱;一边嚷一边打开车窗说要透透气,并且坐在椅背上。突然,李腊英飞身跳出了车窗。

  就是这么一件小事,却因为对人的歧视——怕自称没有钱的民工逃跑,而使一个年轻的生命在瞬间消失了。

  对于这一事件,一个卖报纸的民工说:“人能理解那个跳车的妇女,我们常常被欺负。我就经历过被人将崭新的一摞报纸扔进一潭泥水的事,当时我哭了,不仅心疼报纸,更多的是觉得自己没有尊严。”

  任何一个人,哪怕他没有受过太多教育,他都会认为人有尊严。而尊严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但愿这一愿望能够实现。

  我连愤怒都感到底气不足

  当许多人对弱势人群及他们的弱势地位连点同情心都少有的时候,是很悲哀的;而当某些规定让弱势人群只能处在文明社会的边缘,则是极大的残酷。

  人之所以不同于一般动物,在于人有道德观念,知道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善待他人的意识就越明显。我们经常说的道德以及法治观念,实际上强调的就是维护社会的和谐,而善待是和谐的基础,包括善待除人以外的自然世界。

  社会是由千差万别的不同的人组成,人与人的职业不同、分工不同,但都是在围绕生存和建设一个美好的世界做着各自的努力。人与人是平等的,但现实生活中往往许多人都忘却了这一点。《工人日报》12月11日报道,两名从山西到贵阳打工的农民,在大学校园里遇到一个大学生声称自己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落水,在“悬赏令”的鼓舞下,俩人毫不犹豫地跳入水池打捞。半小时后,当民工抬起头观看时,却发现越来越多的围观者中竟找不到“手机主人”。在围观者的哄笑声中,俩民工才知这是一个“玩笑”。

  这样的恶作剧发生在崇尚自由和平等的大学校园,那么多围观的大学生,他们除了麻木地看着这样的恶作剧从头到尾地演完,剩下的就只是哄笑。他们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虽然他们讲起人权来头头是道,可是一接触到具体的农民,就从骨子里予以鄙视。

  当一个人的生命或尊严受到侵犯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那种“看客效应”,虽然当年鲁迅先生就曾猛烈批判过,读过书的人都知道鲁迅先生那一腔愤怒,但大家还是只愿意做“看客”,由此不得不让人感觉到,在总体生活得到改善、物质文明不断丰富的今天,我们的社会正在失去许多本质性的东西。唯其如此,才会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如下引报道所揭露出的悲剧的发生:

  收容站里健壮青年离奇死亡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成被告本报记者 林炜

  屡遭社会垢病的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下称广州市收容站)日前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广西农民张德鸿、曹扬升老夫妇因儿子在广州被收容期间离奇死亡诉广州市收容站行政赔偿一案,(2001年)8月23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张、曹两位老人请求法院确认广州市收容站对儿子的收容行为违法,并赔偿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和两位老人的赡养费48万多元。

  健壮的青年被收容离奇死亡

  1999年10月4日准备里,长期在广州从事装修工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三隆镇25岁青年农民张森,在路经广州市白云区松州街地段时,因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而被该街道派出所警察带回所里留置。张森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从此,他再也见不到一张熟悉的脸孔。

  在张森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惟一与他通过电话的张德裕(张森的叔父,在广州番禺务工——记者注)向记者讲述了他知道的一切。

  10月5日,尚被留置在广州市白云公安分局松州街派出所的张森给张德裕打电话,说自己被派出所“拘留”,要张德裕带200元钱到派出所赎领。由于路途较远,匆忙赶到派出所的张德裕被告知,张森已被送到广州市收容站。

  10月7日,张德裕再次接到张森的电话,说自己现在位于广州市沙河地区的收容站,请张德裕马上带800元前来赎领。不幸的是,张德裕又一次与自己的侄子失之交臂——待他好不容易东挪用西借筹足800元于当天下午赶到收容站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这里没有这个人”。 “直到侄子死后,我才知道,在我到达前的一刻,张森刚被押往位于从化山区的大尘山分站。”憨厚的张德裕至今还认为自己的“没用”害死了张森,“如果我早一点赶到,他就不会死了。”

  10月19日下午16时许,失去张森音信多日的张德裕突然接到增城市德龙镇康宁医院(广州市卫生局指定的病患“盲流”收治医院——记者注)一位自称姓洪的医生的电话,称张森因伤病被送到该院医治,希望他带600元钱来缴纳治疗费用,还说“伤势严重,快带钱来”。谁知次日上午8时左右,就在张德裕怀揣借来的600元准备上路之际,洪医生却在电话里给他传来噩耗:张森已于早晨死亡! 下午,自责“没有替哥哥照看好孩子”的张德裕跌跌撞撞地赶到上百公里外的医院,按要求交3200元没有得到收据的“医疗费”后,他提出要见侄子的尸体,但洪医生说:尸体已送火葬场,“明天再来”。

  10月21日,张德裕等4名亲属在洪医生的陪同下来到增城市殡仪馆,验证了张森的尸体。他们4人在后来提供给法庭的书证上这样描述了当时所见:“……解开死者的衣服,只见胸部呈紫黑色,下阴处肿胀,惨不忍睹……”见此惨状,张德裕即要求申请法医鉴定,但陪同的洪医生却以“威胁”的口气逼迫亲属在火化单上签字:“尸体不许在这停留,否则作无主尸强行火化,届时你们连骨灰都拿不到。”

  就这样,一个健壮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张德裕说,在处理张森后事过程中,广州市收容站、大尘山分站、康宁医院的负责人均没有出现,也没人对张森之死向他们作任何解释。

  收容站:“我们对张森的死没有责任”

  去年(2000年)3月15日,在委托他人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年届63岁、61岁的张德鸿、曹扬升老夫妇以广州市收容站行政过错致使儿子被“残害致死”为由,向广州市民政局申请行政赔偿。广州市收容站答复称,该站对张森的收容是“依法行政、文明管理,不存在失职或过错之处”,“你儿子因病死于医院,属正常死亡,我站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义务。”

  对于张森的死因,收容站的答复称:1999年10月18日下午,张森反映其右下腹疼痛,大尘山分站医务所工作人员遂对其检查并用药治疗。10月19日上午,经医务所医生会诊认为他患了急性阑尾炎,随即送增城康宁医院诊治。至于张森被送到康宁医院后的情况及最后死因,收容站在答复函里向死者的父亲建议:可前往康宁医院查询、了解。

  对此,张森的亲属气愤地指出:广州市收容站似乎“忘”了,在张森被火化前一刻,一直在其的监控管理之下,其对张森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负有法定的职责和义务,怎么能说“张森在医院死亡并火化,整个过程我站均是事后才知道,我站并无介入”,意图推却自己的责任呢?

  张德鸿对广州市收容站的答复不服,于2001年1月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提请法院确认广州市收容站对张森的收容行为违法和判决收容站行政赔偿。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不顾《行政诉讼法》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之规定,以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张森是被殴打致重伤死亡”为由,驳回了张、曹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

  两位老人的二审代理人、广东昆仑律师事务所的顾浩瀚、简正德两律师指出,按我国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收容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对张森的收容是合法的和张森是因自然生病正常死亡,而原告只需在行政侵权成立的前提下对提出的赔偿数额负有举证责任。

  张森是否应被收容?

  在二审法庭上,广州市收容站对张森的收容是否合法、张森的死亡与其被收容因果关系成了当事人双方争辩的焦点。

  对于张森是否属于被收容对象问题,广州市收容站委托代理人、该站干部吴烽勇认为,国务院、中治委、广东省对城市流浪、乞讨者进行

  收容遣返等有关规定赋予了该站先例收容职责,张森是被广州市公安局以“三无人员”的定性送到该站的,所以“我站对张森的收容是依法行政的行为。”

  张、曹两位老人的代理律师则出示张森死亡之后在医院留下的遗物——中国建设银行的一张余额为1200多元的储蓄卡等证据指出,张森在被收容之前在广州市有固定的工作、固定的住所和正常的收入,并非被告所指的“没有合法证件、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生活来源”的所谓“三无人员”,被告对张森的收容行为是违法的,侵害了公民的自由权利;而且,广州市收容站以张森被公安机关“定性”为“三无人员”进而认为其收容行为合法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城市流浪人乞讨人员以及偷渡外流人员收容遣送具体办法》第七条明文规定:“收容站应对被收容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收容规定的,“收容站不得接收”。

  最后,似乎理屈辞穷的收容站竟然认为,“‘三无’只是个笼统的概念,并非‘三无’全无才可以收容。在实际操作中,没有暂住证都可以收容。”

  至于张森的死与被告的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广州市收容站出示了大尘山分站医务所提供的一份“病程记录”和一张名为“被收容人员离站征询卡”的表格的证据。“病程记录”写明,张森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而“征询卡”上“在站期间有无被殴打”一栏内写着“没有”字样,并有“张森”字样的签名。据此,广州市收容站认为,“张森在被收容期间并没有受到他人的伤害”,“张森属于自然生病的自然死亡。”

  张、曹两位老人的代理律师对此持不同意见。她们指出,“病程记录”上标明的日期是“10月19日”,而收容站一再声称张森是在18日生病并在医务所里用药的,“显然,这份所谓‘病程记录’是伪造的。”对第二份证据,两律师同样认为是“伪造”的,因为“从张森被送康宁医院当夜就死亡这一事实来推测,张森离开收容站时不可能来得及填写这份所谓的‘征询卡’,况且,卡上张森的签字与其本人银行卡上的亲笔签字大相径庭,明显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在最后陈述中,两位老人的代理律师指出,广州市收容站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张森死属正常死亡,“只有验尸报告和法鉴定才能证明张森的死因。”

  但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验尸报告和法医鉴定永远都不会有了,因为当初张森家属的这一要求已被剥夺。

  广州市收容站对此的解释是,尸体被火化我们是事后才知道的,没有取得法医鉴定与我们无关,“而且,张森被我们送到医院后,就再也与我们无关。”

  (载2001年8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农民进城务工,先得去办一张“暂住证”,若无此证或不随身携带此证,便要受到收容站的强制性管制。管制期间,会被令从事无偿劳动,会受到罚款,会受到暴打,甚至会发生犹如张森那样“离奇死亡”的惨剧。这“暂住证”及其各种名目的证件,对农民工来说似乎是与其性命攸关的护身符。但要将这些证件办齐并随身携带,又是多么不易啊!据《羊城晚报》2001年9月24日报道,对深圳外来打工者而言,办证是一个不小的麻烦。打工者要办的证件竟有十几种之多。打工者一旦被查出“无证”或“证件不齐”,最少处以500元罚款,多达1000元;有的还被扣留、遣送、罚做苦力……逃检成了打工者的习惯性反应。据报载,深圳一位女打工者就因为听到一句“查证的来了”,爬上窗户躲避,结果误碰高压电线,从高楼摔下致死。那么,合法打工究竟要办多少证?《羊城晚报》记者多方探询仍是一头雾水,从四五个到二十多个不等,打工者自身更是糊涂。深圳某图书进出口公司的小郭告诉记者,他只有4证(身份证、边防证、暂住证、工作证),一直以来都太太平平打工。而邻楼几个公司勤杂工听说办了七八张证,几次都被突击检查,半夜被抓走两三次,他也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办证效率低是打工者们抱怨的焦点。办证单位各自为战,位置分散。打工者办齐证件,取得合法打工资格至少要跑十几个地方。办理证件又有许多手续,由于办证单位节假日休息,打工者不得不误工办证。一次请假半天,办齐证件至少误工半个月,多则一个月。令打工者恐惧的还有办证要过“金钱关”。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深圳许多证件收费都超过40元,花样繁多,致使打工者办证费用居高不下。严格来说,有些证件工本费才几元,每张收费都不应该超过20元。况且,办证主要为的是政府部门工作方便,利于监管,按理即使收费也只能收工本费,但实际中,“办证”成了有些部门创收的渠道。据相关资料显示,在深圳特区的300多万外来工,他们每人每年最少要花600块钱用在办证上。对此,《羊城晚报》配发评论说,不可否定,每张证从社会管理的某一点来说都是合理的,但也不可否定,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发达,社会管理对人的限制不应该是越来越多。这里,姑且不论——每张证就代表一种权力,失控的权利背后,就可能滋生出许多腐败。

  (载2002年3月4日《中国青年报》)

  农民工所遭遇到的体制性歧视现象,又岂仅仅只是发生在南方都市?应该说这是遍布全国各城镇、司空见惯的现象。请看看下录报道:

  32名民工被西安一派出所扣留20多小时一民工漠然地说:出门打工常遇见这样的事,已经习惯了本报记者 黄博

  刚到西安就被抓到派出所

  “如果被滞留的是你们的父亲或亲戚,他们无辜在派出所挨饿受冻了一天一夜,你们心里好受吗?”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局长焦向发愤而发问。

  使焦局长非常恼火的这一事件发生在(2003年)3月20日,那天晚上,董军锁等32名民工被警察带到该分局所辖的长乐中路派出所,并被滞留达20小时,一直到了第二天晚上才放回。

  “那一天一夜可受了大罪了”,提起当时的遭遇,一名民工至今心有余悸。

  民工们说,他们大部分是那一天的中午和下午才到西安的。由于劳累,晚上不到8时就上床睡觉了。刚入睡不久,一名身穿警服和5名身穿便衣的人进来,称自己是公安局的(但没出示任何证件),让所有民工到外面集合。民工们不敢违抗,都乖乖地从被窝里爬起来。在院子里集合好之后,他们按照警察的命令排着队被带到了长安中路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们又被要求排成三行,蹲在地上,随后,按每次3个人的数量被轮番带到一间办公室,民警在询问他们的姓名和户口之后,就让他们直接在笔录上签字。

  据民工说,这样的过程一直进行到凌晨4时。当时外面已经很冷,很多民工被带走时因为慌乱还穿着秋衣秋裤,有的光脚穿着塑料拖鞋,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其间,在外面蹲着的民工,有的实在冻得受不了便站起来跺脚,遭到看守民警的训斥。凌晨4时后,所有民工都做完了笔录,在一名工长的多次要求下,民工们才被允许进入到一间大的办公室,但依然有人看守,上厕所都要打报告。天亮以后,他们再次被要求站到院子里,一直到21日晚上被释放。

  民工们说,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被告知到底是为什么事情?犯了什么法?第二天白天才从老板嘴里知道是暂住证的事儿。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的限期是到达3天以后,而他们大多数是当天才到达西安的,有个别人先一天到达,也都在3天之内。但就是再委屈,民工们也不敢违抗警察的命令。

  雇佣这批民工的某工程队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说,派出所在把民工带走以后,几次让工长和他们联系。工程队也先后3次派人到派出所交涉。民警声称,只要每人交200元罚款就行,否则全部送收容所。工程队的人告诉警察,民工都是刚刚到西安,劳务合同还没有填写,暂住证可以办,但交罚款没道理,派出所就继续扣着民工不放。工地无奈之下先后托了3拨人说情,但都不起作用。

  第二天下午,媒体记者采访时,派出所副所长韩西建称将这些民工带回来的目的是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学习,对拒绝办理暂住证的进行罚款。但民工们告诉记者,根本就不存在学习教育,他们在派出所不是蹲、就是站,再就是做笔录,甚至没人向他们问起暂住证。暂住证和罚款都是警察对老板说的。

  工地一负责人告诉记者,民工们在院子里一直站到下午6时多,又有几个人再次被要求做笔录签字。派出所同时让工地出具一份承认民工也有错的证明,但被工地拒绝。到晚上9时以后,派出所终于由一名工作人员承认是他们有错,才用车将民工分批送回。

  据了解,在被派出所扣留的一天一夜里,衣衫单薄的民工们忍饥挨饿,毛衣和外套是聘用他们的老板第二天上午送来的,到派出所的第一顿饭是21日中午由老乡送来的一点干馍,有6名民工没吃上,一直饿到晚上。晚饭是老板在外面买来面条送到派出所的。

  局长说:这是因为对老百姓没有感情

  3月26日,记者来到长乐中路派出所。派出所值班室一名民警上楼征询所长后告诉记者,要采访必须经分局宣传中心的同意和批准,否则,他们不接待。3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城分局政工科(管辖宣传中心)。科长开始说确有这样的规定。记者征询其是否批准采访?能否和派出所联系让其接受采访?科长却显得很为难,最后否认有这样的规定,并建议记者直接找派出所。

  最后,记者直接敲开了分局局长焦向发办公室的门。焦向发首先表示欢迎舆论监督,他告诉记者,他是在3月24日得知这一情况的,省市领导均非常重视,他们迅速派人调查了解情况,认为这是一起影响极坏的违规滞留事件。

  据焦局长介绍,那天晚上,全西安市统一行动清理整顿暂住人口。长乐中路派出所一名民警当天晚上将33名民工带到派出所,晚上发现其中一人是西安市人后予以放回。期间因为不断有别的案子,派出所民警几次出警,致使民工长时间滞留在所里。该所所长第二天上班以后,发现有这么多民工在院子里,要求主管副所长迅速处理,但副所长因事一直延误到了晚上。派出所在21日晚上向民工承认错误并道歉,之后主动用车将民工送回。

  焦局长说,长乐中路派出怕已于24日在工地为几十名民工现场办理了暂住证,分局也开会准备对错误滞留民工的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焦局长认为,这是一起低级的行政错误。检查暂住证,不一定非要带回所里,在当场就可以;即使是带回所里,也应当在问明情况后迅速处理,没有必要滞留那么长时间。

  他认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错误,首先是对老百姓没有感情,再是没有政治敏锐性,不懂得民工问题有关稳定大局,另外是执法水平低下。

  派出所的一次错误就这样在新闻媒体的监督和有关领导的重视下,最终得到了解决。但这个不该出现的错误无疑给民工身心都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一名民工告诉记者,他们在被派出所扣留的一天一夜里,身体上是忍饥挨饿,精神上则是极度压抑恐惧,备感屈辱。被带走时,他们是排着队从工地走到派出所,街道上的人投来异样的眼光,仿佛看贼一样。

  到派出所后,让蹲就蹲,让站就站,还多次遭到训斥,并被威胁要送收容站。

  工地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几名民工已因惊慌过度在被放回来的第二天就跑回老家了。记者3月27日下午在工地采访时,一位在当天同样被扣留的工头不愿多说,连连向记者摆手:“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还要在这儿干活儿,不愿得罪派出所。”

  一名民工很漠然地告诉记者,这没啥,出门打工常遇见这样的事情,他们已经习惯了。据该工地一名工长讲,去年冬天,他们工地就有几十个四川民工被长乐中路派出所叫到院子里训斥了一通。

  另一名民工则气愤地说:为什么民工没有错却还要受到这样的欺负?警察错了只说声“抓错了”就完了?农民工受到的伤害谁来负责?工地停工整整一天的损失谁来补偿?

  更有一名民工向记者质问:为什么城里人可以随便到农村去,而农民到城里打工却必须办理暂住证?

  (载2003年4月2日《中国青年报》)

  从健壮青年民工张森在广州收容所“离奇死亡”,到32名刚到西安的民工即被一派出所无故扣留20多小时:虎狼之吏,鱼肉百姓,草菅人命,是可忍孰不可忍?!

  农民工在城里的日子委实不易。下面的四则资料有助于我们了解他们的生存状况:

  农民工,你在城里过得还好吗实习生 秦轩

  “我不想干了,想回家。”从四川省绵阳市来北京一家餐厅打工的杨启兰说。杨每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但收入才300多元。“北京的生活费比我们家那边贵多了,除去吃住,就剩不下什么钱了。”尽管每年都有1亿多农民工到城市里来打工,但他们活得并不比在农村好多少。

  “能给工资就不错了”

  “每天回来都不痛快,不是我媳妇人家不用了,就是我孩子人家不用了。”一个刘姓清洁工告诉笔者。他每天早上5点钟就要开始扫地,一直到晚上7点,从没休息过一天,可一个月的收入只有300多元。“我觉得,每个月怎么也得有一天休息吗?可没办法。”

  刘说,他每天只吃馒头、咸菜和稀饭,“别的吃不起。我现在一顿可以吃4个馒头,要两块钱。说实在的,我来北京这一个月没吃过肉,黄瓜也没吃过一根。”

  刘的妻子和孩子都在北京打工,但工作常常没有保障,常常是干完试用期就被辞了。“这时候,日子就更难过了。有来北京时间长的老乡告诉我,很多老板无论你干得怎么卖力,都会过完试用期就辞了你,这样只付少量的试用期工资就可以了。”

  “那为什么不找老板理论?”

  “谁敢?我们不是城里人啊!再说能给工资就不错了,还有很多人干了一年都拿不到工资呢。就像我现在的工作,还是有关系才能找到,因为竞争太激烈了。”

  来北京一个多月,他还没去过天安门,“玩什么呢?负担特重。每天回家也没什么想法,就是聊聊老家,或者商量你这个活儿该怎么干,他那个活儿该怎么干。”

  在北京吊了五六年的老余现在在收废品。“春节都过去一个月了,只落下了二三百元。”老余有时候从其他收废品的手里接收旧家具,有时候自己去城里跑。每天早上六七点钟,他把昨天收到的货拿到旧货市场去卖掉,然后再去附近几个楼群转悠。一般老余不去城里收废品,他说城里已经有人固定收那片的,再去不太好。“没有相互竞争抢生意的?”我问。“一般不会。大家都不容易。”

  城里人经常欺负人

  “城里人经常欺负人。”一个在建筑工地干活儿的农民工说:“在公共汽车上,有些售票员会欺负我们乡下人,抬高票价。比如别人都花一块钱,但看你是乡下人,就说是两块钱一张票。

  杨启兰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家政公司做小时工,不过她只做了一天。“只要有活儿干,公司就要抽20%的钱,我一共才挣多少?”她说。那天晚上她睡在那个家政公司,“睡觉的时候就想回家。”第二天,她交了5元钱房钱就走了。到第三天,她在报纸上看到一个保洁公司的一个招工广告,“说是每月工资700到900元,还说不是中介,但实际上就是中介。”她说,当时公司要她交150元钱,然后把她送到一个保洁公司做杂活儿。“实际工资每月才350元,还得是在有活儿的时候。后来别人告诉我,招聘广告上写得高是为了引我掏工作介绍费。”

  据杨说,这份工作很苦,“我们经常加班,总是熬夜,比我在家里还苦。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杨启兰在那里做了一个星期,走的时候身无分文,管老板借了两元钱做车。杨说那个星期,她一元钱工资都没拿到。

  通常农民工找工作的方式是老乡靠老乡,熟人靠熟人。吃住在老乡那里,然后白天出去找工作。一般他们不太挑活儿,什么活儿都做。多数人找到了工作,但也有许多找不到工作的,只好还乡。有的还没等自己走,就被遣返回乡了。“有的是因为没有暂住证,有的有了暂住证也没用,警察会说你没有固定职业”。收废品的张孝周说。

  很多农民工有过失业的经验。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李强主持的一项调查表明,33.5%的农民工遇到过没有工作的情况,其中47%的人是一到两个月的短期失业,但也有9.8%的农民工可能会一年都找不到活儿做。

  有些农民工即使干了活儿也拿不到钱。“职业中介都是骗人的。”四川的王文华告诉笔者,她去职业中介找工作,中介让她交20元钱,把电话留下。过两天通知她说找到一户人家做保姆,她去了一看,那户人家很脏,她用两三天时间把屋收拾干净了,主人却推说她不好,把她赶走了。“后来别人告诉我,他们和中介都是一伙的。”据她说,她周围很多姐妹都遇到过这种情况。

  “被城管罚款我们都习惯了”

  除了上当受骗,农民工还常被城管罚款。“有时候罚得多,有时候罚得少,没准。”一个农民工说:“但被城管罚款我们都习惯了,很少有人没被罚过。”

  目前农民工对付城管的主要办法就是跑。“我们见了城管跟老鼠见了猫一样,见了就跑,都油了。”一个靠洗油烟机挣钱的农民工说,他对城管罚款非常反感:“要么你就完全杜绝,禁止我们干这个,要么你就别罚。现在罚了我们的款又继续让我们做,算怎么回事?”

  “跑不掉就罚吧。”一个姓夏的民工笑哈哈地说,他对罚款已经习以为常了。“罚款有时给开票,有时不开。开票就罚得多,罚50元,不开就罚个20、30元。”

  有些农民工会共同承担罚款。一个农民工告诉我,前几天他和另一个被城管罚款,罚了300元,不过平均到他头上只有50元。“我们几个人去找活儿,几个人做活儿。不管哪边被逮到,被罚的钱都平摊。”

  比罚款更重的是送到郊区去筛沙子,然后送回原籍。“就是白干半个月活,每天给两个馒头吃,然后送回原籍。”一个农民工告诉我,还有人专门接收农民工,拉车去白干半个月,然后放人。

  一个收废品的农民工说,来北京的一个多月里,他已经逃过了两次遣送。“前一段派出所逮了我好几次。正月十五那天把我逮到了,要遣送回去,我托人送了200元钱后又放出来了。”

  “派出所来逮我,我就跑。”他很轻松地说。逃跑对他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据他说,他有暂住证还频频被逮是因为“派出所说我无固定职业”。

  “如果被遣送回去,他们会让你给乡里的亲戚打电话,把你送过去后他们来接人,一个人要交400元钱。”

  但事实上,罚款和遣送回家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即使被遣送回去,大多数农民工还是会回来的,因为“在家里种地见不到钱。一般一个人也就能分上一亩地,好了能收1200斤稻子,每斤卖四五毛钱,一年只能挣600元钱。”在建筑工地干活的王日茂说。另一个姓高的农民工说:“在这边每月挣150元就比在家种地好。”

  (载2003年4月9日《中国青年报》)

  在“世界工厂”深处 ——珠三角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记者 程刚 何磊 董伟

  [编者按]今年(2004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民工荒”席卷了珠江三角洲。他们为什么离开?

  20年间,飞速发展的珠三角,一直和中国农民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密不可分。然而,正是这片“乐土”,遭到了农民工的背叛。

  这次背叛,踢爆了“世界工厂”深处的秘密,也使“廉价劳动力是不是‘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再度成为理论界争论的话题。

  那个农民工曾经无限向往的“世界制造中心”,给他们这些劳动力开出的价码,十年没变。也正是这个价格,吸引了全球无数的资本和热钱。

  农民工没有讨价还价的筹码,厂门口等着上班的人多着呢!强资本弱劳动力的格局下,出现了超时加班、拖欠工资、机器吃人……

  无奈的农民工走了一拨又一拨。厂房空了,机器闲了,老板的利润也成了泡影。带领企业招工,成了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之外的又一项紧要政务。

  开始,珠三角似乎不太愿意承认“民工荒”的存在。因为,在有些人看来,牛气十足的资本,才是经济发展的环境。

  可这一次,农民工用他们的脚,逼迫资本和当地政府作出正确回答。

  今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问题,陆续摆上一些地方政府的桌面。本报记者对珠三角一个多月的调查发现,在这种畸形经济结构下的“世界工厂”,不但机器吃人,而且连一些地方政府也坐上了资本的板凳。

  年终岁尾,人们在盘点一系列中央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时,目光也再次聚焦在农民工群体上。

  王观玉招工

  “请您明确告诉我们,广东省到底缺多少外来工?100万还是200万?”电视台女记者有点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味道。镜头前的王观玉显得颇为尴尬。

  王观玉是广东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2004年)8月12日,该中心举行了一场有关珠三角外来工短缺的新闻发布会。这是今春以来,广东省官方首次就外来工短缺问题发表看法。

  无限供给的廉价劳动力一直被认为是中国竞逐“世界工厂”的核心竞争力。但在中国加工制造的心脏——珠三角竞争爆发了“民工荒”。

  女记者的心情容易理解。一个多月以来,各路媒体齐聚珠三角报道外来工短缺,有的说至少缺工100万,有的说缺口达200之巨。但也有一些地方的劳动部门否认当地出现了“民工荒”,认为目前短缺的也只是技工、普通工并不短缺。

  7月底,广东省职业介绍中心派出4个调研小组,分赴短缺情况反映集中的东莞、深圳、佛山、中山、惠州、汕尾、清远、河源。结果显示,招工难现象自2003年起即有所显现。306家受调查的企业中有166家企业缺普通工,总计8.7万人。

  该中心同时公布了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用“从供求总体情况看,劳动力总量供不应求”为前一阶段的种种争论定了性。

  王观玉对缺工原因的解释是:工资水平低且长期得不到提高、长时间加班、劳动条件恶劣、生活质量不高、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等,导致很多企业无法留住老员工,招不到新工人。

  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企业劳工平均月工资在600元以下,92%以上的受调查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加班,其中近7成企业每周加班超过10小时,个别企业每周加班多达28小时。

  王观玉告诉在座的广东媒体记者,济南、长沙等内地城市月平均工资也在500元至600元之间。长三角的月平均工资更是高出珠三角50元至150元。言下之意,计处抛家舍业的成本,两相比较,没有外来工愿意千里迢迢跑到广东来。

  新闻发布会第二天,王观玉带领30多家企业的人事部门负责人,从广州出发前往黑龙江招工。

  小英们:MADE IN CHINA

  1989年,未过正月十五,15岁的陈玉英和50多名重庆市忠县同乡姐妹在大石头码头挤上航船,开始了他乡打工之旅。

  那一年,上千万“不安分”的农民,像小英们一样,离开世代耕种的土地,到发达地区的城市里谋生。各条铁路线骤然吃紧:广州火车站广场聚集农民工最多时达3万多人;郑州北上始发列车严重超载,以致车簧过度受压无法正点发车。

  “当时,我们还不知道深圳是特区。”小英回忆。她们更不知道这里将成为中国竞逐“世界工厂”的起点。

  与小英一样,香港人劳钊泉也是庞大淘金者队伍中的一员。不同的是,年轻的小英们仅仅背着铺盖卷,而劳钊泉们带着大把热钱和订单。1989年2月,劳钊泉在葵涌租下一栋厂房,取名致丽玩具厂。400多名女工全部招自四川(现为重庆)忠县和河南省,其中年龄最小的女孩仅14岁左右。

  上班后的每天,小英都感觉像在打仗。早晨7时起床,揉揉眼就得赶紧翻身下床,跑步去洗漱和上厕所。洗漱完毕,家里经济压力不大的女工还可以跑到厂门口去吃一顿5毛钱的早餐,有些人则直接跑到厂房一楼去要卡上班。打卡时间必须抢在7时30分之前,否则就会被罚款,这一天就算白干了。

  小英的工作是用绣花针或电热胶给“小狗小兔”做眼睛,每做一个1毛钱,最多时每个月能领到300多元。

  没人知道当年劳钊泉从女工们做的每一个玩具上能赚到多少钱。10多年后,拄着单拐的小英才知道,她们当年生产的是一种名为CHCOO的意大利名牌玩具,在香港的大商场里每个标价几十港币至数百港币不等。

  10多年里,耐克、阿迪达斯、花花公子等等但凡能够想到的世界名牌衣服、鞋帽和玩具,经过上千万小英们的手贴牌、打包装箱。成集装箱标明“MADE IN CHINA”的货物,被源源不断地运往全球各地。

  加班!加班!!加班!!!

  2004年9月9日,东莞市厚街镇慧艺鞋厂。傍晚6时,鞋厂院子里准时响起了节奏强烈的迪斯科音乐。

  今年6月初,该厂600名工人发现,与以往不同,他们上下班时总能听到一些劲爆或舒缓的音乐了。除此之外,每周的加餐由两顿增加到了4顿,经理们每个月都会为当月过生日的工人举办一次祝福活动。

  这是鞋厂企划总监廖大军费尽心思想出来的创意,旨在缓解工人们加班造成的紧张情绪。

  下午4时左右,鞋厂三条流水线上空无一人。在宿舍楼里,廖大军指着那些正蒙头大睡的工人说,因为昨天加了通宵的班,交完货后,工人们就提前下班休息了。他现在最担心的是,连续加班让不堪忍受的工人纷纷离开,工人流失又将导致工厂不得不要求余下的工人更多地加班。

  眼下面临缺工窘境,工厂不得不对工人作出让步。

  而在到东莞已近10年的廖大军的印象里,过去工厂从不用为留住工人发愁。

  “很简单,你不干,厂门口还有大把的人等着进厂”。那时候工厂不像现在这么多,订单充足,经常加班至夜里2时,有时甚至要连续通宵加班。很多女工干着活儿就打起瞌睡,被绣花针扎伤或被电热胶烫伤手指是经常的事情。

  在研究区域经济的丁力教授看来,加班是珠三角经济模式的一个伴生物。

  刚从浙江调到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时,丁力教授碰到一个困惑。他发现,珠三角多数企业既无销售部又无投资部,“这些企业根本不能算是完整的企业,顶多只能称之为一个庞大的加工车间”。

  时间一长,丁力教授总算弄明白了,他看到的“车间”就是所谓“三来一补”企业,即利用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心地位,在香港接生产订单,到珠三角加工,赚取人工、原料、地租等成本差价的来料加工、来料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等生产方式及销售方式的企业。

  来自全球各地的订单往往直接下与自由贸易闻名的香港,香港各大贸易公司转手将这些订单发至遍布珠三角的大小工厂或贸易同行。为及时交货,这些从香港接到订单的较大的贸易公司,一方面会将部分订单直接下到工厂,同时还会将部分订单再次转包给更小的贸易公司。

  东莞市厚街镇一家贸易公司的业务员海伟说,从一个人到上百人贸易公司,和同样数不清的从10多个人到数万人的各类工厂,构成了这个世界加工中心最为奇特的景观。对工厂老板而言,尽管订单价格已经过层层转手剥皮,利润已很微薄,但他们仍然能够确保自己的利益。办法是尽量增加产量,同时压低工人工资。“只有工人加班才意味着老板有更多的钱可以赚。”海伟说。

  与西方工人以罢工要求“减少加班”不同,珠三角工人们在停工怠工中经常喊出的口号却是“恢复加班”。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刘开明博士说,这是珠三角工人们作出的一种无奈选择。工人所得竟大部分源于加班,减少加班即意味着减少收入。“其实,如果基本工资足够高的话,没有工人愿意加超过两个小时的班。”

  十年不变的低工资

  “你这件T恤的人工费绝对不超过两块五毛钱。”一见面,24岁的付文华就摆出一副老车缝工的架势,指着记者穿的上衣说。这件名牌T恤在北京商场里打完折后卖80元人民币。

  付文华刚刚辞去一家制衣厂的工作。从2000年离开湖北老家到东莞市虎门镇滨沙村一家制衣厂打工至今,他已经换了20多家工厂,跳来跳去,一心想多挣点钱的付文华沮丧地发现,居然还是第一家工厂的工资稍高一点。

  与珠三角年均20%多的GDP增速比起来,在东莞打了4年工的付文华几乎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工资有什么变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份报告显示,最近12年来,珠江三角洲外来工月平均工资仅增加了68元。

  但十多年不变的低工资正是珠三角吸引外来投资的最大砝码。

  以一件在珠三角加工的国际名牌衬衫Hugo Boss为例,在美国最繁华的第五大道的零售价格是120美元,其中各类经销商和品牌拥有者赚了108美元(占90%),接受订单的中国制造商只赚取了12美元(占10%)。而多数时候,中国的制造商们还在打价格战,只以9.6美元(8%)的报价争抢订单。最后中国制造商的利润率往往跌落到1%至2%。

  除去法定税收外,工厂必须向当地政府上缴贸易补偿费。以深圳宝安区公明镇为例,该镇每年1.8亿元的财政收入中,“三来一补”企业上缴的贸易补偿费就贡献了2500万元。资料显示,在珠三角发展初期,很多地方这笔收入占到当地经济总收入的90%以上。

  当地的村民们每年都可以从村里领到一笔分红,分红来自工厂的厂房租金。在珠三角,一些经营好的村,每个村民分红可以高达10万余元。

  “事实上,无论老板赚取的纯利润还是上缴的各项税费,包括当地村民拿到的年终分红,都来自工人超过自身劳动所得的剩余劳动。”刘开明博士说。

  珠三角很多地方都与深圳一样,外来工已数倍于当地户籍人口。“没有外来工,就没有今天的深圳,也没有今天的珠三角。”刘开明对这句话的解读是,除了政策和外来投资因素,来自中国的上千万廉价剩余劳动力,以极高的劳动生产率与极低的劳动所得,为珠三角创造了经济和社会所必需的原始资本积累。

  然而这个事实,被多数人忽略了。

  今年7月,丁力教授领衔的课题组做了一份“2002年广东省地区综合竞争力评估报告。”人均GDP一直是评估地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指

  标,但以往均以户籍人口作为基数。这次丁力把户籍人口这个基数扩大至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这个总数。令人吃惊的是,按照新的测算办法,人均GDP一直排名广东省第一的东莞市突然掉到了第九位。“这个结果从侧面反映了外来工为珠三角所作的贡献。”丁力说。

  谁反对调高最低工资

  为调高最低工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处长黄林琰发了火。

  8月份,黄林琰至东莞市征求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该市劳动局同意调高,但认为调整幅度不能太大,最好不要超过每月480元。东莞当时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50元。“但到了市政府,一位分管副市长连一分钱的调整都不同意。”理由是,调高最低工资水平会赶走外来投资者。在珠三角,一个公开的秘密是,为节省人工成本,绝大多数企业都按照最低工资水平来确定工人的底薪。

  在东莞一家台资企业调研时,黄林琰发了第二通火。

  这家工厂给工人开出的底薪为东莞最低工资水平每月450元,但该厂规定,每月280元工人的基本工资。“这看起来没什么,但因为涉及加班工资的计算,大有讲究。”黄林琰算了一笔账,按280元的基本工资,工人平常加班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就是每小时1.61元;平常、周末和节假日的每小时加班工资分别是这个基数的1.5倍、2倍和3倍。“实际上,加班工资的基数应该按,450元的最低工资水平来计算,为每小时2.69元。”

  中山大学黄巧燕教授指出: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上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至60%;我国劳动部门也已出台了这样的规定。但目前珠三角城市这一比例却只能达到20%至30%。

  全国总工会的警告

  拥有7000多名常住人口的葵涌镇,像一片叶子斜挂在深圳东部。1993年11月19日,一条发自葵涌的消息震惊了全世界:当天下午,致丽玩具厂发生特大火灾,87名打工妹遇难,53名打工妹被烧伤。从遇难人数看,这是仅次于泰国开达玩具厂的亚洲第二大火灾。

  小英侥幸活了下来,却从此永远失去了左小腿。

  拔山镇是忠县在致丽玩具厂打工最多的一个镇。后来证实,有27名拔山青年在大火中被烧死,5人被烧伤。当时镇上只有一家可以和外界联络的小邮局。噩耗传来,原本冷冷清清的小邮局突然挤满了发电报、打电话的拔山人。那段日子,拔山大街上,经常可以听到失去儿女的老人的哀号……

  检察机关查实,租下厂房后,劳钊泉雇人用铜线做保险线,严重违背了消防安全规定。

  致丽厂火险隐患明显,何以能在此前4年时间里屡屡逃过消防安全检查?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中方厂长黄国光和葵涌镇镇长曾伟东。当年,消防人员到致丽厂检查,指出了13条水险隐患并要求限期整改。但身在香港的劳钊泉随即电话指示黄国光,送3000港币给消防检查售货员摆平此事。“三来一补”企业几乎都是如此,老板一般委托港台经济负责生产经营;而中方委派的厂长由于在地方上人缘活络,主要负责劳动、消防、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

  特火灾惊动了全国总工会。一个由全总书记处书记李永海带队的检查组急赴深圳,参与事故查处。全总的调查报告将“镇政府督促整改不力”、“片面强调投资环境,不顾工人生命安全,过分迁就外商”列为大火造成惨重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调查组还吃惊地发现,尽管致丽厂组建了工会,但从未开展过任何活动,更不要说替工人维权。这个“空壳工会”的主席正是黄国光。

  1994年12月15日,龙岗区人民法院静悄悄地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黄国光、劳钊泉、港方经理梁建国、电工刘光万等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镇长曾伟光并未被追究法律责任,后来还升了职。

  “事实上,镇里和老板合资办企业,村里收企业的厂房租金,镇里收取厂里上缴的工缴费。当地政府如何能保护工人的权益?”时任全总外商投资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的田玉琨一针见血地指出,他当时是调查组成员之一。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到地方检查时,他和同事们发现,就连以维护工人权益为己任的各地总工会都被分派了招商引资的任务。

  机器吃人

  1991年5月30日,东莞市石排镇兴业制衣厂曾发生一起特大火灾,起因与致丽大火如出一辙,72名工人丧生。兴业大火后,全总带队的安全检查团,就曾首度向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出警告:“投资者急功近利,为谋利润不顾职工安全健康;地方政府、尤其是镇管理区和村,片面强调改善投资环境和吸引外资,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不敢依法提出要求。”

  遗憾的是,这次警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5年后,有两位记者通过艰苦调查,揭开了珠三角令人震惊的工伤和职业病状况。

  1999年1月15日,一篇题为《深圳屡屡发生工人被打死、累死的恶性事件》的内参发至全国总工会及相关部委领导的手中。内参披露:1998年5月至年底,深圳先后有5名外来工被打死或累死。

  “工伤律师”周立太给两位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1998年仅深圳宝安、龙岗两个区,就发生工伤事故1.5万多起,其中工伤的工人有90%以上失去了手臂。

  为了印证律师的数据,两位记者对深圳市7个医院的法医室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艰苦调查。他们得到的结果是:7个法医室1998年鉴定的工伤(仅外伤)为12189例,其中90%以上都是断指、断掌或断臂。在深圳,平均每天有31人工伤致残,每4天就有一个人因工伤死亡。

  “实际人数比上述统计数目要高,因为有些伤残者与老板私了,根本未作工伤鉴定。”法医的判断是,私了的比例大概在20%左右。这些人在拿到两三万元的赔偿金后被无情地赶出了珠三角。

  随后,又一篇题为《深圳外来工生存状恶劣,每年有一万只手臂被机器吞噬》的内参发回北京。调查发现,工伤事故多发生在台资、港资等“三来一补”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原因包括:机器设备陈旧落后;没有或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工人营养不良;健康状况不好;工人缺少岗前培训。

  政府监管不力,是造成大量工伤的一个深层原因。一位劳动官员告诉内参作者:有的乡镇和村甚至提出口号“不惜任何代价为外商外企创造投资软环境。”哪还能“没事找事”去管人家呢?

  小镇里的断指医院

  从佛山市出发,经过以小家电制造闻名的北滘镇,十几分钟就到了伦教镇,这里以机械制造闻名。在一片厂户林立的工业区里,占地30多亩的顺德和平手外科医院鹤立鸡群。一年前,这家医院的前身——三州医院手外科还挤在一幢破旧的三层小楼里。如今,两幢高楼拔地而起。

  该院常务副院长姓肖,是个35岁的年轻人。10年里,他做过大约4000例断指再植,相当于平均每天一例。医院的病人大都来自周边的各个工业区。

  “在珠三角,像和平外科这样的医院还有很多。”番禺“找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干事程恒涛说。受人力所限,程恒涛和他的同事只能对54家手外科的医院定点探访。而这个数字,只是珠三角没有手外科的医院数目的一半左右。

  他们今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珠三角每年发生断指事故个案至少有3万宗,被机器切断的手指头超过4万截。造成大量工伤的原因,几乎与两位记者5年前的调查结论没有区别。

  现居重庆的周立太算得上珠三角第一代劳工律师。从1996年5月开始至今,他总共代理了劳工维权案件4698起,其中近1000件涉及工伤赔偿。他作了一个统计,从工伤性质确定,到提起仲裁,最后进入诉讼,平均需耗时近3年时间。“这极大地增加了外来工的维权成本。”周立太认为,高昂的诉讼成本导致外来工不愿意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很多老板则故意通过走司法程序来消耗外来工,逼迫他们私了。

  专事劳资官司的律师宦军精心选择了东莞市长安镇作为大本营,这里北可幅射广州,南可以到深圳,周边都是珠三角最繁荣的地区。当年周立太等第一代劳工律师主要驻扎在深圳,而今,更多的律师选择东莞。深圳一位从事劳动仲裁的官员跟东莞的同行开玩笑,当年这帮律师搞得深圳鸡犬不宁,如今该你们东莞头疼了。

  “当最起码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时,工人们只能选择反抗。”刘开明的一份研究资料显示,1999年,仅发生在深圳的大规模罢工就至少在100起以上。

  曾获“中国十大杰出律师”称号的高智晟惊讶地发现,一些工人进厂已经两年,资方从未知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虽再三解释,一位工人仍未弄懂工会是个什么组织。高智晟认为,恶劣的劳资关系现状,劳资矛盾沟通渠道不畅,以及司法保障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功能性缺位等,才是引发一系列事件的关键所在。

  没有人能准确统计出每年发生在珠三角的大小罢工事件到底有多少起。广东省总工会提供的数据是每年一万多起,另一说则是每年两万多起。统计显示,今年1至7月份,广东省劳动部门处理过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达540宗,涉及人数5.7万人。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5.4%和17.7%。“今年很有可能会突破1000余宗。”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位官员忧虑地说。

  劳工NGO

  国内第一个劳工NGO(非政府组织)诞生于1998年。那一年,被称之为“廖晓峰年”。

  廖晓峰,四川阆中人,1993年到广州番禺打工。有一次,一个老乡手指头被锯断,他查阅法律书籍帮助讨回36000元赔偿金。又一次,他一纸诉状把一个拒绝赔付的老板告上法庭,帮一位工友讨回了310800元工伤赔偿。

  两次偶然的机遇,促使廖晓峰走上了帮助外来工维权之路。

  1998年8月1日,廖晓峰在广州番禺成立“打工族文收处理服务部”,打算在为打工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却因廖晓峰未取得律师证,只批准“代理文书处理”,强调“不含法律咨询”。

  “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从事劳工维权多少有一些名不正言不顺。更难的是,求援的打工者纷至沓来。要为他们讨回公道,廖晓峰必须先垫付差旅费,有时还要为他们提供食宿,生存问题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

  廖晓峰曾致信团中央领导求助:“目前,我所面临的困难,在工作上、经济上让我无所适从,惟一不倒的是我的信念。我现在该怎么办?”

  不久之后,《羊城晚报》披露了一则对廖晓峰不利的消息——一位打工者投诉他收费过高。舆论一时哗然,英雄人光辉形象蒙上了一层阴影。

  廖晓峰悄然出走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尽管昙花一现不到半年时间,但廖晓峰和他的“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成为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符号”——劳工自救的开始。

  2002年以后,珠三角专门为外来工维权的NGO已达10多个,他们主要致力于为珠三角数十万民工处理欠薪、工伤等劳资纠纷。

  “工人委员会”试验

  2004年10月10日,星期日。深圳宝安区一家玩具厂的大餐厅里,500多名工人围坐在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刘开明博士的周围。按照事先与工厂老板的约定,他为工人讲授他们拥有的法律权利以及如何与老板沟通。

  此前不久,刘开明刚刚给这家工厂的老板及管理层上过课。内容主要有“华南地区的劳资关系”等四部分,其中包括“理解工人的声音”。

  在外人看来,刘开明的这项工作似乎很荒谬——怎么可能告狼要善待小羊呢?老板又怎么会允许一个民间组织来告诉他的工人怎样和他讨价还价?但刘开明将“荒谬”变成了现实。从2001年至今,他所在的机构已经为珠三角20多家工厂做过培训,有上万名工人参加。

  “一方面,我们选择的都是劳资矛盾比较突出的工厂,老板经常为工人罢工等问题头疼。另一方面,这些工厂大都为跨国公司生产产品,而这些跨国公司对工厂有社会责任方面的严格要求。”这正是刘开明可借助的两种力量。

  7年前,到深圳淘金的文学博士刘开明亲眼目睹了“深圳速度”创造的一个个奇迹。但耀眼的霓虹灯后面,外来工却不得不忍受超低工资、超常加班和频发的工伤、职业病。

  “也许,与为单个外来工维权相比,帮助工人建立一个表达自己利益的平台更有意义。因为,对等地与老板沟通更有可能帮助劳资双方达到双赢。”刘开明说。

  作为尝试,刘开明正帮助宝安区这家玩具厂一建立一个工人委员会。10月25日,玩具厂500多名工人从50名候选人中选举出了26位工人代表组成工人委员会。此前,全体候选人接受了长达半年的培训,包括如何演讲和怎样做好工人代表。刘开明强调,这个委员会不是“独立工会”,而是公司法规定的“工人委员会”,是工厂管理机构中的一部分。

  “许多工会尚且形同虚设,工人委员会就能起作用?”有人质疑。刘开明的回答是:首先,工人委员会全部从普通工人中选举产生;其次,就在这个委员会筹建期间,工厂发生过两次罢工,最终都以和平方式解决了。

  就在刘开明和他的团队进驻工厂两周后的一天,工人们打卡后没有按要求去车间,而是汇聚到了车间前面的空地上。工厂老板与刘开明一同赶到现场。这位刚听刘开明讲完课的老板没有像以往那样对工人发火,而是心平气和地问:为什么?

  刘开明动员工人选出几个代表,把他们的要求写下来,到办公室与老板商谈。原来,工厂最近取消了周六加班,导致工人们收入减少。同时食堂的伙食也越来越差。

  老板当场答复工人代表,伙食问题马上解决,保证恢复原来水平。但加班问题是由于订单减少的缘故,估计下个月才能恢复正常,希望工人能谅解。

  “只要劳资双沟通顺畅,许多冲突是完全能够避免的。”刘开明告诉记者。这场罢工事件的解决,前后不到两个小时。

  (载2004年12月31日《中国青年报》)

  山城热议“棒棒”改名本报记者 朱丽亚

  数年前,一部名为《山城棒棒军》电视剧使得“棒棒”这个重庆独有的称谓声名远播。但就在最近,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却建议市民改掉“棒棒”这个在全国颇具知名度的称谓。

  “棒棒”的名字要不要改?在重庆引起了市民的一场热议:不少市民认为,“棒棒”确有歧视之意,当改;但也有市民认为称谓本是约定俗成,尊重和爱护农民工不应只停在嘴上,关键是要落在实处。

  市长提议为“棒棒”改名

  但凡到过重庆的人,对“棒棒”都不陌生。由于重庆是山城,出门就要上坡下坎的独特地势,催生了“棒棒”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农民工中的一种,在重庆各个角落里随处可见——扛着扁担,搭着两根麻绳,无论春夏秋冬,或蹲或站守候在衔头巷尾。当你买了东西,大到家电家具,小则几斤瓜果蔬菜,只要吆喝一声“棒棒”,立马就有人应声赶到,接过你的东西,帮你搬运到指定的地点。

  在重庆,谁也说不清“棒棒”有多少,但重庆人离不开“棒棒”却是不争的事实。

  9月14日,在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上,市长王鸿举呼吁,要消除歧视,把农民工当作亲兄弟姐妹,用爱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王鸿举还说“棒棒”的称呼也是一种歧视,建议市民改掉这个称呼。

  此后几日,不少市民通过当地媒体对此提出建议。有人建议改称“梅老坎”——在电视剧《山城棒棒军》中,梅老坎是棒棒军的领军人物,善良而勤劳,提议者认为他能够代表大多数“棒棒”的形象,并且为很多人所知晓。

  还有市民建议改称“老乡”、“朋友”、“老师”、“力哥”不等。

  但也有人认为叫什么名字不重要,没必要改,因为所有的名词本来都是中性的,是人们后天赋予了它特殊的感情色彩。“棒棒”是民间长期自发形成的,在重庆已家喻户晓,人们叫“棒棒”并没有问题,关键取决于用什么样的语气去叫——如果用颐指气使的口气,有歧视之意;但如果是平等尊重的语气,反而透出一种亲切。

  这部分市民认为市长建议改名,实际上是想通过改名大讨论,让全社会都学会尊重和关爱农民工,共同解决好农民工进城求职、工资待遇、工作环境以及子女就学、婚姻家庭等问题,保障他们的权益才是最终目标。

  9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曾受歧视

  给“棒棒”改名不仅牵动着市民的心,也牵动着农民工的心。不少农民工对市长的建议都非常关注,并表示欢迎,但也有不少农民工希望政府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重庆市正扬市场有一个住着1700多名农民工的“阳光公寓”,这个建于2001年的公寓曾经被叶做“棒棒公寓”。阳光公寓原本是闲置的写字楼,后来被改为400多间8——12平方米的单间,以每月每平方米10元——12元的价格出租给农民工。每6户共用一个卫生间和厨房。

  从4年前开业以来,这个公寓就几乎没有闲置的房间。400多间公寓里有的是一家人居住,有的是几个人合租。对城里人来说,公寓的空间未免太狭小,但对一个月只有几百元收入的农民工来说,这是他们在城里弥足珍贵的家。

  41岁的老李和妻子来自开县农村,在入住阳光公寓前,老李一直住在建筑工地的工棚里,一二十人挤在一起;而老婆在一个家政公司做事,也是和姐妹们住在一起。夫妇俩虽然同在一个城市,却没有相聚的空间。

  “城里的房子最便宜也要三四百元,我们两口子一个月加起来才挣1000多块钱,哪里租得起呦。”老李对阳光公寓充满了感激,虽然只有8平方米,但却让他在这个城市有了家的感觉。

  大多数农民工连一个狭小的空间都没有。

  就在9月3日晚上,在重庆市南岸区还发生了一起女民工因在工地洗澡“走光”惊动110的事件。

  据当地媒体报道,26岁的张某随丈夫在一建筑工地打工。由于工地没澡堂,厕所又窄小,劳累了一天的她提着一桶水到3楼一角落洗澡,丈夫在外“放哨”。刚刚脱光衣服,守工地的人要强行进来检查,一束电筒光就射了进来。一方要求道谦,另一方则认为自己在履行职责,最后惊动了110。

  女民工洗澡“走光”,实际上折射出来的是工地澡堂的稀缺。只有极少数建筑工地设置了洗澡的地方,但往往是几百人争抢几个水龙头。大多数工地,窄小的厕所就是民工的澡堂。在厕所洗澡很不方便,还影响别人解手,有的民工常常十天半月洗不上一次澡。有的工地男女厕所之间只有一层隔板,有的男民工把隔板抠了洞,偷看女民工方便和洗澡。女民工不敢上厕所,洗澡时只好叫老公或熟人在男厕所这边“放哨”。

  在城市生活岂止是洗澡难,对农民工来说,桩桩件件都不容易。

  新学期伊始,重庆工商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的同学交了一份暑假作业——《城市外来民工生存状况调查》。该学院16名大学生用两个月时间发放400份问卷,结果显示:民工每天超长时间工作,25%的民工每天工作12小时,平均月收入只有560元,而食物支出就花去了其中46%——57%。除了生活上的窘迫,他们还要面对异样的眼光——92%的被调查民工都认为城里人对自己有不同程度的歧视。

  关爱农民工任重道远

  让人欣慰的是农民工的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从“改名”事件所引起的讨论中也可见一斑。

  沙坪坝区、渝中区都开始建设阳光公寓,将会有更多的农民工拥有属于自己的城里的家。

  ……

  (载2005年9月22日《中国青年报》)

  长沙农民工公寓为何无人入住宁住桥洞也不住政府建的廉租房

  直到9月1日,去年年底就竣工的湖南省首个农民工廉租房小区——长沙江南公寓,仍没有一位农民工入住。

  位于长沙汽车西站附近、二环线东侧的江南公寓,占地46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为多层住宅。当地媒体曾尽力铺陈该小区的好处:商业、食堂、阅览室、影视室、娱乐室、澡堂、汽(单)车库等一应俱全。房间以公寓式集体宿舍为主,配有床、柜、桌、椅等日用品。租金定为单层床每人每月70元,双层床每人每月50元。

  据了解,为进城农民工兴建廉租房,是长沙市政府去年为百姓办的8件实事之一。农民工廉租房建设按经济实用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由市区两级政府共拨给20%的启动资金,利用往房公积金利差、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等方式筹集资金。江南公寓在去年年底竣工后,交由长沙市房产局属下的一家物业公司管理。

  给这个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公寓带来生气的是成批的拆迁户和附近学校的学生,其中用来安置拆迁户的5栋房屋更人流不息。

  9月2日,长沙市房地产局副局长赵金伟告诉记者,因为总共有5万平方米,政府在考虑不影响农民工住宿的条件下,用作了保障重点工程拆迁户长期安置。目前安置了5栋220户,还剩下3.25万平方米、398套房子。

  在离这儿不远,担任道路改造工程的数百名农民工每天都窝在闷热、肮脏的立交桥桥洞下过夜。

  “热一点倒是挺得往,就是蚊子太多了。一到晚上,蚊子就成群结队地来。”来自望城县星城镇的谭彦方对记者说,住临时工棚,吃喝拉撒很不方便。条件好一点的,三五人结伴在工地附近租民房住。

  是什么阻挡农民工入住廉租房

  经济上的考虑是多数农民工拒绝江南公寓的理由。

  从湖南湘潭市到长沙打工的农民李文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河西赶到河东上下班,公交车每天要4元钱,在相对繁华的河东找房已经不难。

  9月1日下午,记者与来自岳阳市平江的几个农民工闲聊时,多数人都对江南公寓表示淡薄:单位都是包吃包住的,也不允许在外过夜。一叫董军的技师称,一般在长沙的饭馆、商店打工,月收入在千元左右,老板大多包吃包住。

  在城市重点工程中唱主角的建筑工人似乎也对江南公寓没有兴趣。湖南衡阳县的张群发对记者说,他们的经验是每一个工地都有工棚,等楼房建得差不多了,工友们就会搬到屋子里位。搞建筑的基本上都是这样“混”过来的。稍有一点规模的企业,也会在厂区辟出“集体宿舍”。

  除了上述因素外,申请入往的苛刻条件受到了最多指责。

  农民工的入住条件是:外地农民来长沙就业的劳动合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月收入在800月以下者。

  最大的难题是大多数农民工拿不出符合条件的劳动合同,很多人压根儿就没签过劳动合同。

  农民工“承租申请表”须盖4个印,即工作单位、劳动部门、区房产局、市房产局,烦琐的程序阻挡了一部分人。

  长沙市房地产局副局长赵金伟接受采访时否认江南公寓是“拍脑袋工程”。他说,廉租房建筑设计、配租方案确定前有过调查,是市委政研室进行的。其中包括农民工的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

  他说,解决问题的办法是调整加服务。政府当前正在研究申请和程序上的问题,很快将有新的政策出来。新政策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已没有要求。备案也改为了对单位进行考核,冬纳入租房的必要条件。

  赵金伟说,现在还是问的人多,没有办完手续的。为此,他们将提高效率,做到从申请到入住一周内办完,条件不符合的早早明确告知。

  对大量拆迁户入住的问题,他解释,这个小区是对农民工和低收入无房户的,对象是月收入800元以下的人群。5栋拆迁户的入住不会改变农民工公寓的性质。而有学生入住,是因为商学院改建,是临时性质的,报政府批准的。

  曾有媒体报道,该小区建有数十个车库。赵金伟说,那是杂物房,按照小区建设规模定的。他们已进行了调整,减少了车库,增加了两三栋房子。

  管理的困境

  赵金伟承认,目前公寓的空置费每月1万多元,都由政府出。由于少人入住,连门面房也没人租。对于农民工的个性化要求,他们觉得工作难度很大。

  “我们组织了调研,去了企业、工地、服务行业查看实情。住在桥下的农民工都说省下钱是为了子女和老人。在家里四五十元钱都有大用处。”

  赵金伟介绍,来自长沙社科院的调查显示:眼下服务行业除包吃包住外,一般月收入都在1200元以上,卖力气的活收入也差不多。建筑工地员工临时性的多,变动大。一些企业建宿舍或给住房补贴,政府也不可能干预。

  “我们只能针对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的人员。”当记者问具体对象是哪些人时,赵没有直接回应,而是从尽管需求有羞异,难以满足,但农民工公寓这条路还是要连下去。今后在布点上会有不同考虑。

  据悉,长沙市规划今后3年内还将建设20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廉租房。其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今年完成5万平方米,市内五区政府分别建设3万平方米。

  面对半年多一直无农民工入住的困境,赵金伟仍排除了市场化运作的可能性。他称,长沙百万平方米政府廉租房都按政府定价运作。他们拒绝企业整体包租公寓再转给农民工。

  赵金伟称“借鉴其他城市发放农民工住房补贴的形式是个好办法”。但如何发放补贴,对民工与小商贩如何区分,还有些问题要考虑。

  我们并不否认长沙市政府的这一举措是基于善良愿望,是想为农民工办好事、谋实利的,但是,不从根本处着手解决问题,“做好事”且做的只是一件脱离实际、程序还很烦琐的“好事”,也就只会会变成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了。还说什么“管理的困境”,并且又去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而且面对“一直无农民工入住的困境”仍执意要在“3年内还将建设20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廉租房”,声称“农民工公寓这条路还要走下去”。其实,这件事本很容易解决:用人企业理应给员工提供应有的宿舍。而现在却变得千难万难了,原因就在于不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人劳动群众当作主人,无视其利益,而只一心一意地去考虑如何让企业主、资本所有者谋利!

  深圳一企业外来工讨要夫妻生活权每周仅允许员工出厂一晚与爱人相聚本报记者李桂茹《南方都市报》记者周玉、陈铭

  日前,《南方都市报》收到一封名为《还我们夫妻性生活权利》的信件,反映深圳龙华力士钟表厂,一周只允许已婚员工出厂一晚与爱人相聚。

  这封署名“全体已婚员工”的信写道:“厂里现在每周只允许我们每周出去一个晚上,这还只限于已婚的员工。我们认为这是不公正的、没有人性的管理。因为厂里没有夫妻房,我们当中许多员工就在厂外租了房子,爱人住在租来的屋里,而我们却只能待在厂里,就这么一道墙,却把我们隔开了,这还有没有人性啊?我们为什么不能有正常的夫妻生活?”

  该信称,他们因担心丢了饭碗而不敢署真实姓名,只好委托报社代转市总工会、市妇联和市劳动局,要求还他们夫妻性生活权利。

  今天,记者联系上了替全厂已婚员工代言执笔的员工陈强(化名)。陈强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深圳力士钟表厂采取的是封闭式管理,一个月只放两天假,平常严格控制员工外出,让工人气愤而又无奈。后来经过抗议,已婚员工才获准在每周六晚上出厂跟爱人相聚。该厂有300多名员工,已婚的近30人,多是夫妻同来打工的。

  陈强和妻子都在深圳打工,妻子在另外一个工厂。因为工厂没有夫妻宿舍,他只好到工厂附近租房子。由于厂里的这种规定,他跟妻子在一起的时间非常少。“我们结了婚,有了家,有家就要负责任。每天晚上妻子住在出租房里,深圳的治安并不太好,我提她在出租房里有危险。作为丈夫我不能保证她的安全,这是多么悲哀啊!”陈强说,他们夫妻结婚近5年了,一直聚少离多。工厂规定每周只能出厂一晚,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们夫妻性生活和谐程度,影响了夫妻感情,如果处理不当的话,很有可能导致夫妻离异。该厂许多职工都面临这种婚姻危机。

  该厂另一位已婚员工李勇(化名)介绍说,他们夫妻同在该厂,但因没有夫妻房,也在外租了房子,但房子大多时间是空着的,他们为此要多花一笔租房的冤枉钱。像他们这样夫妻同厂的还算好的,两个人在一起时间多一点,但工厂每天允许出厂的3个时间段都是白天,“这个时间段内要吃饭、洗澡、买日常用品,哪来时间跟老婆亲热?”

  《南方都市报》记者将此信送至市妇联、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局。市妇联的一名负责人说,这种规定是违法的。工厂员工在不工作的时候,除了公安部门外,没有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有权力将工人限制在一定的区域内活动,这是宪法赋予的人身自由权利。虽然各个工厂有各自的管理办法,但我们也要呼吁各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在对工人的管理方面更加人性化一些,更多地考虑工人的合法权益。这位负责人说,市妇联早在2000年就开始关注妇女的生活状态,其中就包括深圳流动人口中的妇女,现在这个研究已经进入中期评估阶段了,很快要出一个白皮书。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称,通常劳动部门受理的投诉,主要是厂方延长上班时间、拖欠工资、劳资纠纷等违反劳动法规方面的事情,向厂方要求夫妻性生活权利的投诉,还是第一次碰到。

  该负责人表示,龙华力士钟表厂每周只允许员工出去住一个晚上,还限于已婚员工,平时一个月只安排两天的休假,这明显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他们会派人去该厂调查,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载2005年7月2日《中国青年报》)

  垃圾旧衣五元两件,地摊诊所十块一针 “民工夜市”触目惊心

  据《市场报》5月24日报道,夜幕降临,随着成群的民工走下脚手架,在京城建筑工地的周边,正聚扰起一个个“民工夜市”,饮食担子、旧衣摊贩、“地摊医院”相继上场。

  记者在现场发现,旧衣摊位上的衣物有的污浊不堪,并不时有阵阵刺鼻的馊霉气味传来。一位民工以五元的价格买走了一件衬衣和一条牛仔裤。

  就在旧衣摊位的旁边,还有一个小摊围扰了大量的民工。记者看到,一个纸盆里装了些药品,后面的小凳上坐了一个中年妇女,原来这是一个“地摊诊所”。有一位年轻民工因头痛前来买药,女“医生”先是询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然后便拿了一盒阿美西林以8元钱的价格给了这位民工。在此过程中,这位“医生”并没有询问这位民工是否对青霉素过敏。另一位中年民工自称浑身骚痒,请“医生”想想办法。这位妇女沉思片刻,就说:“打一针吧,10块。”记者看到,在灰尘飘飞、光线黯淡的脚手架旁,从诊断到注射完毕不足两分钟。并且,注射完毕后,这位“医生”用酒精棉球擦了一下注射器的针头。又将其揣在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

  《市场报》刊发编辑点评指出:我们可以义正辞严地从健康甚至尊严、权利等诸多方面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取缔这类害人的不法摊点,但却无言应对严酷现实的拷问----如果手里上有10元、20元钱,哪里能解决这些栖息在大都市缝隙的民工们最基本的需求呢?满足他们最起码的生存需求,才能使其切实享受到人的尊严、权利,体现其价值。也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是健全的,和谐、稳定的。

  (2005年5月27日《报刊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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