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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哲:中国工人阶级社会地位演变实录(七)

作者:魏公哲 发布时间:2017-09-04 08:46:00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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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频频发生的矿难威胁着工人的生命

  这些年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仍。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都严重侵害着工人群众的健康,威胁着工人群众的生命安全。而其中值得人们高度注意的就是矿难。煤矿等采掘工业,安全防护措施百病丛生,违章操作,带病超产,管理混乱。在此情况下,煤矿特大、恶性事故接连发生,愈演愈烈,毫无改进。更大兴私有化之风,或任由私人设矿开业,大肆采掘矿产资源,或则将公有矿产承包给私人,而又不加以任何监督管理,再加以官商勾结、腐败丛生等重重黑幕存在。所有这些,致使矿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工人们的生命安全。

  2001年7月27日,新华社广西分社负责人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广西南丹县大厂矿区发生了严重的透水事件,有200多人丧生。这个消息引起分社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把电话向各方求证,得到的均是“没有此事”的回答。尽管如此,分社领导认为事关重大,决定派出由文字、摄影、音像、网络等部门共6人组成的小分队连夜赶往被举报的南丹大玫矿区进行调查。广西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所属的龙泉矿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一脸困惑不解地对采访的记者说:“到处都说我这里死了许多人,网上讲有好几百,真奇怪!我怎么不知道啊?这里像死过人的样子吗?”龙泉矿总厂办公室副主任韦俊则对记者的发问很随意地答道:“没有啊,这里平静得很嘛!”黎家西补了一句:“水涨出两米多,那里淹得死人?”这两人还站在窗口面对着摄像机镜头信誓旦旦地说:“这里一年多来没有死过任何一个人,我们可以用脑袋来担保!”然而,记者见到拉甲坡矿看似平静的表象的同时,又注意到一面墙上有张落款为7月22日的布告很是蹊跷:要求重新查验身份证,重新登记矿工名单。莫非里面藏有玄机?电视记者准备用摄像机拍摄,布告竟已被撕碎。记者将碎片又拚又贴,勉强拍了下来。进入矿区,记者们受到了矿办公室负责人陈洪彪的热情接待,但他没有想到记者会要求查看并用摄像机拍摄10多本职工花名册。有位很细心的记者从隔壁办公室大堆物件中翻出一本本发黄发黑的印着水迹的交班记录,数一数,从春节到6月30日,一天都不少。问矿办的韦副主任为什么独缺了7月份的?韦副主任哈哈一笑:“下半年,我们发现这个项目太繁琐,取消了。”记者又发现二楼职工饭堂上所记职工开饭的名单是旧的,遂连同那一本本交班记录都逐一拍了下来。陈洪彪看着记者们又是记资料、又是拍照片,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了。到7月28日下午4时,办公室的材料被记者们查了个底朝天:该记录的,记了;该拍照的,拍了;该录像的,录了。黎家西这会儿神色紧张,坐立不安,一个劲儿地上来敬烟,对记者们打哈哈。矿部外围的调查更疑窦丛生。记者问60多名矿工及其家属,大多答曰:“没有此事。”“我们刚来几天,什么都不知道。”但有位名叫韦桂叫的矿工很紧张地告诉记者:前几天确实听说这里死了很多人,但说这话的人这两天却不见了!14时50分,远在铜坑矿的一位朋友说有重要信息;记者直奔铜坑,那朋友也听说死了很多人。总算有了突破口。新华社广西分社及其他几家新闻单位的记者赶到16公里以外的铜坑矿了解核实情况。一位矿工在家里告诉记者们,他也听说死了很多人。记者们深感情况复杂,不得不决定兵分几路,避开跟踪,以求查明事实真相。在记者们艰辛查访的同时,各方传言终于引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的调查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地与县有关部门的领导均继新闻媒体之后也到达了南丹。在有各方参加的会议上,通报了国务院有关领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负责人的指示;调查组决定立即传讯龙泉矿冶总厂有关人员,包括总经理黎东明、副总经理潘乃宏、韦家农和王国亮,以及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副矿长韦肯格和矿长助理苏锦以及龙山矿矿长黎启乐、副矿长韦国任、黄振山等20人,同时封存了该总厂及所属部门的资料和银行账号。在这种状况下,有近10亿元身家、富甲一方的黎东明在南丹县公安局办公室出现在记者及其他有关人员面前,他一气谈了一个多小时,总体意思是:自己身体不好,不管矿井的事。平时矿井死一两个人,根本不告诉他就处理了。至于7月17日的事,矿长黎家西报告说矿井进水了,至今自己并不知道有没有死人。互联网上的报道,厂里都下载让他看了,他并不相信有这回事,一直认为是否有人在造谣陷害。尽管有了上到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下有了专门调查组,甚至还有了公安部门的介入,但8月1日记者们再进拉甲坡矿采访时,人们仍只是说“矿上中旬确曾发生过涌水事件”,但都否认曾发生有人员伤亡。当日15时,为寻找疑点的三名新华社记者与调查组一起进入拉甲坡矿矿道,大家在二三十公分深的泥水中艰难行进,到约2500米处仍未发现伤亡人员。8月2日,记者随同矿山救护队进入拉甲坡矿。晚20时30分,矿山救护队从井下搜索回到窿口,他们悄悄地告诉记者:井下深处的工作面已全部被水淹没,确实发生了透水事件,但未见到尸体。晚20时40分,调查终于获得重大突破,随同事故外围调查的记者了解到:拉甲坡矿大约有59人遇难,龙山矿有13人遇难;遇难者家属分别获得5—10万元不等的赔偿金。当晚22时40分,记者赶到自治区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所在的河池市,从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处获悉,初步证实此次事故有72人遇难。24时,记者通过内部渠道向中央领导报告“南丹事故初步调查有72人遇难”的情况。8月3日,新华社广西分社记者通过各种途径独家采访了已被公安部门监控的拉甲坡矿矿长黎家西、龙山矿矿长黎启乐及该矿安全科长苏乃康等有关事故责任人,并从他们手上得到遇难者的名单、住址和赔偿金额,从他们口中查明有76人失踪。8月2—4日,记者在调查采访的途中先后三次被桂粤G、桂M车牌的三菱越野、佳美轿车长时间跟踪,并且,记者中途采访住地亦被盯梢。8月5日,记者通过有关人员和事故调查领导小组采访调查,独家了解到“7.17”事故隐瞒不报一事涉及当地党政领导干部者系南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新华社广西分社的记者立即将这些情况向中央领导作了反映。8月7日,新华社记者们经过多方采访,独家播发了经初步查证“7.17”事故有81人失踪、估计全部遇难的消息和比较确实的长篇调查日记——《金钱炮制的弥天大谎是怎样破灭的?》。8月9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宝明为组长的国务院调查组抵达南丹,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这起事件的真相虽已揭开,“但仍是冰山一角”。(据2001年8月17日《中国青年报》所载《弥天大谎是怎样揭穿的——南丹特大透水事故采访纪实》)“冰山一角”虽被揭开了,但真相是否完全地暴露了出来?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至少有81位矿工遇难的透水事故,而业主居然敢于撒下弥天大谎,试图对之予以隐瞒?

  2003年3月28日的《人民日报》有篇报道,称:“安全监察部门多次下达停产通知书,并且贴封条、上了锁。但厂方撕去封条开了锁,继续违法生产,最终酿成悲剧。”他们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无视法纪?让我们读读这篇报道的原文吧:

  孟南矿难再追踪本报记者:彭嘉陵

  山西省吕梁地区孝义市驿马乡孟南庄村,一个典型的“七沟八梁一面坡”的山村,一个连柏油路都没有通的偏远之地,这些天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3月22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地处这个村庄沟底的孟南庄煤矿,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到3月27日晚上为止,已确认有62名矿工遇难,还有10名矿工失踪。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所期待的寻找幸存者的希望越来越渺茫……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监察部门曾多次下达停产通知书,矿长和矿主置若罔闻,继续违法生产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的煤矿事故,也是近来年死亡人数较多的煤矿事故。记者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通过对矿工、矿工家属及当地村民和有关管理部门的数天采访,了解到这次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孟南庄煤矿属乡镇煤矿。据调查,该矿属于违法开采矿井:一是生产许可证过期;二是擅自越界开采;三是风井违规出煤;四是二号坑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扩建。孝义市安全监督局局长杨立宇介绍说,他们在今年3月11日就曾向该矿下达了停止作业的通知书,并贴了封条。但次日晚去复查时,发现该矿仍在照常开工生产。监察局再次发了停产通知书,并在井口上了锁,但该矿根本不予理睬。3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其停产。但矿主孟昭康置之不理,结果根本未停产,以致几天后酿成如此大祸。

  孟南庄煤矿不重视安全生产。新来的矿工都是来了就下井。

  矿长孟国平也承认管理上有问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是该矿近年来第四次出事故了。前几次一直隐瞒未报。矿工们反映说,该矿从来不给矿工开会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也从未培训过矿工。新来的矿工都是来了就下井。矿工们反映,就在这次事故发生前,矿要停电一个多小时。按理说,停了电,通风设备就不能正常运转,矿工应立即升井。几名家属和矿工都说,井下大约是11时20分停了电,12时30分左右有十几名矿工从2号井出来,说井下特别憋闷,还有股异味。矿长孟国平知道后,不许他们升井,还大骂他们偷懒,说谁再上来扣谁一个月工资。矿工们只好下了井。仅仅几分钟后,事故就发生了……25日下午,记者在孝义市驿马乡派出所采访了孟南庄煤矿矿长孟国平,他认为孟南庄煤矿安全生产设施不错,近两年来陆续投资新置或改建了一些设备,如投资六七十万元更换了主扇风机,花了近20万元配备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但最终还是出了大事故。他承认自己管理上还有一些环节没把好。孟国平是本村人,他自己说以前在南关、寿阳干过煤矿、打过井、当过班长、队长。2000年10月来孟南庄煤矿,当时协助管理生产,2002年7月,当矿长。记者问:“为何不执行安监机构发出的停产通知?”孟答:“当时是春节放假之后复工之前清理巷道,并没开始生产。”问:“安监员看见你们出煤了。”答:“清理巷道过程中伴着出煤。”问:“为何不停止生产,先申请得到批准后再生产?”答:“清理巷道过程中需要提取中段矿井的水作为饮用水,不能停止。”问:“你们写申请了吗?”答:“好像写了。”问:“好像?交上去了吗?”答:……问:“安检机构贴了封条,上了锁,你知道吗?”答:“分管生产的矿长撕了封条开了锁才告诉我的。”问:“你知道后什么态度?”答:“他说要清理巷道,不能停,我就不管了。”问:“实际上你也不希望停?”答:……问:“听说至少有两名16岁左右的矿工遇难。你们用童工?!”答:“他们对我们说有十八九岁,我们也没深究。”问到矿工说他把升井上来的矿工骂下井,他说没有。他说他脾气不好,平常骂矿工是有的。

  矿主孟昭康竟当过县煤管局局长。对安监机构要求停产,他根本不屑一顾,认为他们是来要钱的3月25日上午,记者在汾阳医院住院部病房内采访了孟南庄煤矿法人孟昭康。记者看到,病房门口有四五名公安干警,其中包括吕梁地区行署公安处矿山安全警察支队政委牛榆兵。据孟自己说:是出事后越想越害怕的旧病复发的。牛政委证实了他的说法。他说,此前,孟被监控在市里的一家宾馆,第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就浑身发抖,腿都站不起来了。

  由于戴着糖尿病和心脏病临测仪,65岁的孟昭康不能下地,斜靠在床上接受记者采访。据他自己介绍,早在1983年,他就当过当时的孝义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他说,没想到会出事。如果不停电,就不会出事。他认为矿里的安全设施还是不错的,但管理人员大多不懂管理,包括矿长孟国平,虽然拿到了矿长资格证书,但实际上工作不行,培训员工也不认真。记者问:“那你为何还用他?”孟答:“找不到有水平的呀!用他只是过渡。”他介绍,他已与徐州矿务局(矿业集团公司)草签了协议,将煤矿全权委托其管理,其中包括生产与安全。本来该今天(25日)签正式协议的。他还说,为了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矿里的总工和有关技术人员都是他从外面大矿聘请过来的。也就是说,作为矿主,当过煤管局局长的他,知道矿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但对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几次停产通知,他还是根本没放在眼里。在采访中,记者感到,对安监机构,他根本不屑一顾:“他们懂什么呀?到矿上来转一圈,根本没下井就要求停产。他们是来要钱的!”他这么说。

  问:“他们说你们地面整顿还没有结束,没写申请就清理地下。”答:“我们同时进行。”问:“如果你当局长期间,发现有所管的煤矿不安全而要求其停产而不停,你怎么办?”他无言以对。当地许多人都认为孟昭康有背景。除了当地县煤管局长外,他还将别人建了七八年没建成的洗煤厂建了起来,并变成了实力在全市数一数二的能源公司。孟南庄煤矿是1980年前后开办的。1983年,孟昭康当上煤管局长。六年后,他当上洗煤厂厂长。他在当煤管局长和洗煤厂厂长期间,孟南庄煤矿一步步发展起来。他把这个原产2万吨的煤矿扩到了去年的11万吨,并吸收了山西焦化厂、能源公司的股份,个人投资额达2000—3000万元,把孟矿变成了由他个人控股50%的煤矿。记者问他个人的这两三千万元是从何而来的?他说是前两年煤炭市场好,煤矿规模扩大到七八万吨时赚的。但他同时强调,孟南庄煤矿是个村办企业。企业的赢利却成为他个人的资本,被用来将村办企业收购为自己控股的煤矿。这位曾任煤管局长和洗煤厂厂长的孟昭康,想来当然是中共党员,却在煤炭市场行情好时,利用权力聚敛财富,然后把集体企业孟南煤矿收购为其控股的煤矿他于是就成了私有企业主。他根本不把工人的生死存亡当作一回事,所以,从不重视安全生产,新来的矿工来了就下井。他有背景,有后台,所以敢无法无天,对安监部门多次下达的停产通知书不屑一顾,置若罔闻。这怎么会不酿成62名矿工遇难、10名矿工失踪的悲剧呢?

 

  繁峙矿难再曝惊人内幕矿主为不停产隐匿37具矿工遗体矿难发生后县长忙着向矿主退赃

  本报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刘畅)昨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专题片《繁峙矿难内幕》,披露了隐藏在这次矿难背后的惊人事实:矿难发生后,时任繁峙县县长的王彦平不是认真调查矿难原因,而是急于找到矿主退还自己此前收受的20万元钱,随后,拿到县长“退款”的矿主在当地政府负责人、公安人员的“眼皮底下”逃之夭夭。

  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发生了金矿爆炸事故,37名矿工遇难身亡。矿主随后将矿工遗体掩埋、焚毁,并以每人1300元遣散知情矿工。随后,对遇难矿工家属进行威胁、控制,要求他们“拿钱走人”,不许见尸体。繁峙县人民政府了解情况后向上级汇报:“死两人,伤4人。”6月25日,本报编辑部接到举报,派出记者专程赶往爆炸现场调查,在被人跟踪和十分危险的情况下,揭开了隐瞒不报、隐匿尸体的矿难真相。当地警方根据本报报道提供的线索,进行了侦查、突破,迅速找到了遇难矿工的遗体。

  此时,繁峙金矿爆炸事故涉案的矿主殷山、洞主王金全、工头贾仕斌全部外逃。警方全力追捕,7月8日凌晨3时20分在山西省灵丘县岸底村抓获矿主殷山。7月22日16时20分,工头贾仕斌在河南洛阳乡下的一个小旅馆被抓获。7月21日,参与运尸、抛尸的杨娃子投案

  自首。随后,爆炸金矿的幕后股东杨海龙在福建被抓获。被抓获后,殷山等人交待说,之所以报告“死两人,伤4人”,是因为根据国家规定,死3人以上为重大事故,要“停产整顿”;为了不停产多赚钱,他们打定主意进行隐瞒,并安排人将遇难矿工遗体冒雨用两辆汽车转移,在繁峙县义兴寨金矿零号附近的山野中藏尸、毁尸和灭迹。据沂州市公安局局长苏浩介绍,一些参与藏尸毁尸的矿工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他们埋一个尸体收费500到1000元,在野外烧一个尸体收费800元。此前,这一带金矿发生事故,一些矿主也采取与家属私了、藏匿尸体的做法,只不过遇难人数没有这次多,未引起广泛重视。

  由于非法采金早已存在,当地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矿主殷山、杨海龙为了将采金活动合法化,分别向繁峙县县长王彦平、义兴寨金矿矿长杨林河送了20万元、10万元钱,由此获得了义兴寨金矿“委托探矿”的许可,有关方向也逐渐放松了对这一金矿的安全管理,导致在2002年6月22日发生炸药爆炸、37人殒命的悲剧。发生矿难4天后,县长王彦平将此前收受这一金矿的20万元“退”给了矿主,并在当地干部会议上强调“绝对不存在隐瞒不报问题”。据悉,受贿、渎职的官员会受到司法追究。

  矿主连死亡证明都销毁了 ——宜章县罗卜远煤矿主以恶劣手段隐瞒矿难

  据《新华每日电讯》7月10日报道,历时半年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督查组的调查于7月7日取得突破。1月6日发生在罗卜远煤矿的事故中,目前已核实的死亡人数为10人、重伤1人。罗卜远煤矿矿主、宜章县救护队、宜章县梅田镇、宜章县有关部门相互勾结,知情不报,以恶劣手段隐瞒真相。

  今年1月6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罗卜远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发事故,煤矿主有意隐瞒,没有上报事故及人员伤亡人数。

  随后,一场精心策划的瞒报事故大戏开场。相关责任人明确分工,分头行动,在几家酒店里与死者家属谈判,各死者家属在得到赔偿款后,按照矿方要求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煤矿股东们又分头活动,一人赶到殡仪馆,以矿方要求核对死者身份为由索取死者的死亡证明,并予以撕毁;另外派出所其他股东到救护队活动,要求将事故真相情况隐瞒下来……

  由于这次瞒报组织得十分严密,调查难度极大。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监二处处长黄加训说,遇难矿工家属都与矿主签订了私了协议,获得了高额赔偿,而且协议上还注明了2至3年未泄露消息者还可获得一笔补偿,小孩子可以抚养到16岁。6名下井参加抢救的救护队员曾三次出具书面证明,称井下未发现一名死难者,可以对自己的证明材料负法律责任。部分死者家属也不同意重新调查,甚至围攻调查人员,说:“你们的调查能起死回生吗?”

  (2004年7月21日《报刊文摘》)

  2006年,矿业安全形势亦未见好转,还有所恶化。矿难不时发生,瞒报现象时见报端,兹仅录三则并略加点评:

  两年瞒报7起事故,河南济源煤业公司—— 矿难瞒报何时了?本报记者 王明浩 裴智勇

  “女婿本是工伤死亡,硬要我说成病故,愧对良心啊!”今年6月14日,在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魂树庄一间阴凉的小堂屋里,村民段程宝激愤地说。

  2005年9月6日10时许,段程宝突然接到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源煤业公司”)通知,说女婿张建政(又名张建延)在二矿出事了。11时30分他赶到济源市人民医院时,尸体已放到太平间了。矿上的人叮嘱道:“不管谁问起,就说是病死的。”“说得好,矿上满意了,宁叫钱吃亏,不让人吃亏!”

  段程宝反问道:“既没有病历,又没到二矿医疗所和老矿总医院检查过,怎么确定是病故?”段程宝很快从矿上知情人处获得消息:张建政是在井下被翻倒的拉煤车砸死的。

  2005年9月13日,张建政尸体被火化。火化证上,逝世原因栏写的是“2005年9月6日经济源市煤矿总医院鉴定证明因心肌梗塞逝世”。生病栏空白,逝者遗像栏也没有贴照片。段程宝说,这都是矿上急于掩盖死亡真相仓促处理造成的结果。

  张建政是“工亡”还是“病故”?2005年9月12日,济源煤业公司(甲方)与张建政之妻(乙方)签了份协议书。其中写道:“关于张建政工伤死亡待遇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协议上还有煤业公司董事长齐百红的签字。

  济源煤业公司诱逼死亡矿工家属说假话、作假证,不只发生在段程宝一家。

  6月14日,济源市天坛中路的一家属院3单元201房间,女主人吴小叶未语泪先流。她的丈夫李小兴在济源煤业公司一号矿干采掘工,已有十多个年头。2005年6月13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李小洪在井下上班时被煤矸石砸死。吴小叶特意证实:“我丈夫生前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然而,李小洪的死因,在济源煤业公司的“操作”下同样是“病故”。

  同样惨痛的经历,发生在济源煤业公司二矿死亡矿工陈援朝和他的家属身上。陈援朝是在排险时,掉进几十米深的煤层洞里摔死。掉下去的具体原因迄今不能确定。遇难时,他已在煤井下干了36年,还有两年就可退休。

  “死一个人就像死一只蚂蚁!”6月14日,陈援朝妻子王爱珠说起丈夫死后矿上的冷漠,很是愤怒。

  陈援朝尸体火化时,死亡原因栏填的是“病故”。当时矿上叫王爱珠签字,被王爱珠拒绝。可矿上威胁说:如果不写病故火化,写矿难,公安局就得解剖尸体。你不签可以,不签就不管,一切都由你们自己解决!最后,矿上哄骗王爱珠23岁的小女儿王金签了字。

  陈援朝的最初死亡补偿是16.5万元。王爱珠提出,报纸、电视上公布煤矿死亡补偿每人不低于20万元。矿上的人回应道:那你问报纸、电视台要去吧!

  一份“注水”的核查报告

  记者手里有一份名单,上面是2004年、205年两年中,济源煤业公司故意隐瞒事故,没有上报的7起7人井下死亡矿工的名单。今年6月15日下午,在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该局煤炭安全科科长李某说,2004年和2005年,济源煤业公司只上报了1起死亡事故,死者叫苗旭东,济源市勋掌村人,死亡时间是2004年3月23日。

  2005年12月,有群众反映济源煤业公司在两年内隐瞒7起矿工井下死亡事故,引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重视,并将反映的问题批转下去,河南煤炭安全监察局责成豫西监察分局前往当地核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资料显示:豫西监察分局会同济源市安管局、公安局、监察局、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在济源市安管局初步核查基础上,对济嵩矿安全矿长刘占强、济嵩生产矿长段安平、济嵩矿原包工头董传起、二矿四川籍掘进队长何成贵、济嵩矿工人郭振红的妻子张白白、二矿工人陈援朝的妻子王爱珠、一矿工人李小兴的妻子吴小叶等8个人进行了询问。2006年2月提交了核查报告。

  这份核查报告确认,群众反映的“济源煤业公司两年瞒报7起井下死亡事故”,只有常栓栓1人井下死亡是“矿方隐瞒了事故真相,没有上报”。在豫西监察分局的核查报告上,还详细记录着这些矿工发病的情况:

  ——2005年6月13日2时30分左右,李小兴在一矿12151综采工作面下顺槽掘进工作面清煤时,突然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对其妻吴小叶询问证实:6月12日晚上班前,李小兴就有头晕症状。

  ——2005年9月6日6时左右,张建政在三矿下山轨道巷巷底躬避洞口呕吐,说自己恶心、头痛得厉害,经抢救无效死亡。通过对死者妻子询问证实:张建政平时就有高血压,高压160、低压100,且常有头痛头晕现象。

  ……

  经豫西监察分局核查,群众反映的7起隐瞒井下死亡事故只有1起是真实的,与群众反映出入很大。到底应该相信谁?

  济源煤业公司一位同志透露:豫西监察分局牵头组成的核查组,压根没有到死亡矿工家核实。济源煤业公司先到死者家里“做工作”,承诺给几万元并写下欠条,教如何说假话、作伪证,然后领着家属到宾馆找核查组,按约定将死者说成病死。

  吴小叶在一份证明中写道:“在2005年12月29日一号井领导葛有敏、卢要强来我家告我说,洛阳安监局人在市宾馆,到宾馆不要胡说,你就说小兴是病亡了,你说以后,煤业工(公)司真大,还养活不了你这一家了。”矿上承诺给她安排正式工,全家转成商品粮。后来省里调查矿难瞒报,经矿上安排,济源市红万家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和她很快签了用工合同。吴小叶上了1个月班,工资也没发就被打发回家。

  在死亡职工陈援朝家,死者妻子王爱珠说,2006年1月10日下午,豫西监察分局要对死亡矿工家属进行问话。当天中午,二矿矿长、书记就来到她家“做工作”,答应给8.5万元,让王爱珠把丈夫说成有心脏病,向核查组证实是病死的。王爱珠提出,可以对外说陈援朝是病死的,但矿上必须承认死亡的真相。当时,矿领导承认陈援朝是在井下抢修煤斗时因公死亡,并向死者的遗像鞠躬道歉。王爱珠把矿领导让她作假证的话作了录音。

  每次上面来调查前,矿上都会到段程宝家“做工作”,先后来过3次。矿安全科长曾向段程宝:“你们想要钱,还是想告状?矿上给你们3.8万元,让你们说啥,你们就给调查组说啥,否则一分钱没有!”为证明“诚意”,济源煤业公司一名干部打了一张欠条:“再给张建政款叁万捌千元正(38000元)。”

  求神拜佛能保安全吗?

  发生了事故,煤矿首先应该从安全措施上找原因。济源煤业公司却一面隐瞒井下死亡事故不报,一面建庙拜神,花费大量钱财搞封建迷信活动。

  济源煤业公司一中层干部透露,公司直属5个矿井,每个矿井都有1间屋子供焚香拜佛用。碰到特殊日子尤其是矿上死了人,

  济源煤业公司一个干部反映,济源煤业公司有一个矿在新疆,因为当地没有烧纸,齐百红不惜花钱,从济源运两车冥纸,带着神汉神婆坐飞机到新疆跳大神,企求神灵“保平安”。

  更让干部职工气愤的,是福红动用矿上的资产为一名神婆修建神庙神像。6月14日下午,记者在知情人指引下,走了四五十里山路,亲眼目睹了这座当地人称为“大仙庙”的真面目:外墙高筑,红漆门,铁栅栏,琉璃瓦,上门上方“通天宝殿”四字格外醒目。与周围村民居往的土坯房相比,“大仙庙”三幢红建筑十分显眼。知情人介绍说,修建“大仙庙”全郭花费在10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

  求神拜佛、焚香烧纸真能保平安吗?济源煤业公司几年来事故不断,就是很好的说明。

  (2006年6月20日《人民日报》)

  河南济源煤业公司的7起死人矿难,虽发生在2004年和2005年,但直到2006年,假象与真相始终相交织,存在着一个令人费解的“困局”:一边是监管机关抱怨调查难,一边是群众申诉难、举报难。是谁制造了这“困局”?矿主为不超过安全生产事故指标而想方设法地瞒报,上级煤炭安监机关的调查又往往是住在宾馆里先官方、后民间,先听企业的说词、再询问矿难家属意见,而矿难家属又早已被矿主“做工作”摆平了,这怎么可能了解到事实真相呢?“矿难调查困局”如何破解得了?

  矿主私自拆封,擅自组织人员作业—— 32条鲜活的生命消失在冬季雷 成

  11月27日上午,从云南省富源县通往“1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地----后所镇昌源煤矿的路上,不时有三五个扛着行李的矿工在往富源方向赶。一位来自云南宣威的矿工说,他们是法凹煤矿的工人,因为昌源煤矿出了事,他们矿也不让干了,只好回家。

  整个城镇是灰黑色的。昌源煤矿事故现场已基本清理完毕,矿上很安静,大部分矿工已离开,只有几个人还蹲在低矮的宿舍里抽水烟、聊天。他们说,这个月的工资还没拿到,想等几天看看会不会发工资或遣散费。

  出事的矿井有两名警察值守。阳光仅能照到洞口两三米深的地方,再往里看就是黑乎乎的。据了解,今年以来,昌源煤矿曾4次被封。11月2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才在富源煤矿检查完工作。而4天之后,就是这个矿井口,无情地吞噬了32条鲜活的生命。

  出事后,老板不让声张,1个多小时后才有人报警

  云南沾益籍矿工张家富事发当天本来是上中班的,但由于感冒他请了假休息,才逃过一劫。

  他说,下午3时30分,同组的其他4人都按时下了井。他躺在床上正睡得迷迷糊糊,突然有人来敲门说:“井下出事了。”他跑到井口一看,“黄黑的烟尘往外扑,里面什么都看不见。有几个人连滚带爬地出来,我们就赶紧上去扑”。由于刚来矿上10多天,他几乎不认识同组之外的工友,也不知道那天救起的是谁。天黑后,有警察来封锁现场,再后来,他就听说同组的4人都遇难了。

  如今他们5人的大通铺上,4床薄被还是胡乱地摊着,似乎它们的主人才刚刚起床出工去了。“不想去叠,一碰就难受。”这位31岁的汉子低下了头。

  同样是沾益来的矿工吴云川回忆起爆炸的情形,仍然后怕不已。当时他正在往外拉煤,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但是没有在意。忽然听到暗斜井里一时爆响,“像放炮一样”,“我被吹得飞起来,震出去1米多,井里充满了呛人的气味和煤灰、石块,喘不过气来,觉得头晕、胸闷、恶心”。虽然头盔上的灯开着,但是什么都看不见。他马上反应过来是瓦斯爆炸,挣扎摸索了20多分钟才爬出来。

  由于爆源点太深,井外的人并没有听到声音,只能看到从洞里往外扑的黄烟。“出来后我就跟井口的安全员说井下爆炸了,要马上抢救,但是他们都没有反应。老板说,‘捱到晚一点,不要走动(声张)’。我们也没力气动,只能坐在外面休息。”直到1个多小时后,才有人报警。

  吴云川也是10多天前才到这个矿上打工的,还没有领到工资。本来预计每天可以拿到50元左右,现在听说矿主被抓起来了,二老板也被炸死在井下,不知道工资谁来发,“希望能发点路费”。

  矿工李云才这个月上夜班。25日下午5时30分左右,他正在休息,听说出事了,“我们当过兵的胆子大,就下井去救人。烟太大,我从井下70多米的地方扯出5个人来,都已经死了。我准备下去救我们同乡,但是救援队来了,不让我下了。”李云才后来听说,他的沾益同乡詹林江和詹小伟两兄弟当场死亡。

  50岁的李云才到昌源煤矿打工已经1年多,他的工作是挖煤,如果煤层好炸,正常上班,每个月他可以拿到2000元。“我们也不清楚这是不是非法煤矿,政府部门来检查了就停产。今年有点不正常,四五月停产了一回,出事以前还被封了几天,听说是上面来检查了。”

  “我们也知道很多煤窑是不正规的,但是进正规的煤窑不容易”

  事故发生后,28名伤者被送往当地医院,其中有两名伤者一氧化碳严重中毒,引起肺功能衰竭,还有一名伤者做了脾破裂修复手术。其他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中毒迹象,两人轻度烧伤,部分伤者至今仍不能回忆起事发的情形。

  22岁的当地矿工李林躺在病床上,脸上、头发上仍有细小煤尘,枕头也染黑了一大片。爆炸发生时他正在打炮眼,只听到一声巨响,就“什么都不晓得了”,醒来时他已经躺在医院里。他的弟弟李泽辉在事故中脾脏破裂,刚做完修复手术,还不能说活。他们的母亲敖采珍在两个病房间穿梭。

  敖采珍双眼通红地说,26日早上她听说矿上出事后就赶到医院,李泽辉已经做完了手术,李林因为中毒较轻也已经醒来。“附近年轻人都在矿上打工,也听说过‘瓦斯爆炸’,没想到自己的两个儿子都碰上了。”

  11月28日下午,大部分死者家属已经赶到当地。

  18岁的王远彪是这次遇难矿工中年龄最小的,他的爷爷王加陆坐在殡仪馆门前悲痛难抑:“我70多岁了,抹了很多眼泪来送孙子。”

  他说,王远彪4岁丧父,5岁母亲改嫁,一直跟着爷爷长大,“他身体好,会干活儿,又孝顺,时不时出来打零工,在外面赚了一点钱都要寄回来给我。”

  “我们那里的年轻人,都到富源打工,在煤矿做工钱多一些,大家都想过年前多赚点钱。我们也知道很多煤窑是不正规的,但是进正规的煤窑不容易。”王加陆说。

  这一次,王远彪刚在家里收完庄稼,就出来找活儿干,来了10天,因为煤矿关闭了几天,出事时,他才上第3次班。

  据了解,富源县将对遇难矿工每人赔偿20万元。

  事故煤矿属被公告关闭的煤矿之一,曾被关闭4次

  据云南省政府事故处理组初步调查,“1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煤矿系个体私营煤矿,因证照不全,属停止施工煤矿。这个煤矿矿主私自拆封,擅自组织人员入井作业。目前,有关责任人正在接受调查。

  昌源煤矿储量核实报告为608万吨,设计年产量为15万吨。矿井持有《采矿许可证》,但是没有《采煤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2006年1月,国家煤矿安监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告要关闭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中,后所镇有5个,昌源煤矿名列其中。之后曲靖市人民政府将其改为保留矿。2006年4月25日,各级政府几次指令此矿要停建。2006年8月1日,后所镇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对昌源煤矿现场封存并照相存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说,昌源煤矿从2000年获得采矿许可证至事故发生,始终没有进行项目审批,性质应该属于在建矿,是根本不允许产煤的。

  另一个让监察人员痛心疾首的事是,就在11月2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才在富源县检查完工作离开。时隔4天后,督察组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李万疆再次返回富源,他说:“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该关闭的矿井,临时用砖封住矿口应付检查

  据了解,是云南省最大的产煤县,也是煤矿事故的高发区。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至今,富源县发生了多达5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2005年2月15日,富源县竹镇上泽乐村一非法开采矿井发生瓦斯爆炸,导致27人死亡。这起事故发生后,富源县有关部门声称将对全县的矿井进行全面大检查,检查一家,合格一家,开采一家。但现实是,事故仍在发生。今年7月8日,富源县大河镇精进煤矿2号井在维修时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作业的7名矿工被困井下。当月29日,富源县滇东能源公司一矿井掘进工作面发生事故,当班作业的11人全部遇难。

  李万疆指出,在一周前的检查中,督察人员对富源县52个应该在2005年关闭的矿井逐一核对,发现真正关闭的矿井名单与公告的名单并不符。检查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重:一是把废弃井堵上也算关闭了一个矿井;二是以资源整合为名逃避关井;三是临时用砖将井口封住应付检查。

  “有一个跟昌源煤矿情况一模一样的矿井,仅有采矿证,其他任何证件都没有,手续也不全。在督察人员来的时候,这个矿井用空心砖堵上了,但是有明显的生产迹象。当时陪同的矿长、乡镇干部都说停了,去年就停了。我们看道轨锃亮,新鲜的煤仍然存在。我们把井口扒开,井下的道轨也锃亮。在这种情况下承认出煤了,说生产了800吨。我们也没法核对。据说昌源矿井那几天也用同样的砖堵上了。那还真巧得很,我们21日走,他们22日就扒开继续生产。我感觉出现这类问题的远不止昌源煤矿一个。”

  一些基层干部替矿主掩护、辩护

  经初步分析,这次事故是由于非法违规生产、采用非正规方法采煤、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造成瓦斯积聚、电器设备老化产生火花引起的瓦斯爆炸。据了解,事故矿井系统混乱,几乎谈不上设计,是“有煤就挖”,也根本保证不了通风。事发当时,两台鼓风机闲置。

  李万疆指出,一些矿主无视政府监管,见利忘义,无视矿工生命,这是矿难发生的原因之一。但是基层干部对关闭矿井的认识也是不够的。“一个矿井封了4次还封不住,是封不住还是不想封?一些基层干部的举动让我觉得奇怪,我是来督促你工作、帮助你工作,我发现问题你应该高兴啊,没有一个是这样的,都在替矿主们掩护、辩护。”

  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带领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后,在井口看到封闭的印迹仍然存在,怒斥道:“这样的矿早该关了,为什么还存在这么长时间?还密闭干什么?按照六条标准,应该炸毁井口,拆毁电源,设施拆掉回收,恢复地貌!说到底还是关闭不彻底。”

  赵铁锤说,监管不力、不及时、不到位,责任、措施不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对关闭矿井的认识不统一不到位,是矿难事故发生的原因。

  “昌源煤矿是公告的关闭矿井,为什么还能继续存在,谁有那么大的权力让它保留和置换。我不明白,就小小这么个事故矿,关4次关不掉。事故发生了我们明白了,事故不发生照样还是违法违规生产。”赵铁锤说。

  云南省副省长李新华说,不久前,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来时,上报了关闭45口井,但是没有人说得清楚是否真的关了。实际情况是上报的这些矿井有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关掉。现在离年底还有30余天,要立即把所有该关闭的103个矿井都关掉,确保年内关死、关住、关完。

  据悉,目前事故矿矿主严帮妆已被当地有关部门控制,但其资产情况仍然不明。赵铁锤特别指出,要严查矿主资产,不能“政府几百万上千万元地投入处理善后工作,他却提前把钱转移了”。他表示,要依法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从暴露出来的情况看,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现象,事故调查以后一定要严查”。

  (2006年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

  一桩桩惨烈的事件,一次次血的教训,无不在向人们深情地呼唤:到了必须高度关注矿工们的生死安危的时候!然而,现实中,且不说矿工生死之大事殊难得到真正关注,就连矿工合法权益的维护都是非常困难的

  律师为什么不愿为矿工代理工伤赔偿?据矿工家属张明泽回忆,仅咨询的律师就有二十六七个,正式代理的有六个,但由于各种原因,都未能帮助张家完成心愿

  矿工维权不该这么难崇 会为儿争工伤父被扣工资

  2002年5月2日11点左右,内蒙古赤峰市张永强在克旗黄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公司)的白砬子理石矿清理浮渣时,被石头砸伤了腰部,随后送往林西医院抢救。经检查诊断为右肾破裂,并做了右肾摘除手术。

  家境贫寒,借钱都无法继续维持张永强的医药费,赔偿问题对张家来说显得异常重要。

  然而矿主的话让张家人心寒。开始矿主贾国义对张父说:“药费会给你们报,但现在不行,否则别的工人知道了,以后矿山再出事,都得我管。”

  后来张父多次找贾国义协商,贾国义总是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10月,张父再次找到贾国义,贾国义变了一个人似的:“你们打工,是为了挣钱,受伤的事应由自己负责。当年死的我都没管,何况你这伤的!”

  雪上加霜的是贾国义还扣发了也在此工作的张父的工资。张父数次找到贾氏兄弟,希望协商解决工资和工伤的问题。贾国义说:“你告我们工伤事故还想要工资?我宁愿给法院送三万元,也不会给你一个钱!”后经劳动监察部门督促,拖欠的工资才得以要回。

  没钱请律师让我疲惫不堪

  2002年10月31日,张父到克旗劳动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11月7日劳动局组织调解。水泥公司的法人代表贾国友却以张永强未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张永强在矿山工作的事实,不肯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张家在无奈之下,于12月26日请求克旗劳动仲裁委员会委托行政主管部门作工伤鉴定。直到2003年4月7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才认定了张永强的工伤。5月12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下达了《仲裁裁定书》,裁定白砬子理石矿对张永强的工伤应给予赔偿。

  “这期间经人介绍我们认识了李律师。电话约他,他说白天没有时间,要晚上找个歌厅聊。在歌厅谈了几个小时,李律师不断强调自己的能力,我们都没机会说完案情。李律师让我们先付他三百元的代理费,由于当时我没带够钱,就给他打了欠条,他说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再给他。”但到仲裁开庭前的半小时,李律师让张家立即交齐500元,否则不为其代理。为了能顺利开庭,张家只好借了500元。

  “开庭后我们按照惯例(李律师以前向我们示意过)请李律师吃饭,其间李律师得知我二哥是卖电脑的,说他急需一台电脑。”对正式代理本案的第一个律师,张家感到很失望。

  “于是我们托亲戚求助于克旗法律服务所的郑律师。‘你们至少应能得到十七八万元的赔偿。’后有人告诉我们郑律师是‘嘴上包赢’,就放弃了。”接着张家又找到法律服务所的另一位工作者,他开口就要一万多的代理费,令张家人望而却步。

  5月19日,贾国义对仲裁裁决不服,向克旗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6月28日、7月19日两次都因贾国义的代理人没到庭而未能开庭。8月8日,法院第三次通知开庭,贾国义却以没有收到《工伤认定书》为由拒绝出庭。

  在民事庭受理后的两个月中,张家又找到了另一位李律师。他说这个案子有赢的可能,曾给张家很大的希望。“之后,我多次与李律师联系,让他调取一下证据,但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掉。无奈之下,我亲自去几十里外的赤峰市律师所找到李律师,他说正忙一个几十万的生意,便给我推荐了一个姓牛的律师。”

  说起为张家正式代理的第二个律师,张明泽深深地叹了口气。 238

  因张家没有凑齐3000元的代理费,牛律师不去调查和取证。

  “我们在赤峰市寻找律师的过程中,有一个律师答应代理,但条件是让我们雇专车接送,我们只能放弃。”张明泽说的时候,很疲惫。

  几番周折认定工伤

  2003年8月21日,克旗劳动局才给双方下达了4月7日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因白砬子理石矿对《工伤认定书》不服,于2004年3月3日在克旗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克旗劳动局做出的《工伤认定书》,理由是白砬子理石矿与张永强非雇佣关系。

  为了证明白砬子理石矿的说法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张永强于3月17日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其后从矿务局和工商局调取的证据显示:白砬子理石矿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于是劳动局以白砬子理石矿不具有法人资格而撤销了2003年4月7日《工伤认定书》。此后,克旗人民法院行政庭同意劳动局做出的撤销决定。

  2004年6月15日,劳动局又重新下达了一份《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克旗黄岗水泥责任有限公司)职工张永强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确认张永强因工受伤。”

  “这一切还要归功于一位年纪已近七十的董律师和他的助理霍律师。这也是我们在求助律师的过程中,惟一碰到的过的两位好律师。这一年,两位律师为了我们的案子奔波于劳动局、法院、矿产局、律师事务和我家,为之付出不少努力。那时正值严冬,天气极为恶劣,但他俩的工作态度丝毫不怠。而且他们知道我家情况不好,也从不住宾馆,说这样可以省下钱为弟弟治病。其实,还不算其他的费用,光调取证据的路费就得几百元,一年来从未向我家多要过一分钱的代理费。但由于董律师的年龄过大,他家人为了他的身体健康,不让其继续代理。就在黄律师临走前的那晚,还把我们交给他的1000元代理费如数退还。”

  几番周折才取得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本应让张永强一家人感到些许欣慰,但事情并非如此。2004年8日1日水泥公司第二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4年10月10日张永强接到了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裁定水泥公司的行政诉讼缺少必经的复议前置程序。于是水泥公司到赤峰市劳动局提起行政复议。2005年1月12日赤峰市劳动局下达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克旗劳动局做出的工伤认定的结论。事情到此还未结束。1月28日水泥公司向克旗人民法院第三次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同前两次一样。从2004年9月到2005年3月,一直由霍律师和他带来的两位律师为张家代理。“霍律师也费了不少心,但是由于此案涉及其他方面的纠纷,霍律师让我们另行起诉。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我们感到实在无能为力,也没有再找其代理。”张明泽说。4月1日克旗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了此案,判决书中称:“2004年6月15日做出的《工伤结论认定通知书》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该具体行政行为应予撤销。”2005年4月27日克旗劳动局第三次做出了《工伤认定结论书》。在霍律师走后,张家就没有再请律师。“一是我们太失望了,二是家里已负债累累了,难以支付律师费。”张明泽摇了摇头说。据张明泽回忆,仅咨询的律师就有二十六七个,但由于各种原因,都未能帮助张家完成心愿。现在,水泥公司已经向赤峰市劳动局提起行政复议,还没有结果。张家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五次、第六次……

  (2005年8月27日《天津工人报》)

  当一切都以利益为价值取向的时候,我们倒也不必单一地从道德角度去谴责那些一切向钱看的律师,况且还有董律师及其助理霍律师那样热心维护矿工合法权益的好人。通过这样的事,我们所要思考的是:如果我们的国家还确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我们的工会组织确实能够代表并维护着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张永强或张永强式的受到伤害的矿工们的合法权益就不该如此难以维护,而贾国义或贾国义式的私营业主们也就不会那么嚣张了!

  “超能力煤矿”无视隐患酿悲剧山西青年报记者 吕汉富本报记者 刘建林

  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5月18日发生透水事故后,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有关部门对该矿矿工进行了大范围初步核对。到22日记者发稿时止,抢险指挥部称,目前有57名被困井下,生死不明。

  记者采访了多名矿工后发现,该煤矿透水事故的背后,是该矿的管理混乱和数倍的超能力生产,而最让人痛心的是,该矿之前已有了出事的征兆,但却没有得到重视,直接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

  47名矿工在事故发生后脱险

  5月18日18时,来自云南省的矿工刘来弟像平时一样,从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的风井进入采煤工作面,开始正常工作。

  刘来弟是铲煤工,这个50多岁的农民工和他的儿子一起在新井煤矿打工。20时30分左右,刘来弟正在埋头干活,突然听到一起干活的工友在喊:“井下进水啦,快跑……”听到喊声后,正在干活儿的矿工们顿时慌了,像没头苍蝇似的四处乱跑。

  发生透水事故的工作面在新井煤矿14#煤层东南方的一区,在14#煤层共有3个采煤工作面。采煤矿工在干活儿时将工作面与燕子山煤矿古溏打通,10多万立方米的古溏水在强大的压力下通过煤层源源不断地冲向新井煤矿的工作面。

  正在刘来弟和工友们无目的地乱撞时,负责14#煤层采煤的一个队长大声喊:“大家不要慌,我们跑得没有水冲得快,你们跟我来,我们从燕子山煤矿的风井向外逃!”队长是一个有经验的老矿工,大家便跟着他开始跑。

  张家场乡新井煤矿的煤田紧临同煤集团燕子山矿,熟悉井下地形的队长带着一大群矿工开始钻巷道,他们来到与燕子山矿有一道密闭墙相隔的地方,众人一起动手,砸开井下密闭墙,来到燕子山煤矿风井,顺着凤井顺利逃到了地面上。

  清点逃出来的矿工人数时,大家发现,只有44名矿工在队长的带领下从井下逃生。

  刘来弟说:“虽然他不知道队长的名字,但我现在都要感谢这个有经验的老矿工,没有他,困在井下的矿工也许又多了我们40多人。”

  另外3名逃生的矿工是从采煤大巷开始,攀着电缆、输送煤炭的皮带艰难地逃到地面上的。

  矿方秘密转移矿工家属

  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记者5月19日上午匆匆赶到事故现场。在矿工居住的地方,记者看到,在风井口附近,大约有100多名矿工正在围住两个人拳打脚踢,场面非常混乱。矿工们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矿方不是积极抢救被困矿工,而是从19日凌晨开始,雇用了6辆出租车悄悄转移矿工家属,一些矿工家属被矿方拉到了内蒙古丰镇市。19日上午,又有两辆车拉了六七名矿工家属,意欲拉到内蒙古凉城市,走到半路,家属发现情况不对,便要求司机返回到煤矿。矿工们得知矿方秘密转移家属时,大为惊讶。他们认为,矿方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同时又传出矿方在事故发生后,仅仅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了5人被困的情况。矿工们称,在井下至少还有四五十人还没有上来,矿方的做法纯粹是要恶意隐瞒事故被困人数。

  因此,矿工及家属在向矿方讨“说法”无果的情况下,便将怒气发泄到司机头上,两名司机被矿工围在中间,打倒在地。之后,150多名矿工拉着司机,要求找到被他拉走的家属,在500多米的路上,司机几次被打,口鼻流血。在煤矿居住区,这一幕整整进行了将近3个小时,场面十分混乱。

  19日下午3时许,大同市特警防暴队的50多名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劝解,才将两名司机送到左云县医院。矿方隐瞒事故人数的消息经过逐级上报,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大同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以及大同市的主要领导于20日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被困矿工可能增加到57人

  大多数矿工称,新井煤矿有包括四川、云南等地的矿工1500多人,连家属在内超过3000人。在井下负责采煤工作的一共有16个包工队。包工队的称呼都以包工头的姓作为区别,有郭队、院队、兰队等,每个队又细划分为若干人数不等的小队,每个小队有10人至20人不等。

  据顺利逃出的一个包工头说,当班下井人员至少有120多名矿工。事故发生后逃生47人,被困的矿工人数不仅仅是20日核对出的44人。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名负责人称,煤矿事故是在18日晚上发生的,他们接到事故报告于19日早晨赶到现场时,根本找不到煤矿负责人,无法对井下和被困矿工人数情况进行准确判断。直到19日中午,矿主李福元才来到矿上。随后,李福元被警方控制。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今天表示,事故煤矿负责人存在恶劣的瞒报行为。最初煤矿上报5人被困,到目前核查人员已初步核实可能有57名矿工被困。

  此外,在事故发生后,矿方还将被困矿工家属转移至内蒙古,漠视人民利益,公然向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挑战。

  矿方恶意隐藏入井矿工胸卡

  据矿工称,早在事故发生前五六天,矿工就在采煤时打出了水。情况被汇报到包工头和矿方,包工头说:没事,离燕子山远着呢,继续采媒。

  这场特大透水事故本来可以避免!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规定,当班下井的矿工都要有确切的入井记录。事故发生后,只要一查入井记录,完全可以迅速查清矿工人数。就是在这个瞒报矿难人数的利益驱动下,直到事故发生后24小时的19日晚20时,抢险指挥部提供给记者的被困矿工人数依然仅仅是5人。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事故发生24小时后,矿方竟然无法查出确切的下井人数。

  一名矿工称,事故发生后,煤矿方还恶意将下井矿工的胸卡隐匿,存在电脑里的资料也被修改,直接影响了调查工作的开展。

  矿工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每人一盏的矿灯,矿方从来不管,就连充电还得矿工自己拿回家充。

  超能力生产数倍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今天表示,事故煤矿存在严重的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据李毅中介绍,这个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去年煤矿生产了13万吨,仅今年3月2日至事故发生时已累计生产煤炭13万吨。

  矿工告诉记者,年产9万吨的小煤矿,哪能用得了1500多名矿工?顶多200个工人就够了。

  家属只能在悲痛中等待

  目前,部分被困矿工的家属已被分别安置在山西的左云县、右玉县及内蒙古的丰镇、凉城等地的宾馆。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暂时住在大同市供销招待所的部分家属。其中被困矿工张春波(34岁)的妻子沈文慧说,她是黑龙江人,丈夫来这里打工不到两个月。18日傍晚时分,她丈夫上班后,她便在生活区与邻居们闲聊。不一会儿她看见同她丈夫在一个队(兰队)工作的工友回来了,这位工友说井下出大事了,我跑回来了,你丈夫估计回不来了。随后,她冲到井口察看,没有一个人,便转身冲向矿调度室打听,谁知调度室工作人员都矢口否认此事,后在众多家属的一再追问下,工作人员才告诉她们说井下透水了,从燕子山矿的井口跑出咱们矿不少工人,你们去那里找吧。就在她们刚走不久,矿方的大部分工作人员及负责人都跑了。沈文慧在燕子山井口等了一夜也没有等到她的丈夫。

  她说当天上班的人仅兰队就有41人被困井下。19日一大早,兰队的总负责人找到她说:“你丈夫肯定死了,我们绝对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现在先给你们找一个环境比较好的地方住下,以免你们影响搜救工作。”在僵持了两天以后,她们在21日接受了矿方的安置,住进大同市供销招待所等消息。

  另据了解,住在该招待所的还有被困的彝族矿工沈星坡(29岁)、胡龙(27岁)的家属。他们说矿方只给他们留下3天的生活费就走了,啥也没说。

  (2006年5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上录这些、还有许多未录载的资料,都充分反映了私有矿主“只认钱,不顾工人死活”的本性,但又是谁让这些私有矿主发展起来的呢?“不顾工人死活”的仅仅只是私有矿主吗?

  私有制必生腐败,而私有制再加以腐败则必然要造成矿难屡屡发生且难以遏止。那些腐败官员还自以为是

  “收钱是朋友之间的交往” 兴宁矿难祸首受审,广东省安监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否认有罪本报记者 李润文

  今天,涉嫌玩忽职守、受贿,造成121名矿工遇难的兴宁矿难的前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在法庭上,胡建昌否认了检方的指控,认为自己不存在受贿、也不存在违规发证的问题。

  2004年5月,胡建昌被任命为省安监局副局长,分管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和发证等工作。2005年8月7日,在胡建昌违规签发《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给大兴煤矿仅仅两个月后,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时在井下工作的121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725万元。

  兴宁矿难发生后,国务院成立大兴煤矿“8.7”事故调查组,调查方向直指非法生产背后的官商勾结问题。胡建昌于2005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10月13日被批捕。2006年4月26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胡建昌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当天上午,出庭受审的胡建昌神情自若,挥手向旁听席的亲友致意。庭审期间,其声音响亮,否认检方的指控,认为“全都不是事实”,极力为自己辩解。双方就批准向大兴煤矿发放《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降低煤矿企业申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受贿14万元三大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

  谁批准向大兴煤矿发证?

  检方指控:2004年年底,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等5个煤矿,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广东省经贸委内设机构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

  省安监局违规受理,2003年12月,省安监局安全监管一处处长谭均伟(另案处理)指示助理调研员叶爱前(另案处理)草拟了“办证申请批复”,同意给曾云高的煤矿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但省安监局局长戚真理一直未予审批、

  随后,省安监局升格为直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独立机构,作为主管领导的胡建昌具体落实了大兴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胡建昌在明知叶爱前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将批复文件送办公室和保密室打印、编号的情况下,没有立即收回发文稿和打印好的文件,仅要求叶爱前暂时不要发文,而叶爱前却擅自向上述5个煤矿发放了《煤炭生产许可证》。胡得知此事后,也没有把许可证追回,而是签署文件批准大兴等5个煤矿恢复正常生产,默认了越权发放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胡建昌否认自己曾向大兴煤矿发放《煤炭生产许可证》,他说,煤炭生产属于行业管理,应属省经贸委的管理范围,安监局没有权限发放,他没有权利批准发放生产许可证,也不是他批准的。

  对于批复文件,胡建昌说,“我建议他们不要发文”,生产许可证是下面的人发放的,他“不知情”,他曾建议“追回”。

  对于为何没有收回生产许可证,胡建昌说,生产许可证盖的是经贸委的公章,应该由经贸委回收,安监局没有权利回收,“这是两个部门的事情”。

  胡建昌的辩护律师认为,在安监局的15项工作职责内,没有发放生产许可证的职责,安监局发放该证属于越权,省安监局党组会分工,由胡建昌负责发放《煤炭生产许可证》,这个授权不合法,安监局不能代表经贸委,且发证一事胡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

  而检方提供的证据证明,《煤炭生产许可证》虽属经贸委管辖范围,但其具体业务一直由安监局负责,直到2004年8月,安监局才提出将该业务移交给经贸委。

  签发大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违规

  检方指控,胡建昌违反规定,擅自降低了煤矿企业申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违规向大兴煤矿签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胡建昌未经省安监局局务会议讨论,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签发了粤安监[2005]151号文。该文件规定,煤矿企业已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在进行资源储备量核实、评审、备案等工作,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的,企业可凭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示“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证明,到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申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一文件降低了煤矿企业申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只有取得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才能申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胡的做法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限期关闭的煤矿得以继续生产。

  对联合发文一事,胡建昌多次强调,是“主要领导的意见”,他只是个执行者,这样做是为了解决煤矿企业不能及时取得有效、合法的《采矿许可证》,改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进展缓慢的局面。

  但对检方多次提问,为何不经局务会讨论,胡没有正面回答。

  检方指控,2005年1月,兴宁市大兴煤矿凭借之前违规发放给其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兴宁市(县级市)国土局出具的“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证明资料,向省安监局申领《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

  胡建昌在明知其证明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仍在2005年6月7日同意向兴宁市大兴煤矿签发《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兴宁市大兴煤矿得以非法生产,为日后产生重大安全事故留下隐患。

  胡建昌辩解说,大兴煤矿持有经贸委盖章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属于合法证件,符合条件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他之前曾签发文件,要求梅州市安监局加大对大兴煤矿的安全监管,故不存在失职行为。

  “收钱是朋友之间的交往”

  检方指控,为能拿到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2003年4月,大兴煤矿董事长曾云高给胡建昌送了一个装有1万元港币的信封。其后,曾云高先后3次给胡建昌送了“内容”同样的信封,胡建昌前后共接受曾云高贿赂的港币4万元。

  2002年10月至2003年年底,胡建昌利用其担任省经贸委内设的安监局副局长、主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便利,在为广州企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安公司)联系人员到国家安监部门培训、出具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证明过程中,以其妻子名义,接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毅杨贿送的企安公司25%股份,并于2003年和2004年两次非法收受陈毅杨贿送的企安公司的“股息”共计人民币10万元。

  胡建昌说,曾云高送给他的4万元港币是朋友之间的交往,他“没有给曾云高办过事”,曾云高也没有找他办事,不算受贿。收受企安公司的10万元也不算受贿,那是他老婆在公司作为股东应拿的分红。

  为什么没有出资,却享受企安公司的股份和分红?胡建昌说协议是他受老婆的委托和企安公司签署的,“具体原因不清楚”。

  胡建昌同时多次声明,这些事实都是他主动交待的,他已经退还了15万多元的钱款。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06年6月2日《中国青年报》)

  镇政府竟强扣遇难矿工补偿金文亮 本报记者洪克非

  “我们实在没想到会被政府官员给骗了,他们连死人的财也要发!”家住湖南省桑植县五道水镇连家湾村的刘明星告诉记者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遇难矿工的补偿金竟然被当地政府强行扣留。

  2004年12月9日,12名桑植县矿工在山西省盂县南娄镇大贤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遇难。按照山西省政府2004年出台的遇难矿工死亡补偿最低标准,煤矿补偿给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20万元。桑植县五道水镇政府出面为矿工家属协调善后处理,统一领回了这笔补偿金。不料,矿工用生命换来的补偿金成了“唐僧肉”。当家属们向镇政府索要这笔补偿金时,却被强行扣留总计20余万元。

  9月12日下午,记者从桑植县纪委信访办获悉,有关责任人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

  政府出面“调停”

  据了解,矿难发生的第二天,五道水镇政府的干部得知了消息,该镇党委书记杨安详向县里有关部门作了汇报。按照县里指示:镇里派出副镇长瞿绍雄和另一名干部去山西,帮肋与煤矿方协调处理好善后事宜。当时镇里向每位家属收取了500元路费,说好多退少补。途中,悲伤的队伍里新增了一个面孔,瞿绍雄介绍是维权协会的律师。家属们后来才得知,他是桑植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黄耀武,也就是该镇党委书记杨安详的亲戚。

  对于家属们的疑惑,黄耀武解释说:“是政府请我来为你们要补偿的,你们签个委托书。”因为是政府请来的,委托书也没提到有关报酬的事,家属们都放心签了。

  家属们称,在山西,和煤矿的具体交涉都是由瞿副镇长和黄耀武去的,但是其实并没有什么事情。煤矿执行统一的补偿标准,每人20万元。

  在签补偿协议时,有家属问,钱怎么才能兑现?矿方说,钱打到政府的账号上,那边说收到了,你们才走。但后来的情况是,钱并没有打到政府的账号上,而是打到该镇党委书记的私人账户上。家属们对此也没太多异议,他们想书记应该不会吃这些“死人钱”。

  12月16日,瞿绍雄当众拨了杨安详的电话,证实款已到账。于是,死者家属和镇干部踏上了归途。

  被侵吞的补偿金

  回到镇里时,翟绍雄允诺:6天后,家属们把亲人的后事办好,就到镇里统一领钱。

  过了6天,死者入土为安,家属们等着镇里通知领钱,但镇里一直没有动静。村民们坐不住了,一起到了镇政府讨说法。

  瞿绍雄和黄耀武拿出一份协议书给家属们,说现在可以领补偿金了,但桑植县“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协会”要收取“律师费”,金额为死亡补偿金的20%,同意就签字领钱。

  家属们一下子懵了:“我们根本没有主动请律师,是杨书记私自请他的小舅子。”没有一个家属愿意签字。镇里的领导脸色很不好看,说再研究一下。

  过了两天,家属们又来到镇政府,得到的答复是:维权协会最低要15%。此后,经过几次协商,镇政府将钱统一降到每户扣除22600元。今年1月6日,离过年只有几天了。家属们实在拗不过了,只好同意。

  刘明星是1月6日上午在五道北信用社领的补偿金,他26岁的小儿子刘北燕在山西挖煤遇难。对于困窘中的刘明星来说,儿子死了,伤痛固然无法弥补,但钱却是燃眉之需。“儿子养了26年,命就这么没了,而他的卖命钱还莫名其妙地被剥夺了两万多元。”刘说,当时有四五个家属一起去领的,整个五道水信用社的门口哭声一片。

  亲人们用生命换来的补偿金,居然被政府扣留盘剥,20万元的补偿金从镇干部手中领到的就只有177400元。半年来,像刘明星这样的10多个矿工家属一直在为此奔波上访。

  莫名其妙的“维权费”

  家属们质疑:去山西时,他们根本就没要求请律师协助处理,怎么突然冒出个“维权协会”,而且“维权费”定得这么高?而且,自始至终,所谓“维权协会”的会长黄耀武只出现过两次,就一直不见踪影。钱从煤矿打到了杨安详的私人账户上,而出面扣这笔钱,和他们讨价还价的却是杨安详、翟绍雄。

  死者家属们认为:“显然,这是镇政府的某些领导以维权协会的幌子,来扣我们这笔亲人用命换来的钱。”

  与五道水毗邻的沙塔坪乡的阙本富,其死亡补偿金也不幸遭遇“盘剥”。

  去山西为弟弟阙本富处理后事的阙本习和姐夫王维理往返都是单独行动,但当地煤矿的事故协调组根据地域,将他们与五道水的其他家属安排在一起住宿。

  到山西的那天,翟绍雄和黄耀武对他们说,我们都是桑植人,统一一个口径和山西煤矿方交涉。第二天,黄耀武来找他们说:“我是法院的,五道水政府请我来处理这个事情,你们是否同意统一授权给我和煤矿协商?同意的话,就签个授权书。”

  王维理当即提到,是否要报酬?黄耀武回答:他是代表政府来的,有关报酬的事,政府会统一安排的。王维理于是签了字。

  回来后,王维理和家人去五道水镇政府领钱,得到的答复是“每户要扣补偿金的20%”。一家人当即感到受了骗,不同意扣钱。翟绍雄说:是我们帮你们要到钱的,要按统一标准扣律师费。

  后来,王维理几经周折,找尽关系,才得以拿到19万元。12名矿工的240万元补偿金除阙本富的只被扣留1万元外,其他有10名分别被扣留22600元,总计23.6万元。而另一名矿工姚舒美的家属因为死亡赔偿金分配起争执,诉上法庭,但也被法院扣了1万元维权协会的“律师费”。

  纪委立案调查

  杨安详告诉记者,“12.9”矿难发生后,镇政府很重视,工作是做到位的。政府除正常费用外,没收老百姓1分钱。11名矿工家属和维权协会签了合同,维权协会收取10%的律师费,那是维权协会收的。政府还赔了5000多元的差旅费。

  在矿工家属不断上访的情况下,桑植县开始查处此事。该县纪委副书记向某告诉记者:桑植县“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协会”没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会长黄耀武是桑植县人民法院的现任法官,不具备会长资格。维权协会只能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员费,协会的服务都是无偿的,并且这些矿工均未入会。

  纪委后来证实:黄耀武是五道水镇党委书记杨安详的亲戚,事后杨安详将“律师费”20多万元打到了黄耀武的账号上。黄耀武在接受纪委调查时曾声称:煤矿当时只愿赔几万元,是他跟对方谈判,才达成后来每人补偿20万元的协议。但张家界市纪委电话联系煤矿得知,当地政府有文件硬性规定,矿工死亡补偿金是每人20万元,不存在什么谈判。

  9月12日下午,桑植县纪委信访办主任向秋明告诉记者,黄耀武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而几个镇干部在此事中出发点是好的,处理也很积极,只是收费高了。

  据悉,被扣留的补偿金目前已全部退还矿工家属。

  (2005年9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倒真是“吃死人不吐骨头”!这个镇政府是在共产党领导之下,由共产党员在当官做事吗?还是个人民的镇政府吗?有这样一个“连死人的财也要发”的镇政府,贾国义或贾国义式的私营业主们如此嚣张还奇怪吗?

  整肃矿难背后的“官煤勾结” 《凤凰周刊》记者:邓飞

  湖南省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10余次下乡暗访,发现矿难频繁的症结在于党政干部参股分红。

  涟源在娄底产煤最多,死人也最多。娄底市委近日宣布将惩处所属涟源市10名在非法小煤矿入股分红和充当“保护伞”的官员。原涟源市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执法大队长和煤炭副局长被批捕。被捕官员均是官员和煤矿主勾结(简称“官煤勾结”)中的权力供应者。

  娄底掀起整肃“官煤勾结”的反腐风暴。“几乎每一次死亡背后都可以找到官员违法乱纪的影子。”

  娄底是重点产煤区,境内已探明煤储量11.65亿吨,常年原为产量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强。和其他产煤地一样,死亡在娄底采煤过程中很常见。

  据统计,1993年至2002年间,娄底市各类煤矿平均21天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每152天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002年,全市煤矿发生事故89次,死亡243人。 251

  涟源在娄底产煤最多,死人也最多。1996年至2002年因煤矿安全事故死亡594人。

  导致矿难除了瓦斯等地质灾害,还有相当于一部分是人祸。娄底市委督察室一位负责人说:“几乎每一次死亡的背后都可以找到官员违法乱纪的影子。”

  2003年4月,涟源市七一煤矿石坝井被查出9条安全隐患,作为检查者之一的原涟源市煤炭局副局长张顺辉既不上报,也未督促停产整顿。4月16日该井突然发生出水、出泥事故,17人死亡。

  2003年7月3日,涟源市龙塘乡金鸡煤矿二工区,因邻近永福煤矿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人死亡。调查得知:金鸡村村委会将该工区承包给矿主,监管不到位,对该矿经常偷偷组织生产不制止不报告;龙塘乡政府未依法关闭该工区,并隐瞒该工区非法组织生产真相;涟源市地矿局发现其非法开采,却打击不力,未依法关闭矿井或制止违法开采。事实上,邻近的永福煤矿当时也未取得相关证件,不能生产,但涟源市煤炭局违规同意其恢复生产。

  两桩完全可以避免的惨案暴露出地方政府和官员对矿主监管失效,原因主要是有关官员受贿。

  “不动‘官煤勾结’的根子,就不可能治理矿难”

  据娄底市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该院在张顺辉家追缴12余万元人民币,其中赃款8万余元,非法所得近4万元。2002年,原涟源市地矿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汪清湘被查出受贿3万余元。汪的下属龙某也多次接受贿赂。

  检察院查明:张顺辉、汪清湘所受贿赂的大部分是该市各矿主为“争取本矿上报为省定保留矿”所送。

  涟源市安平镇新万煤矿1997年瓦斯爆炸,死亡15人,其采矿手续被吊销,后一直非法开采。2002年,该矿为进入“省保留矿名单”,矿长送张顺辉2万元,张审批签字上报列入。

  “官员拿了我们的银子就得办事。”涟源一矿主接受采访时说。3年前,他是镇党委书记的“马仔”,24小时开着手机待命为其买单。如今,他可以拍打书记的桌子,让书记听命于他。他说:“老子晓得他的事太多,老子就是他的纪委书记!”

  被贿赂的官员能够为矿主提供哪些“服务”?以煤炭监管体系最低级的官员之一、涟源市安平镇乡镇企业办、安监站站长吴少平为例:吴收受5000元,将一个非法开采的煤矿转为合法矿;安平镇一个叫联谊的煤矿相继发生事故,矿长为避免该矿停产整顿,送给吴1000元;该镇新建煤矿连续两年未执行年检,吴收受2000元后帮助补办相关手续。

  受贿官员职务越高,帮助煤矿的能力范围就越强大。近年来,娄底流传一个公开的秘密,“官煤勾结”不是行贿、受贿,而且是更紧密的同盟;党政官员在各自辖区煤矿里参股分红,充当保护伞,官员和矿主联手牟得利。

  涟源市检察院初步查明:2000年,张顺辉在银广石煤矿入股,分红利5000多元;2001年,张在新旺煤矿入股,分红利1万余元。汪清湘涉嫌假借他人名义在一煤矿投资10万元。

  2003年5月11日,古塘乡一煤矿5人死亡。矿长被押到派出所。当天竟有200多名群众冲进派出所,抢走矿长。经查,这一抢人事件竟是古塘乡企业办主任、政协联络员、安平镇某党委委员3个人在幕后操纵指挥。3人均在该煤矿参股分红。

  2003年2月,蔡力峰从益阳市长任上调任娄底市委书记。他10余次下乡暗访,发现矿难频繁的根本症结在于党政干部参股分红,“官煤勾结”的黑幕被撕开了。

  蔡在接受采访时坦承娄底“官煤勾结”已非常普遍,有的隐蔽很深。他认为,党政干部在煤矿参股分红,充当保护伞行为有如下危害:一是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娄底形象;二是纵容乱产滥挖;三是妨碍对违法采掘的打击;四是客观上影响社会对乱产滥挖的信心。蔡力峰说:“不动‘官煤勾结’的根子,就不可能治理娄底矿难。”

  2003年4月,涟源七一煤矿发生事故。蔡力峰在矿难现场守候6天6夜,亲自倾听了垂死的17个矿工敲击井壁,一下一下到沉寂。蔡泪流满面。在其后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蔡力峰给其他常委们念了一个名叫聂清文的矿工的遗言。聂用粉笔在他的安全帽帽沿上写了“骨肉亲情难分难舍”以及欠债情况。很多常委潸然泪下。

  据娄底市煤炭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该办公室发出的文件每年有一两百个,其中99%以上是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但蔡和他的班子抛弃从前过多依靠文件、下通知的治理模式,矛头直指“官煤勾结”。

  2003年5月23日,在娄底市煤矿整治动员大会上,蔡力峰点名批评原冷水市检察长:“此人就是一个从非法矿收取贿赂的角色,已经被依法查处。”会上,蔡力峰明令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专门班子,调查党政领导参股分红问题。

  6个月后,涟源市古塘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吴财桂在一非法煤矿入股事发。涟源方面清示蔡如何处置,蔡要求在全市通报,举一反三,彻查产煤大镇、大乡为什么治而不止之怪。

  今年7月,《潇湘晨报》报道,涟源市安平镇党委委员李黄成、半笠山镇党委委员刘益生等60余名党员干部,因涉嫌从煤矿非法获利被查处。

  “有些人自己的黑钱比别人家灵堂里的白幡重要”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材料表明,截至7月初,娄底市今年发生事故44起,死亡6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减少23人。

  “我要动的恰恰是我要依靠的人。”蔡力峰曾坦露心迹,颇为踌躇,类似的情绪在基层政法干部身上更加强烈。

  涟源以至娄底在煤矿“分羹”的官员涉及面不小。蔡力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把卷入“官煤勾结”的官员分成故意无意、好意歹意等几类,分别对待处理,保护应该保护的官员。有说法认为蔡不是一篙把一船人打下水,而是策略性地选择恶者开刀,起杀一儆百之效。

  除了威慑煤官,蔡力峰还试图拍卖娄底煤矿开采权,引进资金、技术均为一流的专业采煤公司,提高采煤业准入门槛,更好地保护矿工,增加财政收入。

  但湖南省煤炭厅一位老干部说:“有些人不会答应的。自己的黑钱比别人家灵堂里的白幡重要。”

  涟源市奉命调查腐败煤官的政法部门承受着巨大压力,涟源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建鑫说:反贪局有一检察官被人请出去吃饭,矿主最后现身买单,施次日责成该检察官重新买单。

  “我们如履薄冰,不能有一点把柄给人抓住,否则案子会办不下去。”施建鑫说。

  涟源市一副市长告诉记者,随着煤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煤炭的审批部门越高,拉关系送钱的也越高,而保护伞也更加隐蔽,打击难度更大。

  应加强对“遗留问题矿井”的监管,防止“漂黑为灰”,伺机“变黑为白”

  娄底市有关人士分析,涟源官员觊觎煤矿有其深刻原因:涟源1989年建市,后来经济支柱军工企业外迁或没落,昔日荣耀落尽,成了湖南唯一的省级贫困市。涟源现有“吃皇粮”者2万余人,每年财政支出1.6亿元,入不敷出。

  与税源枯竭相比较,在涟源许多地方,把土刨开少许,掘进数米,便可采煤直接变钱。尽量多挖煤成为这座城市的巨大冲动,众多官员卷入煤矿的建立、生产、监督全过程。

  涟源市政府因此一度对打击非法煤矿不够积极。一个佐证是国务院和湖南省明令2001年关闭挂靠在保留矿井的假接替井、假风井、假排水井等一证多井的非法矿井,但到2003年6月,相关部门在该市查出非法井口147处。

  从治煤角度而言,涟源是娄底的缩影,娄底是湖南省的缩影。娄底市委书记治煤展现出的道德自觉和勇气赢得了诸多赞赏,更多人期待其他地区能像娄底一样把更多、更大的腐败煤官投进监狱,斩断官煤之间的利益链条。

  知情人透露,湖南的煤矿数是:2000年1700多家,今年升至2108家。郴州市的资兴市,一平方公里内有19家煤矿。而煤矿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将一些非法矿井并列入“遗留问题矿井”,相关文件说它们将被停产整顿,检查达标后取得相关证件,变成合法矿井。

  什么样的矿井并进“遗留问题矿井”序列,由湖南省煤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定。申请一个“遗留问题矿井”的报批程序如下:由当地乡镇签署意见,报到县市区,交由煤炭局、国土资源局以及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后再送地州市,交给高一级的官员们进行第二次筛选;最后送省里更高一级的官员们审批确认。

  湖南省安监局一位负责人曾被一个非法煤矿矿主找到,请求把自己的煤矿列入“遗留问题矿井”名单,愿意支付50万元到100万元,该

  领导震惊不已。

  湘煤安整(2004)1号文件说,“遗留问题”矿在未取得“四证”之前不能组织生产。凡擅自生产、安全整改达标无望的,在安整期间发生重大事故的矿井,由地方政府取消矿井资格,并及时实施关闭。

  但湖南安监局说,2002年到2003年,湖南批准了399家“遗留问题”矿,至今无一取得“四证”,且绝大多数正在违规开工,极大地刺激了非法煤矿的跟进。

  2003年11月,湖南省安监局发函要求取消衡阳市南阳镇两个煤矿保留矿井资格,但两矿至今无损。安监局工作人员曾被非法矿主质  问:“都没有证明,都是非法矿,凭什么他们放火,我们不能点灯?”

  湖南省安监局有关人士说,最后呈现的局面是不断有非法煤矿开工,拼命挖煤,赚到足够的钱就用来打点官员,再争取进入“遗留问题矿井”圈子,先“漂黑为灰”,再伺机“由黑变白”,实现合法化。

  矿难就在这个混乱过程中产生了。

  (2004年7月28日《中国青年报》)

  不仅“官煤勾结”,而且更有“官”即“煤”造成恶劣事故的现象发生。请看下面这则报道:

  黑龙江“3.14”特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惊暴真相—— 黑心矿主竟是安监局副局长

  今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三区一采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

  随着对事故调查的逐步深入,一个惊人的内幕暴露出来:“3.14”事故矿井的矿主彭国财是国家公务员,担任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黑心矿主竟是安监局副局长,许多干部群众在表示强烈气愤的同时指出,煤矿生产中这种官商勾结、官商一体的现象不根除,无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措施多么严厉,到了井下就会化解归零。

  吃人矿井的老板竟是安监局副局长

  发生事故的小矿井虽然挂着国矿名义,但实际上个人承包的小矿井,年产煤仅3万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随即进驻该矿展开调查。

  失去亲人的张某告诉记者,这个小煤矿实际上是当地安监局一个姓彭的副局长和李作平两人合伙承包的,李作平管生产,姓彭的管“平事”(对付安全检查等)。据记者了解,这位姓彭的副局长的哥彭贵财是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煤集团”)副总经理。彭贵财明知事故矿井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却指使其弟经营该煤矿,冒险作业、突击出煤,为其充当“保护伞”。在事发后,推卸责任,逃避赔偿,干扰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企业,也是我国三大主焦煤基地之一。采访中,许多群众指出,事故井的矿主彭国财和他哥彭贵财,一个担任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一个是七煤集团的副总经理,怎么可能不知道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但他们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身兼“数职”的彭国财和七煤集团的副总经理彭贵财又怎会让“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儿”呢?

  遇难矿工家属杨某说:“新富矿井不是个别现象,许多矿井之所以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冒险作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官商勾结联合办矿,攫取矿工的血汗乃至生命。可谁来管这些煤矿管理人员呢?

  作为主管单位的黑龙江龙煤集团的一位负责人事后反思也十分痛心,他说:“这起发生在国有重点煤矿的事故,暴露出了国有大矿对所辖小井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失管漏控问题。开采方式落后,像“老鼠掏洞”

  张焕佐是七台河“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幸运儿”,爆炸是在他从矿底返回地面几分钟后发生的。由于身兼班头及瓦检员的职务,事发后他就被警方拘留。他的侄子回忆说:“春节开工后,我叔叔时常发愁说井下通风设备不完善,井内出现了循环风,新鲜风进不去,容易出危险。他还说,这情况他向矿上汇报过,但矿主告诉他没事儿,要他不要担心。没想到才几天就出事了!”

  同时失去了三个亲人的张某欲哭无泪:“这矿井我下去过,井下的条件简直恶劣到了极点,巷道只有一米宽,作业面大约只有半米高,我们下去都是趴在地上,一点点在凿煤,这样的条件不出事才怪呢!”

  经调查,事发矿井在生产布局上严重违反了黑龙江省关于“小煤矿井下不能超过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的规定,在安排了一个采煤工作面的同时,又安排了四个掘进工作面,存在着严重的超能力生产问题。

  事故调查组副组长、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五峰对记者说“3.14”事故是黑心矿主要钱不要命,忽视安全造成的。事发矿进井的作业面简直就像老鼠掏洞,采用的是原始落后的开采方式,设备极其简陋。矿主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投入,就连最基本的安全监测瓦斯的瓦斯监控系统都没安装,为工人配备自救器这样的小钱都舍不得花,使事故发生时矿工丧失了生还的机会,有几个矿工是在逃生中遇难的。

  安全监管成“猫怕老鼠”

  “3.14”事故发生在黑龙江煤矿安全大检查期间,而此前同类检查在黑龙江省一直没有中断过,却依然没有阻止事故的发生。

  遇难者家属张某告诉记者,他一年前在这个矿上干活时就经常碰到检查人员。“检查时很容易发现问题,但通常还没等检查人走,小矿就又开工了,检查人员根本不管。”

  张某无奈地说:“这就是有‘人’、有‘关系’,要不你能干煤矿吗?”另一位遇难矿工家属杨某说:“现在的检查不都是这么回事吗?走马观花,什么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也是合格。”

  明知矿井是违法、违纪、违规在生产,但监管部门不敢去监督管理,甚至上级单位去检查时,都有意不让检查组去检查,监管部门对黑井黑矿似乎是“猫怕老鼠”。

  许多群众同时还指出了另一个怪现象,那就是矿井出事后,有关部门往往会拿出一叠停产整顿通知书,可明明违规生产,为什么就管不住呢?停产整顿通知简直成了一些监管人员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据事故调查组人员介绍,“3.14”事故确实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黑龙江省副省长、事故调查组组长刘海生说,在事故发生前,七台河矿业精煤公司安监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佳合分局曾分别于2004年10月3日、11月22日和2005年2月15日三次向该矿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但监管人员却没有及时督查问责,认为下了停产通知便完事大吉了,使得事发矿井仍冒险生产,直到发生事故。

  这起事故,揭开了煤矿安全事故屡禁不止的另一个深层原因,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引起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响。他们指出,由腐败引发的管理缺位现象正像病毒一样侵蚀着当前的煤矿安全体制,使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到了井下难以落到实处。他们呼吁国家尽快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严厉查处与黑心矿主沆瀣一气的国家公务员。

  新华社记者 王茜 梁冬 (新华社哈尔滨5月25日电)

  安监局副局长居然就是矿主,且这黑心矿主“要钱不要命”:“事发矿进井的作业面简直就像老鼠掏洞,采用的是原始落后的开采方式,设备极其简陋。矿主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投入,就连最基本的安全监测瓦斯的瓦斯监控系统都没安装,为工人配备自救器这样的小钱都舍不得花,使事故发生时矿工丧失了生还的机会,有几个矿工是在逃生中遇难的。”由这起事故可以看出,“煤矿生产中这种官商勾结、官商一体的现象不根除,无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措施多么严厉,到了井下就会化解归零。”腐败不除,矿难不已!私有制不灭,工人的生存权难以得到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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