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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良:向我们觉醒中的伟大祖国致敬!(2015年)

作者:张宏良 发布时间:2016-11-27 18:25:29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对中国制订《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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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5天前,我们还在所发文章《俄罗斯立法取缔不受欢迎的外国NGO》中呼吁,中国也应该设立相同法律,以防止西方敌对势力的颠覆活动。没想到今天就看到了人大常委会的公告,宣布《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明天截止(见文后所附)。这里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就是NGO。

  真是太高兴了!多年来中国左翼爱国力量的呼吁,终于实现了。自十八大习总执政以来,中国左翼爱国力量的一系列呼吁和主张,除了诸如“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委员会”等极少数之外,绝大部分都已被中央采纳,变成了现行政策和法规。今天这个限制外国NGO在中国从事颠覆活动的法律,同样是中国左翼爱国力量长期以来的呼吁。

  与这些具体的法律法规相比,迄今为止,中国左翼爱国力量对中国改革最根本的政治影响,也就是被中央采纳的最根本的政治主张,就是废止了“党政分开,权力下放”这个30多年来指导中国改革的根本原则,从根本上扭转了党和国家走上自我颠覆的政治体制改革道路,避免了苏共解散、国家集体悲剧在中国重演。

  未来历史学家将会证明,中国左翼爱国力量这个贡献,对于当时中国的影响和作用,有多么及时,有多么关键多年来我们一直呼吁,党政分开是亡党亡国的历史陷阱。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不执政,等于是在把共产党变成欧洲中世纪末期封建集团那样的寄生性集团,这完全是在为终结党的领导创造历史条件。用心可谓是十分毒辣和深远。

  对此,中国左翼爱国力量,出于对党和国家的高度负责精神,出于对人民群众的赤胆忠心,进行了舍生忘死的坚决抵制和斗争。上界政府最后三年,有关部门把张宏良在各个网站开设的博客关闭达17次之多(根据右派统计,来源于著名右翼文章《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斗争的激烈性。可以说,如果党的十八大再晚开两年,按照党政分开逻辑的政治体制改革就会拉开大幕,中共很可能就会变成第二个苏共,中国很可能就会变成第二个中东。

  曾经有个外国学者问我,中国左翼力量对中国最大的影响是什么?当时我回答说:“中国出了个习近平,就是中国左翼爱国力量对中国最大的影响”。习近平这位马克思主义加民族主义的领导人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现象,是中华民族在崛起或毁灭的十字路口所必然要产生的领导人,是中华民族觉醒的结果,是中国左翼爱国力量长期斗争的结果,而绝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现象,绝不仅仅是由个人素质和能力决定的。历史人物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中国左翼爱国力量的历史斗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产生习近平这位历史人物的根本条件。

  古往今来,中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证明,只要中华民族是觉醒的,就是不可战胜的,任何力量都无法战胜我们,而一定会被我们所战胜。中国左翼爱国力量的根本任务,就是让我们伟大祖国觉醒起来,而要保持党和国家觉醒的秘诀只有一个,就是回归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就是中南海新华门前挂了60多年的那个标语——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

  在以往黑夜如磐的岁月里,在最艰难最绝望的时刻,只要走过新华门前,看到“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那个标语还在,心里就会充满信心,坚信只要还有这句口号在,黑夜就一定会过去,曙光就一定会到来,明天升起的太阳将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亮!说到这里,耳边恰巧传来《二月里来好春光》那句歌声“我们能熬过这最苦的现阶段,反攻的胜利就一定会在眼前。” 向我们觉醒的伟大祖国致敬!

       2015/6/3

  张宏良微信号:Zhanghongliang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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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阅读:

西方妄议中国首次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专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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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时报记者 王渠】4日是中国全国人大上月公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英国路透社1日报道称,一些西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NGO)正施压中国修改草案。他们声称,该草案限制了国外NGO在华的活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建芹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是为外国NGO在中国的合法和正常活动提供法律边界,NGO在任何国家活动都需要遵循该国法律,这是起码的要求。

  美国《纽约时报》1日报道称,根据草案规定,境外NGO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需在公安机关登记。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也要事先取得临时活动许可。有美国媒体评论说,该草案旨在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资金来源和使用的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NG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芹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这是中国第一次为境外NGO专门立法。境外NGO自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注册登记机关一直是民政部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除1989年的《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及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境外基金会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有所规定外,境外NGO一直未被正式纳入中国现行法律体系。

  “中国会关上大门”,《纽约时报》另一篇文章以此为题评论说,7年前,北京奥运会打出“北京欢迎您”的标语,7年后,中国行将出台限制外国NGO的法律,无疑表明中国变得不再那么好客。在路透社获悉的一份机密外交文件中,欧盟批评中国利用此法“禁止不同意见发声”。据报道,一个包括外交、学生、民间和商业团体的联盟正组织起来向中国请愿。

  王建芹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不可否认,许多境外NGO对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作用,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些NGO过分和机械地宣扬西方价值观,甚至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出台该法有利于对境外NGO的活动进行严格规范。香港《南华早报》援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存奎的话说,目前在中国活动的数千家境外NGO中,有政治渗透背景的达数百家。

  事实上,对别有用心的境外NGO保持警惕的不止中国。俄罗斯总统普京5月24日颁布法律,将对俄罗斯的宪法秩序或国防及安全构成危险的境外NGO视为“不受欢迎”的组织。据新德里电视台最近报道,印度内政部表示,近9000家NGO因没有遵守印度相关规定,被吊销在印度运营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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