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三大复兴 > 社会主义复兴

习近平: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董晓彤 发布时间:2016-05-15 21:06:01 来源:思想火炬 字体:   |    |  

 

e77da4bf10ef9d95fbb4f9074c6f5aa2.jpg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科学运用我国古代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并围绕这一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他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坚持发扬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需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也需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宝贵遗产”;“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概括起来讲,这些论述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意思。

  一、真正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需要深刻认识腐败的严重危害,科学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的一贯态度。从毛泽东当年在进北平前夕提出“我们决不当李自成”“希望考个好成绩”的要求,到 60多年后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充分表明我们党一直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保持着清醒的认识。正如习近平指出的:“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

 

  1945年毛泽东与黄炎培的窑洞谈话中提出了“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历史的经验值得借鉴,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纵观历史,我国古代大多数王朝,特别是那些曾经兴盛一时、历时几百年以上的王朝,一般都经历了一个建立、发展、繁荣、衰落、灭亡的周期。导致这些王朝最终灭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腐败泛滥往往是重要原因之一。我们的先人们早就认识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不少盛极一时的王朝在建立初期,往往能够鉴于前朝覆灭的教训,注意励精图治,注重反贪反腐,以争取民心、巩固江山,而到了中期特别是后期,往往奢靡腐败之风滋长蔓延,直至病入膏肓,结果不是人民揭竿而起,就是统治集团内部的某些力量取而代之。这些王朝都没有逃脱这个规律。这也就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

 

  历史上的腐败行为形式多种多样,涉及到生活腐化、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用人不公、群体性腐败等。比如,东汉桓帝时存在严重的卖官鬻爵的现象。“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这说的便是当时选人用人腐败的官场现实。魏晋南北朝时期推行的九品中正制,在实施后期,荐人往往不再考虑才能,而只看家世门第,造成“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局面。群体性腐败则使得利益集团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有权者往往利用手中权力选拔对自身有利的官员,而剔除对自身不利的官员,重门生、重朋党、重利益,东汉中后期的党锢之祸、唐末的牛李党争、明末的宦官专权等,都是这一类腐败现象的代表。正是由于这些腐败现象和行为的产生,加速了古代王朝灭亡。这些腐败行为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的警醒。

 

  今天,我们党内也面临着一些腐败现象的滋扰和侵蚀,这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窝案串案增多;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权权、权钱、权色交易频发;官商勾结和上下勾连交织,利益输送手段隐蔽、方式多样;有的公然对抗、妨碍组织审查,形成“拦路虎”等。这些腐败现象的存在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开来,后果不堪设想,那就有可能发生毛泽东同志所形象比喻的‘霸王别姬’了”。这也就是党中央所以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一起确立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的重要原因。也正因如此,习近平特别强调,历史周期率问题至今对中国共产党都是很好的鞭策和警示。

 

  其实,这个历史周期率在当今世界上也是有所表现的。这些年来,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失去了政权,一些本来稳固的政权垮台了。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贪污腐败盛行而又得不到有效遏制,弄得民怨盈涂,一有风吹草动,社会就动荡不已,最后导致政权垮台。因此,习近平强调:“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

  二、注意借鉴我国历史上在廉政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的思想智慧和有益做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今日中国由昨日中国发展而来。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可以给人类带来很多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开创明天的智慧。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我国古代反腐倡廉的许多思想和实践,体现了我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对廉政问题的缜密思考,体现了我国古代政治文明的卓越智慧。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科学运用我国历史上形成的有益思想和实践经验,可以使我们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我们应该主要借鉴历史上哪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呢?概括地讲,主要包含廉政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两方面。

 

  (一)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

 

  我国历史上的廉政文化建设经验可以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思想,都能给今天的反腐倡廉建设以重要启示。这些思想中,民惟邦本、政得其民,为政以德、正己修身的思想尤其值得借鉴。

 

  先说民惟邦本、政得其民。尽管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强调的“民惟邦本、政得其民”与今天我们党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有着本质区别,但它突出了人民群众的力量,对于教育各级官吏廉洁从政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民惟邦本”一词出自《尚书·五子之歌》,原文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国家与百姓休戚与共,百姓安方国家安。此后,这一思想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比如,《孟子》中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中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新书》中的“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等等。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的思想所强调的以民为本、施行仁政、顺应民心、勤政爱民等内容,随我国封建社会儒家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确立而渗透到政治文化与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尽管这些有益思想由于封建社会制度的局限不可能真正得到贯彻执行,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教育和约束了各级官吏,成为历朝历代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引用体现这一思想的古诗文,用以强调增强党的宗旨意识的极端重要性。他引用“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说明“人从水中能看到自己的形象,观察人民就能知道治理得好不好”;引用“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表达“我们共产党人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更要有这样的情怀,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心”;引用“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强调要“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再说为政以德、正己修身。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我国古代历史上形成了为政以德、正己修身的道德建设思想,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都高度重视道德建设特别是为政者的道德建设。比如,在坚守道德底线方面,强调“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树立个人理想方面,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在正身律己方面,强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在勤俭节约方面,强调“惟俭可以助廉”,“克勤于邦,克俭于家”,等等。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党内存在的“四风”问题,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从某种意义上说,根源就在于思想防线不牢固、党性修养不够强、理想信念不坚定。而我国古代丰富的道德建设思想,恰好能够为加强全党的思想建设和全社会的道德建设提供重要参鉴。习近平在强调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时特别注重引用古代历史上道德建设方面的名言佳句,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忧道不忧贫”;“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公生明,廉生威”;“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等等。这其中蕴含的丰富内涵对于今天廉政文化建设仍然富有启发意义。

  (二)关于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

  我国历史上很早就有监察、御史、弹劾、谏官等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有不少在古代反腐倡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们今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仍具有借鉴意义。梳理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经验,其中选用制度、监察制度、法律制度中的有益经验,尤其值得我们今天借鉴。

 

  选用制度。我国古代的选用制度在体现选人用人的公平性方面,留下了许多有益经验。比如,科举制、回避制、基层选拔等。首先,我国古代选拔制度的设计,经历了汉代察举制、魏晋九品中正制、隋唐科举制的制度演变而逐渐完善,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选人过程中的徇私舞弊。尤其是科举制,以相对公平的考试制度选拔官吏,打破了门第高下和士族寒门的限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其次,避籍、避亲、避近等回避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官吏选拔过程中的任人唯亲现象。再次,重视基层工作经验也是历史上官吏选拔的一个重要原则,“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说的便是要从基层官吏中选拔高级干部,唐代狄仁杰、宋代王安石等都是从县令、知县等基层官吏一步步成长起来的。我国古代选用制度的许多有益做法,与我们今天干部选用的许多侧重点都有契合之处。

 

  监察制度。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注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于我们今天加强权力制约、完善监督体系等,具有借鉴意义。比如,我们今天正在运用和加强的巡视制度,也借鉴了我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有益成分。我国古代巡视制度是由汉代刺史制度逐渐发展而来的。汉代在秦代监御史制度基础上确立了刺史制度,就具体职责而言,刺史定期巡视所监察的郡国,通过接触民众了解守官的各项行为和治理效果,向中央政府报告。此后,经过隋唐向地方派出监察御史,宋代在地方设立监司,元代设提刑按察使,直到明代确立御史巡按制度,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逐步确立并完善。我国古代巡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留下了一些有益做法,比如,巡视官员的范围职责有明确规定,巡视的时间有充分保证,保证了巡视的有效性;巡视官员具有流动性,不长驻一地,降低了与地方官员官官相护的可能性;巡视官员通常是直接对上负责,保证了行使职权的独立性,等等。这些有益做法,对于我们今天结合新的实际,完善目前的巡视制度,更好地发挥巡视组作为中央“侦察兵”和“千里眼”的作用,无疑有着重要意义。

 

  法律制度。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对于官员钱财物的规定十分严格,对于贪腐的惩治态度十分严厉。比如,秦汉时期规定,官吏贪污“十金”即十万钱以上者为重罪,要处以死刑;汉代官吏若贪污,则不得再被任用甚至其子孙也不得为官。我国古代法律对于官员钱财物的管理也有明确规定,《汉律》的《传食律》对官吏出行消费的细目都有记录,唐代《职制律》中也有根据等级使用车马船的规定,元代法令规定官吏出行接受宴请馈赠均要论罪,等等。在惩治腐败的制度建设问题上,连我国古代王朝都能有这样的认识和实践,对于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就更应该以更加完善的制度来严厉惩治腐败。

 

  总之,我国历史上这些丰富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是我们今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可以借鉴的宝贵思想智慧,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和总结。

  三、运用我国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在于汲取历史教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着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毋须讳言,我国历史上形成的反腐倡廉的思想和实践带有旧社会的烙印和局限性,但其积极意义也是不容否定的。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关于怎样科学运用我国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有关内容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深刻认识并认真汲取历史教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关于如何跳出中国历代王朝兴亡的历史周期率问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说得非常明白:“核心的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因此,习近平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打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变色,不变质,就一定能够跳出这个历史周期率。全党一定要牢记毛泽东提出的“我们决不当李自成”的深刻警示,牢记“两个务必”,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着力解决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性课题,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其视为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对这项工作始终抓得很紧。十八大闭幕后不久,中央政治局就制定了八项规定,随后又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而又在县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此后又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等等。这些重要举措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夯实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切入点。同时,党中央坚持以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三年多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关键在党。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从思想上警醒起来,牢记“两个务必”,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二)科学汲取有益的思想智慧,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但从思想上抓起具有基础性作用。我国历史上形成的丰富思想智慧,对于我们今天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结合今天的形势任务,重点要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道德修养三方面的养成教育。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我国古代历史上早已形成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浓厚的家国理想情怀,虽然这些思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不能简单类比,但其中心系百姓、为天下黎民谋利益的情怀却有一定相通之处。习近平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员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他强调,“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同时,精神上补“钙”非一朝一夕之事,党员干部必须在实践中经常补、不断补,筑牢思想之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要加强党性修养。我国历史上关于“民惟邦本”“天下为公”的思想智慧,对于今天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有一定借鉴意义。培养干部,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什么是党性?习近平明确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因此,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实则是公私二字。作为党的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就要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对此,习近平特别强调:“要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

 

  三要加强道德修养。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我们要科学汲取我国历史上形成的恪守良知、见贤思齐等追求高尚道德情操的有益思想智慧,提升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境界,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习近平说:“德是首要、是方向,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营造良好家风,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三)科学汲取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着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二者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一个时期以来,很多腐败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其症结就在于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败?我国古代历史上丰富的制度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智慧,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立足现实加以继承和创新。

 

  要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吸收古代监察制度的有益做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要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要强化巡视监督,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近平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2016年 1月 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便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这两个文件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习近平指出:“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尤其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通过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此外,我们还要汲取我国古代在选人用人制度方面的有益经验,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要求,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注重基层工作经验,让年轻干部经过必要的台阶、递进式的历练和培养;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

 

  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总之,我国古代反腐倡廉的思想和实践中蕴含着丰富的可以为今天提供借鉴的历史智慧。这些智慧可以大致概括为一条,就是制度与道德并用,既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官员的监督和约束,又特别注重道德教育对官员行职履责的自觉性的塑造。从这条历史智慧出发,我们今天的反腐倡廉建设,就是既要筑牢制度和法律的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和法律的笼子里,坚持依法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威慑力,坚持完善法规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作用,又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觉自律意识。只有这样,反腐倡廉建设才能取得根本性的实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才可能真正形成。

  (来源:党的文献;作者:董晓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助理编辑)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