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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广西“黑老大”能提前出狱?

作者:郭喜林  更新时间:2020-11-21 14:27:32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为什么有的涉黑组织会打而不绝,死而复生?“这一定程度上与以前‘打财断血’不彻底紧密相关。”2000年4月,张氏家族的头目张树林被判处死刑,而他的兄弟张树辉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张树辉在狱中被3次违规减刑,仅在监狱待了6年半就刑满释放。出狱后,张树辉暴力讨债逼死人命(澎湃新闻网2020年11月18日)。

  张树辉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却能在监狱服刑期间顺顺溜溜给他违规减刑3次。如果没有权力保护伞从中作梗,张树辉就不会提前8年出狱。而且,这个权力保护伞绝不是监狱里普通狱警能够做到的,这是拥有绝对决策权力的领导才能做到的。

  如果张树辉的亲戚关系里没有这样的特权人物,那就必然存在着权钱交易行为。我们真的想不到,一个管理犯人的监狱和主管监狱的司法机关,竟然能堂而皇之为罪犯连续减刑三次。而且,每次减刑的幅度都在两年以上。难道张树辉在监狱里的表现真的符合减刑规定吗?不符合减刑规定,又是如何通过违法操作,给张树辉编造虚假立功表现证据的?如果没有权力高压,强迫监狱里的下级管理人员按照减刑程序“编故事”,张树辉是无法获得减刑的。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监狱里为张树辉编造的立功表现又是怎么骗过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如果没有一个超强的权力保护伞,恐怕这些关口是无法蒙蔽过关的。这样的司法权力腐败,不仅肆意践踏了党纪国法权威,而且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应有的公平正义和社会公德。当张树辉违规减刑提前8年出狱的权力腐败丑闻被曝光后,受到依法追究的绝不能仅仅是将张树辉重新收监服刑,而应该是用党纪国法坚决打张树辉所拥有的权力保护伞。

  司法中的权力腐败,必须用党纪国法实施零容忍,绝不能让任何一个权力保护伞逍遥法外。而且,不管涉及到哪一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心慈手软。

  更重要的是,必须在政法机关系统认真开展深刻反思。而且,必须把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和短板堵严补齐。只有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健全法治体系,才能真正避免类似的司法权力腐败案件不再发生;只有把预防司法权力腐败的防护墙筑牢,并形成极其强大的法律震慑力,才能用党纪国法确保司法的社会公平正义不被权力腐败所侵蚀。

  广西“黑老大”张树辉违规减刑提前8年出狱的典型案例说明,政法系统的权力责任清单必须公之于众,并把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的责任追究真正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使责任追究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有效遏制司法工作中的权力腐败,才能让党政领导干部不敢滥用职权,并时刻敬畏党纪国法权威。但是,遏制司法权力腐败最有效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加大惩治力度,才能让更多政法工作者受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只有用党纪国法把权力保护伞连根拔起,打黑除恶斗争才能大见成效,并彻底杜绝“黑老大”提前出狱继续危害社会的恶性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