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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崇事件:北大女生被美军强奸 引民众抗议

作者:黄加佳   更新时间:2020-06-26 13:20:15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石头

  2015年01月13日

  导读:1946年12月24日夜,19岁的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在去东单平安电影院看电影途中,被驻华美军士兵强奸。这一事件引起了北平乃至全国大学生和民众的愤慨。几十个城市的学生和市民游行示威,抗议美军暴行。

抗议美军暴行的清华、燕京、辅仁大学游行队伍在沙滩红楼与北大队伍会合。

抗议美军暴行的清华大学游行队伍。

北平抗议美军暴行的各校大学生在军调部(即协和医院)门前高呼口号。

1947年,美国海军陆战队撤离北平。火车上写着:“不再有中国任务!顶好!”

1947年初,南京,张贴着抗议美军暴行标语的金陵大学主大门。

  2014年底,一位命运跌宕的老人安然辞世。那个以她的曾用名记录的历史事件,再一次回到公众视野。

  1946年12月24日夜,19岁的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在去东单平安电影院看电影途中,被驻华美军士兵强奸。这一事件引起了北平乃至全国大学生和民众的愤慨。几十个城市的学生和市民游行示威,抗议美军暴行。

  “沈崇事件”发生后,国民党当局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放出许多莫须有的传言,说什么强奸不曾发生,甚至试图嫁祸于中共,指沈崇为延安特工,“沈崇事件”为故意炮制……

  施暴的美国兵先是被美军驻华军事法庭宣判有罪,不久后即被美军海军部推翻判决,施暴者无罪释放,逍遥法外。一起证据确凿的刑事案件,却在国家政治的角力中黑白颠倒。

  遭受了身心双重创伤的沈崇,此后改了名字,试图远离舆论的风暴眼,但在这之后的几十年间,种种关于“沈崇事件”的猜测、“揭秘”时有出现,给确凿无疑的真相涂抹污渍。直到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去世,又有沉渣泛起。

  沈崇的遭遇,是一个民族苦难时代的写照。回溯“沈崇事件”,回望的是一段本毋庸置疑的真相和悲情。

  案发“平安夜”

  1946年12月24日是西方传统的“平安夜”。然而在寒冷的中国北方城市——北平,当时还很少有人热衷于过这个“洋节”。天色一暗,马路上便冷冷清清。

  晚上8点多,国民党第十一战区长官部修理班工人孟昭杰从修理班出来,打算去隔壁的平安电影院门口买包烟。平安电影院就在今天东方广场的位置。孟昭杰一出门,就听见电影院对面东单练兵场旁的树林里有女人的哭声。黑灯瞎火的,他不敢贸然行动,于是回到修理班叫来同事强志新、赵泽田、马文彬、赵玉峰四人。这五个人打着手电筒,进入小树林一探究竟。后来,孟昭杰在法庭上作证说,他们看见距自己一丈多远,有一个美国兵站着。距离他一二尺处,有一个美国兵与一个女人躺在地下。由于手里没有武器,对方又是美国兵,所以一干人决定去平安电影院报警。

  当时,电影院最后一排座位是“弹压席”,专供持枪军警执勤、维持电影院内的治安。这也是国民政府在“戡乱”时期的一大发明。孟昭杰等人跑进电影院,向警察报告,东单练兵场旁的小树林里,有美军士兵在强奸中国妇女。正在执勤的警察唐文华、王桐二人,手执步枪,随5人又一次来到小树林。

  他们眼前的情景与之前一模一样。看见警察来了,把风的美国兵迎面走过来,居然要夺唐文华手里的枪。当时,驻华美军的蛮横是出了名的,虽然警察手里有枪,但也不敢贸然采取行动。于是,一群人又退了出来,打算去王府井路口找交警帮忙。

  正巧,他们碰上了正在巡逻的士兵关德俊、刘志平。众人带着关、刘二人再一次来到事发现场。美国兵与那名女子仍躺在地上,不过把风的美国兵已经跑了。关、刘二人见状,喝令美国兵站起来。那美国兵态度十分蛮横,挥手就向关德俊打来。众人一拥而上,才将他制服。他们押着美国兵和中国女子走到东单路口,恰好遇到一辆正在巡逻的中美警宪联络室的巡逻车。根据1943年中美双方签订的《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规定,美国军人在中国犯罪,归美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于是,肇事美国兵被巡逻车带回了美海军宪兵司令部。经讯问,这名行凶的美国兵名叫皮尔逊,受害的中国女子名叫沈崇。

  简单录过口供后,沈崇被美军移交给北平市警察局,此时沈崇的表姐夫杨振清也闻讯赶到了。为了取证,警察将沈崇送到医院检查。经过一夜的检查身体、录口供,沈崇回到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8点了。

  虽然知情人不多,但没有不透风的墙,这起案件还是让媒体发现了。北平一家民办新闻机构——亚光新闻社在第一时间报道了此案。这篇名为《女生看电影归途被侮辱》的稿子写道:

  大学女生某,年十九岁。昨晚九时,赴平安电影院看最后一场《民族至上》影片。散场后,忽见身后有美兵二人尾随。迄行至东单大操场地方,该二美兵即对该女施以无礼。该女一人难敌四手,大呼救命。适有行路人闻知,急赴内七分局一段报告。有警士电知中美警宪兵联络室,派员赴肇事地点查看。美兵已逃去其一,当将余一美兵带走,该女生被强奸后,送往警察医院,检查后,转送警局办理。

  撰写这篇报道的记者是亚光新闻社总编辑王柱宇。由于他是从一名洋车夫口中得知此事的,所以报道中有不少细节与事实有出入。不过,报道对事件本身的叙述,还是非常清晰完整的。

  亚光新闻社前脚刚把这篇电稿发给北平各报纸,北平警察局长汤永咸后脚就得到了线报。自从24日夜里接到报案后,汤永咸就高度重视。当时,国内关于驻华美军暴行的抗议声已沸反盈天,而今又发生美国兵强奸女大学生的恶性事件。作为警察局长,汤永咸脑子里想的全是怎么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千万不能闹出什么乱子来。

  于是,他紧急约见了亚光新闻社和收到电稿的几家报纸的负责人,一方面要求各媒体不得刊登此消息,另一方面致电国民党中央通讯社,要中央社通知全国各媒体,不得刊登这则消息。

  然而,北平各媒体并不听汤永咸和中央社的招呼。26日,《北平日报》、《世界日报》、《经世日报》、《新生报》、《新民报》5家报纸刊登了这篇报道。《新民报》更别出心裁地把中央通讯社发来的禁令也登了出来。

  汤永咸“大事化小”的企图不但没有达成,反而让媒体弄了一个灰头土脸。据说,第二天《新民报》的当班编辑方奈何,被汤永咸找去臭骂了一通。

  然而,正如方奈何的名字一样,汤永咸也奈何不了众媒体。这则新闻一经公布,便引起北平乃至全国的关注。

  谁是苦主?

  “美国大兵强奸中国女生”的新闻,瞬间点燃了全国人民的怒火。然而,就在人们纷纷要求严惩凶手时,对受害者身份的质疑,也在国民党官方的授意下暗暗滋长。12月28日,《新民报》刊登了一篇国民党中央通讯社的电稿。文中写道:“该女二十余岁,似系良家妇女,仅云曾在本市某学校就读……经检查后,只判断其曾受强暴之胁迫,尚无显著被奸污之迹象……”

  “似系良家妇女”云云的言外之意,实是暗示受害者未必是良家妇女,而“尚无显著被奸污之迹象”,也明显是在为犯罪分子开脱。

  在中央社文章的鼓噪下,前后又有几家媒体抛出了“受害者身份可疑”论。有的报纸称,“美兵是否与沈女士认识须加以调查”;有的称,“沈系在影院和美兵搭过话”;还有的杜撰出“少女勾引,彼系狎游,并言定夜渡资”的无稽之谈。

  泼污受害人的言论,甚至蔓延到了大学校园。12月27日,有人在北京大学壁报中发现一则名为“情报网”的壁报。壁报以知情人的口吻写道:“最近延安曾派若干女工作人员赴各地,专门以各种技术诱惑美军,造成事件。”

  面对造谣中伤,北京大学的学生们找到北大训导长陈雪屏,让他出面主持公道。然而,陈雪屏却轻描淡写地说:“该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学生,同学何必如此铺张?”事实上,陈雪屏不但是受害者沈崇所在的北大先修班委员会主任委员,而且还是沈崇的远房亲戚。

  为了搞清楚受害者的真实身份,《益世报》记者刘时平展开了调查。起初,他听说受害人是辅仁大学的学生。于是,刘时平来到辅仁。一打听,这里还真有个叫沈崇的女生。当他找到这位沈小姐并询问24日晚上她可曾去平安电影院看电影时,这名女生非常诧异。这时,刘时平才知道此沈崇非彼沈崇,只是同名同姓而已。

  而后,又有人推测“沈崇”可能是北大的学生。于是,他又来到北京大学注册组。在学校的注册卡片上,刘时平果然找到了沈崇的名字:“沈崇,十九岁,福建闽侯人,先修班文法组新生。永久通讯处:上海古拔路二十五号。”

  找到沈崇的注册卡后,北大注册组的刘主任对刘时平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对外声张,因为训导长陈雪屏老早就吩咐过不许外人查看。

  刘时平可不管这一套,他不但把沈崇的注册卡公之于众,而且还打听到沈崇在北京的住处。据知情人讲,沈崇是通宿生(即既可以住在学校,也可以住家里的学生),已经好几天没来上学了。她现在寄住在东城八面槽甘雨胡同表姐家,至于门牌号,则没人知道。

  于是,刘时平马不停蹄地来到甘雨胡同。他施展开记者搞调查报道的专业素质,跟当地派出所打听有无沈家。刘时平自称是沈崇的亲戚,刚从上海来探望沈崇。值班警察一查户口册,还真找到甘雨胡同14号杨振清家,正住着一位从上海刚来不久的沈小姐。

  刘时平来到甘雨胡同14号,在朱漆大门上按了一下电铃,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得知刘时平是来找沈崇的,老太太迟疑了半晌,答道:“回去问一下。”刘时平在门口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老太太才出来说:“没有这个人。”

  就在刘时平垂头丧气地打算无功而返时,一名邮差正好上门,手里拿着一封杨振清先生转交沈崇的信。一看信皮,刘时平知道自己并没有找错,于是跟着邮差大摇大摆地走进了院子。

  看到记者已经进门了,沈崇的表姐杨太太只好在客厅中接受了采访。杨太太告诉刘时平,沈崇的祖父是清末重臣、两江总督沈葆祯,父亲是国民政府交通部处长沈劭。杨太太说:“沈家是福建的世家,只要提起姓沈的,当地没有一个不知道的。”因此,他们都希望此案能低调处理,保全沈崇和整个家族的颜面。

  据杨太太讲,沈崇12月初刚刚乘船来到北京,是本届北大先修班在上海录取的新生。先修班也就是大学的预科。民国时期,许多大学都招收先修班。先修班的学生经过考试才能成为大学的正式学生。不过与普通的高中生比,先修班的学生考中的几率要大得多。

  案发当天,北大先修班学生因对校方安排的课程不满,正在闹罢课,所以沈崇没去学校,而是住在表姐家。这样她才有机会去看电影。

  沈崇的身份,终于真相大白。她既不是风尘女子,也不是“延安派来的”,而是一位出自名门的大家闺秀。

  学潮汹涌

  虽然沈崇的身份已经查明,但社会上对她的恶意中伤,还是铺天盖地。北大校园里就有壁报公然诬陷该事件是“八路军有意唆使一个女孩子调戏美军,以致招辱”。面对国民党当局授意下的泼污,联想到驻华美军此前的种种暴行,北大的学生们群情激愤,一场学生运动已箭在弦上。

  “沈崇事件”虽然与共产党毫无瓜葛,但面对一场轰轰烈烈的抗暴运动,北平地下党也行动起来。当时,北平地下党学委有南北系之分,南系指原在西南联大就读的党员,北系指中共中央华北局城工部领导下的地下党。26日,北系学委佘涤清与南系学委袁永熙接了头。佘涤清回忆,他们认为应该抓住“沈崇事件”,激发广大群众的民族义愤,放手发动同学们掀起抗议运动。

  12月27日晚,北大各系、各社团代表聚集在北大沙滩北院礼堂开会。没想到会议刚开始,就闯进一批法学院的三青团团员。他们说:“我们没有系级代表,我们就代表我们班。”与会同学见来者不善,便纷纷派人回宿舍叫人到会场助阵。不一会儿,会场上就聚集了五六百名学生,群情激昂。有的说:“美军强奸了她,就是强奸了中国的灵魂。”有的要求:“美军退出中国。”突然,有人冒出一句:“一二·一运动中有人因捐款发了财。”这下可把同学们惹火了,大家嚷嚷着要揪出这个造谣之徒。眼看会场秩序大乱,主持会议的中共地下党员刘俊英提出按同学们的提案表决。她说:“不赞成抗议美军暴行的请举手。”“不赞成严惩凶手的请举手!”三青团员们没料到刘俊英有这手儿,虽然他们是成心来搅局的,但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反对严惩凶手。

  最终,大会顺利通过了三项要求,即组织中美联合法庭公开审判暴徒;美国最高当局公开道歉;美军退出中国。

  北大的学生代表大会开得很成功,北平地下党组织认为,组织全市大学生游行示威的时机已经成熟。29日午后,前往清华、燕大、中法、师大等大学联络的同志纷纷带回了好消息,各学校纷纷响应了游行的号召。于是,党组织决定当晚由“抗暴筹委会”出面,在北大北楼礼堂召开大会讨论第二天的行动。

  眼看学潮渐起,国民党当局也不会坐视不理。当晚6点多,大会即将召开时,北大沙滩校园突然闯进几辆吉普车和大卡车。一百多名手执木棍、腰悬手枪的国民党特务和暴徒,自称是中国大学、华北文法学院和辅仁大学的学生闯入会场。

  “抗暴筹委会”的同学一看来者不善,连忙出面说:“今晚我们北大自己开系级代表大会,并没有邀请外校的同学。”可特务们不肯善罢甘休,他们叫嚣着:“他妈的,老子们来了,会又不开了。”而后,他们捣毁了筹委会办公室,自称各大学“代表”开起会来。他们宣布成立“北平各大学学生正义联合会”,表示“誓为政府后盾”、“决不采取罢课游行手段以免荒废学业”、“信任政府合理解决此案”。临走,他们威胁筹委会的同学说,明天不许游行,否则机枪伺候。

  特务们的卑劣行径引起同学们的反感,大家纷纷表示第二天一定要游行示威,绝不能示弱。与此同时,清华和燕京两所大学的学生也行动起来。虽然校园远在西郊,但早上8点他们就出发了。清华和燕京两校的同学手举“抗议美军暴行大游行”的横幅,从西郊一路进城。经过辅仁大学门口时,几百名辅仁的大学生冲出校门,加入到游行队伍中。

  面对越来越庞大的游行队伍,各校领队决定成立一个临时指挥小组。队伍以数百辆自行车为先导,后面依次是清华、燕京、朝阳、中法、辅仁、师大等学校队伍,北大的1500名学生殿后。沿途还有一些市民、学生陆续加入。据当时的报纸估计,这次大游行有将近万人参加。

  队伍从沙滩出发,经东皇城根、东华门大街、王府井大街,抵达东单三条的军调部所在地(今协和医院)。在军调部门口,同学们用英语齐声喊道:“Get out,U.S.Army.We hate you!”(“滚出去,美国兵。我们恨你们!”)可笑的是,听到这些口号,几名美军从窗口探出头来答道:“Yes,we want!”(“是的,我们也想这样!”)

  而后,游行队伍来到案件发生地——东单练兵场。北大女生李凤仪朗诵了《给受难者》,在场的同学们则齐唱《打倒列强》。许多当年参加过游行的老人回忆,那场面非常悲壮。

  最后,学生们向北平行辕提出了四项要求,即要求美军撤出中国;成立中美联合法庭公开审理肇事美兵;美军撤离前要与中国人隔离,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公布此案之经过真相。

  焦头烂额的国府

  北平学生的这次游行请愿活动,很快赢得了全国范围内的支持。上海、天津、重庆、杭州、香港民众……乃至海外华侨纷纷发动了游行示威活动。一场反对美军暴行的运动席卷了全国。至1947年1月10日,反美运动已经波及14个省26个城市,其中18个城市发生了罢课、游行,参与人数达到50万人以上。这使正在想方设法献媚美国,以期赢得更多物资援助的国民政府感到焦头烂额。

  其实,在“沈崇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国民党最高当局就感到事情可能产生严重的连锁反应。

  据台北“国史馆”的《事略稿本》记载,1946年12月30日,蒋介石专门就北平学潮一事对蒋经国有所指示。第二天,蒋介石设晚宴为美国驻华特使马歇尔庆祝生日时,还特别与马歇尔研究了如何应对因“沈崇事件”而引起的学潮。同一天,蒋介石在发表的《三十六年元旦告全国同胞广播词》中,旁敲侧击地告诫青年不要“对环境过于敏感,对现实过于苛求,对自身缺乏定力”,并被“别有作用的政客野心家所煽惑”,流于偏激,“彷徨于烦闷愤慨之中”,“消耗于空洞无当的政治斗争之内”。这些议论显然都是针对“沈崇事件”引起的连锁反应而发的。

  蒋介石自己也清楚,这样一篇官样文章的讲话,对于消弭民众的不满情绪不会发生太大作用。1947年元旦前后的几天,他的活动始终围绕着这件事进行。1947年1月2日,他召见了外交部长王世杰和教育部长朱家骅,问他们有何对策处理学潮?同天下午,他又召见了美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所谈的话题自然也是围绕着“美军强奸女生事件”。甚至在蒋介石自己写的“上周反省录”中也有“美军奸淫女生,以致激起学潮,此所不及防者也”一条。可见,这件事已经成为蒋介石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蒋介石之所以如此重视“沈崇事件”,当然不是因为这起事件本身,他更加关注的是此事会不会影响美国对国民党当局的物资援助。

  二战结束以后,中国战区美军司令兼蒋介石的参谋长魏德迈曾这样评价当时的远东局势,他认为,随着战后两极格局的出现,中国成为美苏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竞技场。如果中共取得胜利,那么苏联也就控制了欧亚大陆。在国共冲突中,美国只有站在蒋介石一边,才能保证中国站在美国一边。

  为了支持蒋介石集团打垮共产党,自抗战结束后,美国政府给予了国民党大量的军事和物资援助。据美国政府各有关机构向美国财政部的报告显示,截至1948年6月30日,美国移让给国民政府的租借物资总价值达7.81亿美元。这个数字几乎与整个抗战期间美国援华物资差不多。可以说,美国的援助是国民党赖以战胜共产党最有力的杀手锏。因此,国民政府对美国方面的态度尤为关切,而援华物资也成为美国控制蒋介石的最有效手段。国共内战爆发后,美国便接长不短地用停止援华来敲打蒋介石。1946年8月,杜鲁门就发布了军火禁运的行政命令,宣布停止向中国政府提供可能与内战有关的部分货品,不再发放向中国政府出口作战物资的许可证。

  “沈崇事件”发生时,恰逢美国对国民政府实行武器禁运期间,蒋介石正在想方设法恢复美国的武器援助。这个节骨眼上,他自然不愿意为一件刑事案件坏了大局。于是,在处理“沈崇事件”的过程中,国民政府始终希望将其局限于单纯刑事案件的范畴内,避免上升到政治层面。

  如何消弭民间的不满,光靠高高在上的说教是不行的。国民党当局也知道,尽快开庭审判,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才是正途。因此,1946年12月28日北平市政府就向美军当局提出了严重抗议,要求美军道歉、惩凶、赔偿,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1947年1月2日,北平市政府外事处处长左明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案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近期就将进入司法程序。不过,与公众期待不同的是,审理此案的法庭并不是中美联合法庭,而是美方组织的法庭。

  沈崇出庭

  强奸案发生后,北平市警察局会同美方宪兵经过调查讯问,查明沈崇确实受到伤害,皮尔逊强奸情况属实。随后,皮尔逊交由美方看押。

  这是依据1943年6月9日中美双方签订的《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第一条:美国军人在中国犯罪,“归美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北平市警察局的处置是依照中美双方处理类似案件的常规进行的,即会同美方将案情基本查清后,将肇事者交给美方拘押和审讯。

  很明显,这个条例的规定非常类似于殖民地时代的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实际上是帝国主义国家在殖民地国家享有的一种非法特权。中国虽然在1943年宣布废除领事裁判权,但《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却把领事裁判权换汤不换药地为美军保留了下来。抗战结束后的1946年9月20日,蒋介石又致电司法行政部,提议将该条例的有效期延长“至在华美军全部撤离后为止”。

  于是,司法部颁布《防止美军人员刑事案件发生及确保受害人获致公允裁判注意事项》,要求“各地治安机关,应随时告诫当地人民,勿于美军驻扎处所,及附近地带,逗留窥探,藉免误会。如遇美军酗酒,或藉端滋事时,并应劝导在场民众疏散,不得围观”。国防部更规定,在华美军顾问团官员眷属犯法,“甲:肇事人员,请免逮捕;乙:如车辆肇事,请免充公;丙:请协助肇事人员以电话立即报告美军宪警,以便到场调查该案”。

  根据这些规定,中国法庭无权审理“沈崇案”,是非曲直只能交由美国人去评说。换言之,有了这个规定,“沈崇事件”的最终结果,其实从一开始就不由中国决定,只能取决于美方。

  对此,北平大学生和广大民众非常不满。当时正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地下党员张大中晚年回忆,同学们对美国单方面组织审判丝毫没有欢迎的表示,他们认为这样的法庭根本就不合法。

  虽然不尽人意,但“沈崇案”总算是开庭了。1947年1月17日,沈崇在其父沈劭、北京大学校长胡适和表姐夫杨振清的陪同下来到了法庭。

  在法庭上,沈崇回忆了当天被美国兵强奸的全过程。1946年12月24日晚上,她独自一人去平安电影院看电影。走到东长安街北街时,两个美国兵忽然一左一右抓住她,并把她架到路边的小树林里。当时,正好驶过一辆汽车,沈崇刚要呼救,就被美国兵堵住了嘴。在小树林中,沈崇奋力挣扎,但一名美军按住了她的身体,另一名美军强奸了她。这时,沈崇看到有手电筒光闪烁,便连忙高呼“救命”。而两名美军又将她拖到另外一个地点,再一次强奸了她。警察赶到后,沈崇便被带到警局录口供,并到警察医院做了检查。

  为沈崇检查身体的是时任警察医院院长、日本帝国大学医学博士王和诚。当被问到沈崇的检查结果时,王和诚以医学专业术语描述了沈崇私处的创伤。他认为,“这处裂痕是用暴力在不正常性交下造成的。”

  案发次日下午,美国军医克拉克也曾给沈崇做过身体检查。他说,当天他发现沈崇有三处伤痕。他的描述更谨慎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些伤痕“很可能是初次性交所致。”

  即便是现代人,也必须要为沈崇的勇气击节称赞。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失节事大”,很多有类似遭遇的女性要么忍辱沉默,要么以死殉节。可沈崇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走上了法庭,诉诸法律——尽管那是施暴者所在国的特别法庭。

  庭讯的记录是冰冷而简单的事实陈述,沈崇的真实遭遇远比这些记录更为痛苦。

  1947年1月6日,就在案件开庭前不久,《燕京新闻》登载了《沈女士访问记》,燕京大学新闻系学生记者石美浩采访了沈崇和她的家人,当事人的回忆,让凄惨遭遇的更多细节公之于众,至今读来仍令人齿冷心寒。

  据石美浩在文中记录,“记者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跨进了沈小姐现在住着的杨公馆。这是十分难得的访问。假如不是记者与杨府熟悉的话,这个访问怕是不可能的事。”他见到的沈崇“脸色很苍白,但态度镇静严肃,穿的是蓝布旗袍,绒布鞋,毫无奢侈浮华之气。”

  《沈女士访问记》记载:当被污之后,来了一个警察……他先猛烈地掴小姐一个耳光,喝道:

  “你究竟赚他几块美金?”

  “谁赚他美金,我不认得他,他侮辱了我……我是大学生!”沈小姐刚遭美兵损害,复受中国警察同胞之残暴,悲痛无力地回答。

  “既然你是大学生,他说的话你给我翻译一句。”警察同胞还在逞威,“大学生不会不懂英文”,他回身恭敬地叫美兵说一句英文。

  狡猾的美兵看着这个警察,懒懒地说:

  “She is my friend”。

  “她是我的朋友”。她照着翻译。

  拍!又是一个耳光凶猛地打过来。

  “妈的,你说不认得他?他不是说你是他的朋友?”

  “这是我翻译他说的。”

  “你住在什么地方?”警察问。

  “××胡同××号杨公馆。”

  “呸,你住在那儿?你配住那儿?你只配住苏州胡同!”警察非常侮蔑地说。

  需要说明的是,《沈女士访问记》里的记载与后来庭审中北平警察局相关证人提供的证词并不一致,这篇文章的遣词酌句也有很明显的情感倾向。不过,联系到案件发生后外媒和造谣者泼污沈崇“收受美军5美金”的流言,文中的细节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沈崇事件:北大女生被美军强奸 引民众抗议(图)

  2015年01月13日 09:19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黄加佳

  1946年12月24日夜,19岁的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在去东单平安电影院看电影途中,被驻华美军士兵强奸。这一事件引起了北平乃至全国大学生和民众的愤慨。几十个城市的学生和市民游行示威,抗议美军暴行。

  有罪判决

  1月20日,法庭开始传唤美方证人,证人证言还原了被告皮尔逊作案前后的全过程。皮尔逊的战友纳瓦克下士说,1946年12月24日11点,他和皮尔逊等七人请假出游,他们先去位于东单北大街的基督教青年会吃饭,饭后又去北海溜冰。下午4点,他们一起去了梅邨总会喝酒。喝酒的时候,皮尔逊的手被一只破损的酒杯划破,出了血。当晚8点,当他们从梅邨总会分手时,皮尔逊已经颇有醉态,走路也东倒西歪的。

  案发当晚,中国警察先后拦下了两辆中美警宪联络室的巡逻车。两辆巡逻车上的美军士兵均作证说,当晚11点多他们在东单看到皮尔逊等人。当时,皮尔逊明显喝多了,站在不远处的中国女子面部、前额和大衣上都有土,头发蓬乱。

  为了给皮尔逊脱罪,被告人的律师还让美国驻华海军陆战队队员做了两个实验。1月13日晚,奉律师之命,美国军官韦克斯、牛桑等人来到案发地东单练兵场附近。据他们统计,自晚上8点到11点,哈德门大街过往行人有229人,不远处的长安街行人有四五百人。另外,这里常有汽车往来,车灯照耀处并不太昏暗。15日,美军士兵克拉米克等人又做了相同的实验。克拉米克还在案发现场高声喊叫,他的同伴站在马路上清晰可闻。为了让大家有个直观的感受,检察官还让克拉米克当堂喊了一嗓子。

  这两个实验无疑要证明,案发当晚东单附近人流车流并不稀少,如果沈崇高声喊叫足以被路人听到。如果她拼命反抗,并不至于被美国兵控制3个多小时。

  然而,这些所谓的“实验”本身就极不严谨、科学,通篇都是“推测”,极为牵强。旁听审讯的媒体对此都不能接受。次日,《新民报》就对被告辩护方的实验逐条批驳:“试验之夜与圣诞节前夕雪夜天气之光亮、行人均有出入,不足作为有力反证;且该实验人当堂试验声音洪亮不能与一恐怖及苦痛之下弱女子比拟。”而且,当时沈崇被被告扼住咽喉,再高声嘶喊,很有可能被他掐死。

  其实对这些站不住脚的实验根本用不着认真批驳,它提供的“结论”在庭审现场就已经被人证证伪。比如说实验认为,沈崇在案发时没有挣扎喊叫,不然会被路人听到。实际上,第一个人证孟昭杰,就是因为听到了沈崇的哭叫而发现强奸案并报警的。

  1月21日,沈崇再次出庭。她呈交了事发当日穿的深红色棉袍和裤子。只是由于经验不足,她已经把裤子和大衣都洗过了,造成最关键的物证缺乏。不过,这并不影响对皮尔逊判罪的整个证据链。

  1月22日,美国驻华海军陆战队加强第一师军事法庭宣判:被告皮尔逊强奸已遂罪成立。

  这一天,是中国农历大年初一。旁听席上的中国同胞入庭见面时,没有按照习俗互相作揖恭贺新禧。等到审判长宣判,他们呼地起身站立,互相握手:“我们胜诉了!”

  旁听庭审的北大校长胡适尤为兴奋。有记者问:“校长认为此案判决如何?”胡适斩钉截铁地说:“极为公正。”

  1947年3月3日,驻北平美海军陆战队新闻处宣布,陆战队加强第一师司令霍华德核准军事法庭对皮尔逊的判决:判处皮尔逊犯有强奸罪,降为普通士兵并不光荣地开除海军军籍,处监禁劳役15年,服役不给工资或津贴。协助他犯罪的普利查德处监禁劳役10个月。不过,此判决以及道歉、赔偿,都还得等待转呈华盛顿美海军部长最后核定后才能生效。

  大翻盘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此案尘埃落定时,美国方面却传来坏消息。6月17日,美联社消息称:美国军事法庭总检察长宣布:所控罪状不能成立,俟由海军部长核准后,该被告即可恢复原职。

  这个消息令中国知识界和公众一片哗然。没想到已经判定的铁案,能在毫无新证据的情况下翻案;没想到一向把法制挂在嘴边的美国,竟然把法律和正义玩弄于股掌之间。而且,即便是美国军事法庭认为原审判判决不能成立,正常的法律程序也应该是进行再审,而不是这样直接推翻一审的审判结果。

  随后,美联社发表文章解释,美国军事法庭之所以驳回原判,是由于“皮尔逊被判有罪系处于广泛学生运动时期。”

  这当然不是皮尔逊强奸不构成犯罪的理由。美国军事法庭有多少“护短儿”的因素不好判断,但很明显的是,他们把政治因素掺杂到本来简单明了的强奸案中,以“阴谋论”的观点看待这起案件。风起云涌的学生运动是因“沈崇事件”而起,在美国人看来反倒是“沈崇事件”的真正原因——这起事件就是为反美而炮制的。

  此时,一向视美国政体为理想体制的胡适,受到极大打击。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对此新发展表示失望。审判皮尔逊时,我曾列席旁听,根据一切证据,被告犯有强奸罪。”不过此时,他还寄希望于美国海军部长不批准撤销皮尔逊的罪名。

  然而,事实再一次无情地打击了胡适。8月11日,美国海军部长福莱斯特宣布:皮尔逊案证据不足,原判决无效并恢复其职务。

  皮尔逊被宣判无罪且恢复军职的新闻传到中国,导致学生的再度请愿和抗议。北平各院校师生对此莫不深为愤慨,抗议壁报遍布各个校园。华北学生联合会发出《致蒋介石及国民政府委员书》,称:“中国苦战八年,始挣脱日寇所加诸之锁链,久历苦战之中国人民,决不容再被任意蹂躏。今中国女大学生在本国领土上竟遭奸污,而罪犯经其本国政府之庇护。为国家尊严计,为人民安全计,政府理应即向美方提出抗议,据理力争,务使正义得以伸张,国家幸甚,人民幸甚。”

  “沈崇案”的大翻盘,不但令中国各界民众感到愤怒,就连国民党当局也颇为不满。当然,他们所担心的是刚刚平息下去的反对美军暴行运动,会再一次卷土重来。

  8月13日,外交部长王世杰致电驻美大使顾维钧,问还有没有补救的方法?几天后,顾维钧回复称,美国外交部海参事说,皮尔逊是军人,一切根据海军人员管理法规办理。海军部的决定就是最终结果,没有上诉的途径。

  时隔六十多年,当年的档案《美国海军威廉姆斯·G·皮尔逊案卷》早已解密。当年这个铁案是如何大翻盘的呢?《皮尔逊案卷》中“复核意见”给出的理由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复核意见”认为,沈崇在与皮尔逊待在一起过程中,并没有大声呼救、哭泣,也看不出挣扎反抗的迹象。医生在给她体检时,也没有发现她脸上和脖子上有伤痕。如果不是沈崇自愿与被告在一起,很难解释他们在一起待了3个小时。

  这些说辞与庭审中律师的辩护词相比,并无新意。然而,美国军事法庭却一边倒地倒向了被告。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的结果并非出于什么过硬的证据,而是美国军事法庭相信,皮尔逊的有罪判决是迫于中国国内汹涌的反美运动。

  如今再去辩驳美国军事法庭的“复核意见”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不公的结果早已铸就。

  真相本源

  “沈崇案”绝非个案。有媒体统计,1946年一年,被媒体报道的驻华美军侮辱中国女性案件就有16起。发生在当年12月的“沈崇案”之所以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也是民间积怨的爆发。

  “沈崇案”最终演变为席卷全国的学生运动,也不光是因为美军作恶,国民党政府的所作所为在其中也没有起到正面作用。

  在当时那样一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国共两党武力对抗、内战开始,中美两国关系不平等、美国实际上在帮助国民党内战、人民对统治阶级日益不满的情况下,“沈崇案”成了学生运动的一个导火索。而国民政府对待这起案件,一方面像以往的美军强奸案一样试图遮掩、隐蔽处理,一方面则往中共身上泼污,散播沈崇是中共地下党员,设计炮制美军强奸案的谣言,甚至有国民党特务混入学生游行队伍,高呼反共口号。

  事实上,在“沈崇事件”引起的反美学潮中,中共地下组织的确对运动起到了推动作用。学生运动要求的是严惩美军暴行、反饥饿反内战等正当诉求。在青年学生中极具影响力的中共学生组织不可能置身事外。但就此说中共是“沈崇事件”的始作俑者,实在是天大的污蔑。

  直至近年,乃至沈崇去世,仍有这种所谓的“揭秘”见诸网络。其一大“证据”是说中共北平地下学委负责人袁永熙、陈琏夫妇在1947年被捕,就是因为领导了“沈崇事件”的学生运动。

  殊不知,袁永熙、陈琏是中共地下党员、负责学生运动不假,不过他们被捕实在和学生运动扯不上关系。那一年,国民党保密局破获了中共在北平的一部地下电台。袁永熙夫妇和这个地下情报组本来没有横向联系,只是因为偶然交换过名片,就被国民党保密局当成重大嫌疑人抓了起来,但最终查无实据。陈琏是蒋介石“文胆”陈布雷的女儿,经陈布雷出面作保,袁永熙夫妇得以获释。

  而“沈崇事件”的主角——沈崇,则自此从公众视野里消失。几十年中,关于沈崇归宿的传说有许多版本。有人说,沈崇羞愤难当,自杀身亡;有人说,沈崇被宋美龄收为义女,移居海外;也有人说,沈崇看破红尘,削发为尼……

  沈崇更改了名字,似乎成功地脱离了那段历史,但关于“沈崇事件”的猜测,和沈崇归宿的猜测一样,众说纷纭。

  2009年前后,香港出版人许礼平无意间在北京拍得了“沈崇事件”的文物原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沈崇亲笔的自白书。本着还原历史真相的目的,考虑良久后,他借一次送稿费之机,“大着胆子”拿出原件给沈崇过目。他很害怕给她造成二次伤害,但让那些说法“一直错下去”,他觉得对她不公平。

  老人的反应,比许礼平想象的坚强。对他的提问,包括坊间种种猜测,沈崇有问必答,“完全没有任何隐瞒,很坦白”。

  “当时跟共产党有联系吗?”许礼平问。“没有,我当时19岁,什么都不懂。我家的背景都是国民党的。”沈崇答。

  “当时几十万学生示威游行,皆因你而起,你害怕吗?”许礼平问。“不害怕,学生的行动是正义的。”沈崇答。

  沈崇去世后,人在香港的许礼平接到沈崇好友来电,感谢他澄清“沈崇事件”。

  斯人已逝,一段历史也该归于本源。

  参考资料:《“沈崇事件”真相》、《北京档案史料》、《1946 年沈崇事件:南京政府的对策》、《沈崇身份疑点补正》等。

  感谢北京市档案馆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