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扫黑除恶举报人最高可获8万元奖励

作者:黑龙江电视台  更新时间:2018-02-10 21:09:01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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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召开,我省将针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把持基层政权、村霸、高利贷、黄赌毒、校园贷等十余种违法行为将作为打击重点,市民可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将获得合法保护,有价值线索最高奖励8万元。 重点打击多领域、行业黑恶势力、行为  今年1月23日,全国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我省启动迅速,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取得初步战果,并从中初步梳理出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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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主要是: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还要依法严惩采取“套路贷”、“校园贷”、网络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的黑恶势力。同时,全面整治涉黑涉恶乱点,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和各类市场监管力度,下大力整治治安乱点,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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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按照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印发《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春节前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将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将农村赌博问题放在春节前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来抓,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让人民群众过上舒心、祥和的节日。

  设立证人保护机制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制定出台我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举报人举报的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获得奖金人民币8万元。

  实行举报人依法保护措施,制定保护黑恶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专门机关举报黑恶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法律保护。专门机关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举报人所涉及案件的办案机关负责举报人保护工作,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挂牌督办 异地用警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线索移交、信息互通等工作。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所在地难以突破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办案、异地羁押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由省级重点督办。

  举报电话:0451-87936775(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0451-82897127(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工作日接听受理群众举报,由专人负责接听、处理举报电话线索。

  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131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50090);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邮编150008)。

  转自:黑龙江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