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英烈,以国家的名义

作者:张顺亮  更新时间:2018-01-09 08:49:40  来源:中国国防报  责任编辑:石头

  英烈者,军队之剑,国家之干,民族之魂,决不容许任何人丑化、诋毁和亵渎。

  元旦前夕,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英烈的历史功勋及纪念缅怀活动、维护名誉荣誉等将有更加完善的法律规定。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为保护英烈名誉荣誉进行专门立法,也是以法律利剑捍卫英烈尊严和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一个国家和民族要走向强大、复兴,就必然会有人付出代价甚至牺牲。每思祖国金汤固,便忆英烈铁甲寒。正是无数英烈经历了“壮士头颅为党落,好汉身躯为群裂”的英勇壮烈,才有了今天“草木百年新雨露,车书万里好江山”的沧桑巨变。英烈所代表的英勇顽强、向死而生、无私奉献等“红色基因”,已经成为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家园,熔铸为民族不容侵犯的精神图腾。

  “躯壳纵填沟壑去,精神犹在海天张。”英烈,是民族的不屈脊梁,是国家的精神之炬。感悟英烈身上的巨大能量,捍卫国人心中的精神高地,“民德归厚”可以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民族情感就能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打着学术研究或言论自由的幌子,“质疑”黄继光、“还原”刘胡兰,“解构”五壮士。“凡是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凡此种种,妄图挑战正义良知、扭曲价值判断,冲击思想阵地、动摇执政根基,最终拔根去魂、覆灭政权。不懂历史的民族没有根,贬损英烈的民族没有魂。别人越是企望我们淡忘的,我们越要永志不忘;别人越是刻意抹黑的,我们越要誓死捍卫。

  法律是一个民族“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英烈的名誉,决不能任脏水泼洒;英烈的荣誉,决不能被他人抹黑。打击毁谤英烈行为、维护全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最管用的手段。这次以“国家”的名义,为捍卫英烈名誉荣誉顶层立法,就是要划出法律底线、立起鲜明导向:每一个牺牲都值得铭记,每一名英烈都需要景仰,任何侵害英烈尊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水不激不扬,人不激不奋。人需要精神支撑,社会需要信仰维系。无论是“倒海翻江卷巨澜”的革命年代,还是“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建设时期,抑或“雄关漫道真如铁”的改革开放,都离不开英烈精神的滋养和激励。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更加需要高擎英烈的火炬与旗帜,捍卫英烈的尊严与荣誉,牢记“从哪里来”的初心,汲取“到哪里去”的力量。惟此,英烈浩气才能充盈不竭,英雄壮举才能层出不穷,复兴伟业才能如日中天。

  “世界除了自然界的太阳以外,还有一个精神的太阳,在黑暗无助的冬日可以温暖每一个寒冷的内心。”英烈精神,就是那一缕冬日的暖阳,亲吻大地,温润人心。深深铭记英烈们青山一样不朽的功绩,坚定守护英烈们露珠一样晶莹的灵魂,就一定能够凝聚复兴能量、激发前行力量,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希望,民族有未来。